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得像母山顶上的白莲花,在火光的照耀下,显得晶莹剔透。她的眉目之间。笼罩着一股神之又神的气息,叫人不忍心再多说一句话。
她的手轻轻放在了狗子有些红的脸庞上,感受着他脸颊上的温度:“打些水来,用布沾水放在他们的额头上,帕子热了就换。”先降降温,再想一想其他的办法。
“神女......大人......”突然,躺着的狗子微微睁开了眼睛,他的声音沙哑,不细听都听不清说的是什么。“您不用听阿......溪......的,我知道的,我病太久了......也许是我的命数到了......”他虚弱至此,却尚且还在安慰戚慈,他就算在病中,也是知道的,倘若没有戚慈,还会有更多的人和他一样,一样的熬日子或是死去。
他不怪戚慈,这么温柔的神女大人。
狗子露出一个微笑来,尽管这个微笑并不明显,戚慈还是看见了。戚慈摸了摸狗子的发顶,轻轻将他乱糟糟的头发归拢。一个十五岁的姑娘,做这样子的动作,竟然没有一个人觉得奇怪,大概是因为戚慈的眉眼之间都是满满的温柔。
“别怕,我会想办法的,别担心,好好的休息。”她说完,站起身,收敛了脸上的笑容,挺直了脊背,对着草棚子外面的人说道,“有谁对母山熟悉的。”
外面的天色已经黑透了,换算成现代的时间,也约莫有九点了。山风吹在人的身上,还有一点点冷意。
一时间,没有人想到戚慈为什么突然这般问道。大家都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大半夜的,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就在刚刚,戚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在历史上,疟疾的威名绝对是赫赫的,无数的医者试图寻找到治疗疟疾的办法,可是除了青蒿能有效的治疗之外,其余的办法几乎都是徒劳的。
可是有一种植物,是比青蒿更有效的。
那就是金鸡纳树。
金鸡纳树的树皮之中蕴含着生物碱,提取出来的药物叫做金鸡纳霜。这种药物在历史上是很有名气的,千古一帝康熙,曾经患上疟疾,就多亏了洋人传教士献上的金鸡纳霜才得以获救。
只要能找到金鸡纳树,狗子他们就有救。可是这种树,它原产于玻利维亚和秘鲁等地,而丰部落的位置,其实相当于现代的西南地区,是根本没有这个树的存在的。
在戚慈都绝望的时候,那本“女神的秘密”的第二页终于能翻开了,这日记本自己跳出来,页面停留在了第二页,上面写着:
漂亮的小姑娘,你在找神树吗?跟着心走,心会告诉你神树在哪里的,出发吧,嘻嘻嘻。
除了她没有人能看见这本日记本。
部落的后面,是黑漆漆的,绵延不绝的母山。
“我需要对母山地势熟悉的人,并且要胆子大的人,现在、立刻,和我进山。”戚慈看着站在在外面的人,微微一笑,“有自告奋勇的吗?”
大巫南微微皱眉,现在这个时候进山,无异于是拿命去搏,这种事情太危险了,他不同意:“太危险了,不行,若是有非去不可的原因,也可等到明日天色大亮之后再说。”夜晚的山林是神秘的,也是恐怖的。
他已经看见了戚慈身上的价值,不愿意这个孩子出现任何意外。
戚慈转身看了一眼躺着的人,笑了:“若是我现在不去,那么......他们未必等得到明日,大巫,时间不等人。在生命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谁的价值高过谁。我是自愿去的,我也不会强迫谁。”她不强迫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她为自己之前的儿戏做出弥补,也希望有人能真的站出来。
“我,神女大人,带上阿溪。”阿溪站起身,灰头土脸的她咧嘴笑了,“我从小就和大兄在山林里跑,我很熟悉的。”
“也带上我吧,我知道怎么最大力度避开猛兽。”说哈的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叫大山,是个很好的猎手。
“我......”
“我也去......”
大巫南没有再说话,也许她说得对,生命上,的确是人人平等的,不能因为躺着的人是脆弱的,是对部落没有那么有用的,就放弃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