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妹妹气色甚好,可见日子过得不错。”虽然是为了别的事才过来,但今日蒋丹华回门,场面话总是要说几句的。不过看蒋丹华这眼神,一进来就盯着她的衣裳看,那眼神怎么也不像姐妹情深的样儿,桃华也就懒得说太多了。
欧家下聘的事儿,她当然也早就听说了。这与刘家当初下的那点所谓遵古礼的寒酸聘礼不同,欧家乃是依着身份行事,家风素朴,最忌奢华。不过对蒋丹华来说,其实没啥两样,她是个最爱奢华的人,虽然限于蒋家的家境,不可能珠围翠绕金碧辉煌,却也是尽量地往华丽里打扮。如今到了欧家,只怕她是过不惯的。
果然,瞧蒋丹华今儿这打扮——若按她的脾气,三日回门定要打扮得富丽堂皇才好,这衣裳虽然不错,可头上的首饰却颇为简单,断然不是她会选的,定是欧太太的意思。如此一想,她盯着自己的衣裳是在转个什么念头,也就昭然若揭了。
要说今天这件衣裳,其实桃华原是不想穿的。这衫子是缭绫,乃是初春之时越州向宫里进贡之物,皇帝借着旭哥儿满月的机会,赐下来这匹红色的。
这缭绫难得,宫里头也不过就是太后和皇后,还有几位高位得宠的嫔妃有,连成亲王妃都没得着呢。桃华这里得了这一匹,未免有点儿招摇,所以原是不想穿的。只是沈数却觉得这料子穿在桃华身上定然好看,既然皇帝赏了,穿不穿的别人也一样嫉恨,与其空担个名头,倒不如索性穿上,因此立时就叫针线坊的人来裁了一件,前几日才做好了送过来。
就为了这件贵重的缭绫衫子,桃华这两个月也是努力锻炼,总算赶在盛夏之时将身材恢复得与产前差不多,也不枉费了这件衣裳。今日穿了进宫,就已经收获了一堆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没想到来了蒋家,还要再收一回。
小于氏见桃华说了话,蒋丹华却只顾看衣裳,忍不住在背后轻轻掐了女儿一把,嘴上代她笑答道:“嫁到欧家那样规矩人家,日子哪有不好过的。”女婿还在厅里呢,女儿如此不长心眼,叫她怎么放心得下哟。
桃华笑了笑:“大伯母说的是。”小于氏为了女儿也算是操碎了心了,这话分明是说给欧航听的。
欧航已经注意到了蒋丹华的目光,不过倒并未很放在心上。桃华这件衣衫确实太过光华夺目,就是他对缭绫也是只闻其名,不免要多看几眼,何况女子家都爱些衣裳首饰之类,妻子看一看也是情理之中。
何况他今日见到桃华,心情也是颇为复杂,一时倒顾不上蒋丹华了。毕竟想当初,欧老太爷为他挑中的,原是眼前这位安郡王妃。
欧航倒并不是对桃华有什么念念不忘,更非是那等觊觎他人之妻的卑鄙之人,且他新婚燕尔,蒋丹华生得也颇明丽,行事也规矩,他对妻子还是甚为满意的。只不过毕竟当初在兴教寺初见之时,他也曾倾倒于桃华的容色,对于母亲不中意她有些遗憾。
人总难免有几分劣性,对于得不到的即使不觉得更好,也总会注意一二的。更何况如今看来,无论是容貌或是才干,安郡王妃都更胜一筹呢。
欧航倒没有想借着妻子的才干名声获益的念头,甚至他也觉得似桃华这般,难免有几分不安于室之嫌,但桃华用牛痘之法令天下孩童都能逃脱天花之祸,却是他颇为敬服的,故而见了面便忍不住多问了几句种痘之事,听桃华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胸有成竹,便又敬重了几分——这虽不是贤妻之道,却是贤人之行哪。
这么一来,欧航的目光也不免在桃华身上多停留了几次。
说起来桃华如今在外头走动,众人已都习惯了。人人皆知安郡王妃不是那普通的后宅妇人,渐渐的也就没有人用看后宅妇人的眼光来看她了。若今日在座的是蒋莲华,虽则同样是姨姐,欧航定然会守着男女有别的规矩,便是同坐一厅,也必目不多视口不多言。然而遇上桃华,便下意识地觉得多看几眼,多说几句也是无妨的。
桃华自己当然是不会在意的。别说上辈子了,就是这一生,她在无锡也不是被拘于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到了京城之后更不必说,对于别人的目光早就习惯了。
然而这看在小于氏眼里,就觉得不自在起来。若是别的人也就罢了,她可知道当初蒋老太爷曾想将桃华许给欧航的。虽说癞痢头儿子是自己的好,但凭着良心说,她也不能说蒋丹华比蒋桃华更好,那欧航心中,谁知道会不会也有此想法呢?
这么一想,小于氏不由得就有点着急了,手上又捅了女儿一下,笑道:“你不是说想看看从前的屋子,娘还给你留着,都是原样呢。那院子里种的石榴今年花开得极好,你带姑爷去瞧瞧,也沾沾喜气儿。”
石榴果实多籽,故而习俗中与莲蓬等物一起,都被视为“多子”的象征。而蒋丹华新嫁,正是要为夫家开枝散叶的时候,故而小于氏叫她带欧航去看石榴花沾喜气,倒是合情合理的。欧航也并未多想,脸上微微一红便欣然答应。倒是蒋丹华忍不住又往桃华头上看了一眼,这才离去。
小于氏看女婿走得似乎也还痛快,心里才松了一点儿,转头向桃华笑道:“桃姐儿,难得你过来一趟,今儿可得留下来用饭才成。大伯母这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家常菜还有几样,你可别嫌弃。”明知道桃华多半不会留下,讲几句客套话罢了。
桃华当然不会留下。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她与蒋丹华和小于氏即是如此,再说还有个妹夫在,总归是要避避嫌的。闻言便笑道:“大伯母留饭,本不该辞的,只是王爷还在府里,还有旭哥儿……”
“哎哟,这倒是大伯母疏忽了。”小于氏听她并不留下,心里就更松快了,两手一拍道,“倒忘记了旭哥儿。这当娘的啊就是如此,家里有孩儿等着,哪里也留不住。说起来,旭哥儿这转眼要百岁了吧,也不知长成什么逗人爱的小模样了。”
若真的惦记孩子,去郡王府看就是了,又不是相隔万里。不过桃华也只是笑笑,并不戳穿:“等他再大一点儿,带他来看大伯母。”这也是客套话,估计蒋家长房这边真正关心旭哥儿的只有蒋老太爷,他自己会去郡王府看的,根本用不着带旭哥儿过来。
“好好好。”小于氏满脸笑容,“你伯祖母前儿还问起来呢。如今她身子不好不能出门,只惦记着旭哥儿呢。”
桃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于氏现在身体的确不好,但也不至于到根本无法出门的程度。她应该属于高血压性心脏病,不过至少目前病情并不十分严重,只要保持情绪稳定,按时用药,并无大碍的。
“劳动伯祖母惦记了。说起来,这些日子大伯母进宫去看过大姐姐没有?”
“没有。”自打上回进宫向蒋梅华说了那些话之后,小于氏就有些心虚的感觉,总觉得无法再面对大女儿,索性避着不进宫了。
桃华与蒋梅华之间结怨已久,若是没什么事,桃华断然不会提起蒋梅华。小于氏心里明白,因此一听桃华说这话,顿时心便悬了起来:“可是你大姐姐她,出了什么事?”
“听说大姐姐想抬举檀香。”桃华言简意赅。
今日她从赵充仪的春华殿出来,迎面就撞上了檀香。当然了,肯定不是巧遇,而是檀香听说了她进宫的消息,预先就到那条道上来找她的。
“抬举……”小于氏又不是笨蛋,自然一听就明白了,蒋梅华这是想让皇帝临幸檀香。
这种事在宫里其实也常见。一宫主位的嫔妃自己若不得宠,便抬举手下的小妃嫔或宫人给皇帝,若是能得了宠,其实也是把皇帝拉到自己宫里来,总归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蒋梅华现在的情况,想出这个主意也在情理之中。檀香生得不错,尤其是一张鹅蛋脸,正是皇帝喜欢的那一种。且她是蒋梅华陪嫁的丫鬟,自然跟她是一心的,若是侥幸能生个一子半女,蒋梅华便能抱到自己膝下养着,既抬了孩子的身份,自己又有了依靠。
“这事儿……”小于氏这么一想,也觉得这法子不错,上回她进宫怎么就没想到呢?若是那时候说了,也省得大女儿怨怪她不是?弄得如今连女儿的面都不敢见了。不过,桃华这是特地来说这事儿的?这事——又关她什么事了?
“这种事儿虽说是抬举,可到底不大稳便。何况在宫里头,一个得用可信的人才最要紧。大姐姐总共两个陪嫁的心腹,若是为了争宠送出去一个,其实不大划算。若要争宠,倒不如捡宫人里那美貌的送上去。毕竟再是心腹,若是抬举起来,也就不是自己人了。这种事儿,大伯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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