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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第九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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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订阅比例足够,就不会看到这段文字了。  第二次,杜敬之趴在桌面上, 沮丧地表示:“没吃到肉串, 根本学习不进去。”

    周末这次算是明白了杜敬之的小心思,抿着嘴唇笑,抬眼看了他一眼,眼里有些宠溺。抬手揉了揉他柔软的棕色头发, 安慰道:“多大点事啊, 圆规哥哥明天再请你吃。”

    他强打起精神,点了点头,跟着周末学了一会, 很快又靠着椅子瘫倒了:“不行,我的内心是抗拒的,我恐怕要等到明天才能提起干劲。”

    羊肉串, 一个磨人的小妖精。

    这一回, 周末终于有了动作,叹了一口气之后起身,拎着他的衣领说:“今天串就算了, 带你买零食吃去, 回来把卷子写了。”

    他立即把周末的手推走了:“不用拎,恢复行动能力了。”

    周末跟杜敬之一块下楼的时候, 就觉得自己去接了一个刚刚放学的小朋友, 杜敬之还心情很好地哼着歌:“baby怎么会这样, 再也不能睡同床,寂寞的我怎么度过夜……”

    周末听了,忍不住问他:“什么破歌?”

    “啧,你也就愿意听蔡依林的歌。”

    “周杰伦跟孙燕姿的也可以。”

    他耸了耸肩,不再说什么。他的MP3里都是类似这样的歌,这时期,是网络歌手正兴起的阶段,前几天刘天乐还给他听了一首叫《嫁衣》的歌,听得他浑身难受。

    到了楼下的连锁超市,进去之后,杜敬之又开始纠结了。

    每一种饮料,都有属于它的灵魂。

    可口可乐跟百事可乐相比较,他更喜欢可口可乐,口味中带有一种厚重感,就好像泥石流一般,从高处俯冲下来,冲击着体内每一处感官。喝可乐的时候,就好像这种液体在对身体进行一场轰炸、进攻,气势磅礴,就好像卸掉了所有的负担,放肆发泄了一把。

    呵出一口气,觉得畅快淋漓。

    苹果味醒目跟橘子味芬达,都各有千秋,好像一个是美得带有攻击性的貂蝉,一个是带有魅惑魔力的妲己,两方斗艳,各有媚态,平分秋色,让人难以选择。

    周末站在他身边,有点无奈地看了半天,拿了一瓶可口可乐,随后对他说:“这瓶我的,你自己选一瓶。”

    在苹果跟橘子中间,展开了一场无声的战争。

    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他将手伸向苹果味醒目后,终于结束。

    好像一切都没有开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了。

    他喜欢吃黄瓜味的薯片,这是每次去超市,都一定会选择的东西,算是他后宫佳丽中的宠儿,常年被翻牌子,躺在货架上,带着一种有恃无恐的淡然。

    之后,要选择的就出现了难题,咸口跟甜口需要合理安排,再有就是干果类、果脯类需要挑选能够搭配得当的口味。

    就在他纠结的时候,周末提着篮子走了过来,把他看得比较久的零食统统装进了篮子,随后问:“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周末一直都知道杜敬之有这个毛病,就是选择困难症。

    杜敬之从小零花钱就少,这使得他必须用有限的零花钱,选择自己最想吃的口味,不然就会吃了不太想吃的,还想吃自己最想吃的那款。

    选择困难症的起因就是——穷。

    周末这种大款跟他就很不一样了,就是想吃什么,就都买了,回去之后挨个吃。

    当年,杜敬之还没有超市的收银台高的时候,盯着台子上的棒棒糖,好半天选择不出来究竟买哪个口味的好,盯到后来,都快上课了。

    周末比他高一些,把每种口味的棒棒糖都买了一根,给了他。那个时候,周末就像一个英雄一样,让他暗暗决定,以后再也不讨厌这个“别人家的孩子了”。

    现在,周末跟他在一块,就是一个雷厉风行的风格,直接跟杜敬之说,自己想吃什么,问杜敬之想不想吃,如果不想吃,就再换一样,大多是从平时摸索出,杜敬之喜欢吃的那几种里挑选一样,总会有杜敬之今天想吃的。

    就好像,周末早就知道他最喜欢喝可口可乐,喜欢可乐味棒棒糖,喜欢黄瓜味薯片,还有凉皮、烤肉、牛排、火锅,火锅的时候一定要有鱼豆腐。

    周末还知道,如果他想吃什么,没吃到,在那之后会惦记好久,直到吃到了为止。所以周末就尽可能地满足杜敬之所有要求,免得杜敬之茶不思饭不想的。

    临走的时候,还在冰箱里拿了两个冰激凌,这才去门口结账。

    回到家里,杜敬之终于老实了下来,一边吃冰激凌,一边听周末帮他补习,还忍不住拍马屁:“我觉得你有当老师的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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