而与此同时,与他们同个世代的普通魔物却完整了的经历了他们的魔生,他们本身可能早已不复存在,然而他们的血脉却得以继续留存在这个世界上,过着丰富的一生。
以上,摘自阿瑾的随笔。
整个随笔的感觉很绕口,很哲学,很……阿瑾。
大概是之前带来的书全都看完了,没有东西可看,阿瑾索性自己开始写点东西了。
写东西时候的阿瑾看起来真的很像一名作家,又像一名学者,看起来温文尔雅充满了智慧的闪光,每次看到这样的阿瑾,继欢都会有点脸红。
显然黑蛋也觉得这样的阿瑾看起来“美美哒”,于是找啾啾要了啾妈一样的笔和本子,黑蛋也开始每天憋日记了。
按理说,日记是很私人的东西,大部分人可能还要买个锁,再找个隐秘的地方把上锁的日记本藏起来。
可是黑蛋可好。
他似乎把自己写的日记当成获奖作文一样可以在所有人面前宣读的东西啦!
每次写完日记都要在车子上开“讲座”,啾啾,啾母,还有阿爷坐一排,然后他就站在所有人面前给大家读他的日记。
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还有黑蛋自个儿的感想,小魔物读的可开心啦,完全没有隐私被人知道的懊恼感。
然后他还会把日记交给阿瑾,阿瑾给他挑错字。
看着灯下一大一小两头黑发魔物,大的表情悠然,小的一脸认真,继欢的心情也就平静了下来。
不管未来发生什么事情,他只要记住这一刻就可以了。
他们在四天后抵达了冬之城。
繁华的、有点微凉的冬之城,高高的城门,还有各种复杂华丽的建筑……从未见过的繁丽景象让驮兽一族惊讶的合不拢嘴巴,却是继欢熟悉的世界了。
看到西部魔物一如既往的生活着,继欢总算松了一口气。
看来北边的影响还没有抵达这边。
早在列车上的时候,他们就换上了西部时候的手机卡,信号出现之后,屋立刻订了所有魔物的车票,没有给驮兽们太多适应的时间,他们立刻搭载上了前往优玛城的列车。
作为高阶魔物的首选定居地,优玛城的景象比起冬之城更加精致奢华,这让这些几乎一辈子都生活在沙漠之中、最多到过普尔旺达的驮兽们目不暇接,简直看不过来。
“这里实在……实在是太好了……”即使是驮兽之中见识最广的砂砾,也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了。
可能是气候更加宜人的缘故,西部比北部更加繁华,魔物的数量也要多得多,而且娱乐设施更是种类多样,满大街鳞次栉比,到处都是!
“可是,我们住在这里……总觉得有点不安心。这里的生活费很高吧?我们虽然收拾了一些行李,可是恐怕在这里卖不出什么钱……”在其他族人还在兴奋中的时候,作为族长,砂砾已经从兴奋中拔了出来,立刻想到了更加现实的东西。
“没关系。”继欢却对他道:“作为一个大族群的定居地,这个地方确实不太合适。”
“我推荐一个更适合你们的地方。”
“在那里,只要勤劳肯干,大抵都能过的还不错。”
勤劳肯干……呃……“打劫”算是勤劳肯干的一种吗?
想着把“打劫”这种行为列入正常工种的自己,继欢忍不住掩住口咳了一声。
“到了那边,我会给你们找一处适合你们居住的区域,虽然不是什么好区域,可是周围魔物的等级都不算很高,凭你们的等级还有族群,你们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生活在那里。”
继欢说着,说着说着,他总觉得自己说的这番话似乎似曾相识。
久远的记忆开窍,他忽然想到:是了,那不是阿瑾曾经对他说过的句子吗?
很久很久以前,带他来这里之前,阿瑾依稀也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而如今换成了他对其他魔物来说了。
“那个地方叫叶法尔,对我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地方。”说着,继欢笑了。
砂砾眼前瞬间一亮。
当天,驮兽们就在继欢的安排下坐上了前往叶法尔……最近小镇的列车,阿布会带他们过去安顿。
而他们则暂时留在了优玛城的大宅中。
洗去了一身的风沙,洗去了一身浸透骨子里的寒冷,换上十来名裁缝大师连夜赶工制成的豪华礼服,继欢和阿瑾要留在优玛城的大宅中宴请宾客。
今夜,是他们新宅的魔基入基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