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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无耻地卖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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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到一个老太太朝这边走了过来。

    她身穿褐色的粗布衣,一双眼睛豆子大小,虽小却聚光,一眼就瞄到了李瑾跟李琬的孩子,她脸色一变,一连呸了三声,“真晦气。”

    李瑾蹙了下眉,辰哥儿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舅舅回家。”

    一个陌生老太婆,李瑾也懒得搭理,“好,我们回家。”

    “呵,没见过这么没教养的东西,见到长辈都不知道打招呼?李琬就是这么教你们的?”

    李瑾大致猜出了她的身份。他停下脚步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道:“您谁呀?出门忘吃药了?怎么逮着谁都咬?”

    李瑾可听梅枝姐说了,李老太是怎么对待他们的。

    李老太被他气的倒吸一口气,“混账,连你奶奶都不认识了,等着遭雷劈吧你就。”

    “还奶奶?骗谁呢,就你这尖脑袋绿豆眼,蒜头鼻哪像我们老李家的人,我奶奶长的再磕碜,也不能丑成这样,这脸被狗啃过吧?都歪到宿源镇了,辰哥儿我们走,可不能跟疯婆子说话。”

    说完李瑾抬脚就走,实在懒得搭理她。

    李老太被气的直喘粗气,鼻子呼哧呼哧的,还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绿豆眼,啊呸,她眼睛也就小了点,怎么就成了绿豆眼?

    李老太只觉得晦气的不行,出个门怎么就碰到了他!连李琬都被这小子克的快要和离了,越想越觉得离他们倒霉也不远了。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李老太气的狠狠捶了一下胸口。

    *

    李瑾回到家里将鱼交给了姐姐,李琬:“妍姐儿眼睛怎么红了?”

    李瑾将路上的事说了一下,李琬感慨了一句,“这群小子真该好好教训一下。”

    进了堂屋,李瑾才发现辰哥儿胳膊肘蹭破了皮,还流了血。

    他顿时心疼不已,只觉得不该轻饶了那坏小子。

    “疼吗?”

    辰哥儿摇摇头,已经不怎么疼了。

    他跑到堂屋将他那支小毛笔拿了出来,想练字。

    见他伤的是左胳膊,李瑾随他去了。

    他打算有了钱,再买两个书桌,总不能让孩子天天趴在饭桌上写字,家里也没什么家具,该添的都得添,辰哥儿喜欢听故事,肯定也爱看书,下次再去镇上要多买点书才行,这么一想,需要买的东西还有许多。想到姐姐痛心疾首的模样,李瑾有些好笑。

    其实买的全是该买的,他哪里败家了?

    在现代谁没有个写字的笔,又有谁没个本子?赚钱本来就是花的,看来得找个合适的时间改变一下姐姐的观念才行,不过这事也急不来。

    下午他们没再出去。

    一大两小安安静静地练习了一段时间的大字,妍姐儿写累了就去菜地里拔草,边拔草边念叨着什么,纯粹就是个小话唠。

    李琬坐在板凳上修衣服,四个人的衣服,只有辰哥儿的胖了些,也没必要拿到镇上换,她自己修一下就能穿了,她边修还边叮嘱李瑾,“下次可不许乱花钱了。”

    李瑾失笑摇头,“姐,你都说多少遍了,快饶了我吧。”

    正说着赵大年又来了,短短一两天没见,他的神情却格外憔悴,李瑾大吃一惊。上次见他,他还精神的很,这次脸上的胡子都没刮,眼睛也熬的通红,一看就两天没睡,里面全是血丝。

    妍姐儿看到爹爹,丢下手里的草,扑了过去,甜甜的喊了一声,

    赵大年摸了摸小丫头的头发,辰哥儿也看到了他,站在屋里没有动。

    赵大年眼巴巴盯着李琬,就像被抛弃的大狼狗,就盼着她说点什么,李琬心中一痛,收起衣服回了屋,“你回去吧,别再来了,瑾哥儿你把和离书给他,让他该署名署名。”

    顾子玉遗憾不已,“行吧,那就下次,就这么说定了。”

    现在李瑾在他眼底就像一个会行走的摇钱树,他还真怕李瑾转身去了清风馆,因此他姿态摆的极低,还将刚赚的银子全拿了出来。

    “这是刚赚的三十两,李兄收下吧,讨个吉利,既然定了二八分,以后就每十日结一次账,如果没问题,今天我们就签个契约书。”

    李瑾正缺钱,也没客气,直接将银子揣到了怀里,大致拟了个契约,两人就署了名按了手印。

    从归云阁出来后,李瑾先去街上买了一个竹篓,打算用它装东西,家里缺的东西太多,李瑾看到什么都觉得需要买。

    每次吃饭因为碗不够,一家人总分成两批吃,碗必须多买几个,不然来了客人都没法招待,油盐酱油醋也没多少,尤其是油,因为没多少,他阿姐总舍不得用,必须多打点才行。

    几乎每走几步就得停下来,买买买,最后又各买了两身衣服,扯了几匹布。

    路过书画店时同样添添添,砚台要了一个,毛笔买了一支大的,两支小的,加几块墨锭,还买了一大摞毛边纸,几刀宣纸。

    走了走了又给两个小家伙买了不少糖果和糕点,割了一大块肉。卖肉的老伯是个实在人,将剩下的大骨头都送给了李瑾,以至于到最后,李瑾的竹篓装的满满的,几乎背不动。

    他一个长相出众的小哥儿,一个人独来独往,又买了这么多东西,没一会儿就被镇上的无赖盯上了。

    这些无赖整日无所事事,就喜欢欺负落单的小哥儿和小媳妇,劫点色再劫点财,最美不过。街上人多,不好下手,他们不远不近地跟在了李瑾身后,打算跟上一段距离,没人了再动手。

    殊不知一个人将他们的小心思尽收眼底。

    “老大他朝客栈走去了。”

    “等等看。”

    李瑾来客栈是为了找长明,见他背了这么多东西,长明一双眼睛满是诧异,他张了张嘴,想问什么,终究还是没有问。

    李瑾笑着解释了一句,“家里短的东西太多,就多买了一些。”

    长明闷着嗓子说了一句,“我背吧。”

    李瑾感激一笑,“没事,我自己来就行,等背不动了再麻烦你。”

    长明嘴笨,只好点头,他跟老板说了一声,两人就一起离开了。

    “老大,还有个汉子,还要跟吗?”

    李瑾虽然长的好看,一身衣服却十分粗糙,脚上的草鞋也破的快露出了脚背,一看就是个穷小子,长的漂亮出身又低,这就像白白从天上掉下来个大馅饼,不咬一口简直天理难容,头目越看越觉得心中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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