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我知道了,大哥,做生意亏本的大把大把,也不是谁都能赚的。”二伯连忙应道,想着回去也要跟自家的婆娘说一声。
“就是这个理,做生意这回事终归是不如种地稳当,更别说种地还有不稳当的时候呢。”大伯突然说道。
陆斯羽哭笑不得,他以后还想做生意呢,要是因为自己三言两语把大伯二伯踹回去可不行。
“做生意也不是只有卖炭一条路子,我们还能想想别的法子不是,也不耽误种地的时间,闲着的时候看看有什么能赚钱的就行。”陆斯羽说道,他也在考虑接下来要靠什么赚钱。
“行,就听你的,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你的脑子比我们灵光。”大伯立即道。
“就是,我们这一大家子论脑子估计没有人比小羽你灵光,比你爹有出息。”二伯接话,听的出来他对陆斯羽同样很有信心。
跟二伯娘冷脸也是陆斯羽想要摆正自己的态度,告诉众人他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对他的亲人出手,一次两次,三次四次,只有让大家有了这样的概念,免得以后出现什么意外。
到了村子里之后,三家人就分开了,三家虽是亲戚,但是住的地方却不在一起,反正村子里多的是土地,分了家之后就重新夯个土窝,好歹也是自己住的地方。
陆家五兄弟也是父母早亡,所以分家比较早,这么多年了,也有了一些资本,每一家都有像样的房子,而不像某些村里人一样,一家十几口人还住在一起,日子实在不好过。
其实如果不是这段时间陆父陆母身上发生了太多的意外,这个家应该还是村子里数一数二的富户,陆斯羽刚刚穿过来的时候也不会那么窘迫。
分道扬镳之后,二伯和二伯娘也回了家。
“你还别说,这个小羽看上去温温吞吞的,板起脸来还真是有些吓人。”二伯娘直接说道,也不是抱怨,只是说出了她的心里话。
“行了,你少说两句,小羽的脾气还不够好啊,他们家好不容易好起来,你就想要拆散他们,说的那是什么话。”二伯也毫不客气吐槽着,对于自家婆娘,他自然十分了解她的性子。
“我说的那不是事实么,要是女孩子能早早定下亲事,不也是一件好事。”二伯娘直言,她其实觉得自己说的一点都没错。
“不是都说了,月月的事你以后不要管。”二伯冷着脸。
“知道了知道了,我都跟小羽说了不管就不管,这不是随便跟你说说么,你拉下脸做什么?”二伯娘不满看他。
“小羽的性子比我们想象中要坚强,”二伯摇摇头,“这孩子的脾气倔,比他爹还要倔,我觉得以后这孩子肯定会有大出息,所以他们家的事我们最好不要管,有小羽在,月月一定能找到好婆家。”
“这倒是,小羽一看就是聪明的,比村里的人都聪明,比他爹也要聪明许多。”二伯娘对此十分认同。
陆斯羽却是不知道二伯和二伯娘对他的大加赞赏,今天虽然买了许多香烛元宝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但是他身上也有了一些余钱,所以之前在镇上的时候还扯了几块布,打算给三个小的各做一身衣服。
不过做衣服的时候,他需要加入一些特别的东西,所以并没有提前告诉三人。
中午的午饭还是粥,不过在里面他加了几块冰糖。
之前的冰糖他足足买了五斤,除去每天给三个小的零嘴,剩下的全部堆放在淘宝的仓库里,所以这次煮粥的时候,他特意在里面加了几块冰糖,煮出来的粥就会带有一点甜味。
果然,粥出锅的时候,三个小的早早就闻到了甜甜的味道,围拢在灶头边等着吃饭。
他一人给盛了一碗粥,放在桌子旁。
三个小的早早就已经坐在桌子旁了,但一直到他坐下,拿起筷子,三人才小心翼翼拿起筷子喝粥。
“哇,甜的~~”陆斯月只抿了一口,就尝到了粥里的甜味,幸福地抬头看着陆斯羽。
除了她之外,另外两个却一直在默默喝粥,但是从他们的速度来看,这次的粥确实很合胃口。
因为这一顿的粥是甜的,所以陆斯羽没有放咸菜,只是单纯的一碗粥,但即便如此,三人还是吃的很幸福,就好像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一样。
陆斯羽微笑:“下次给你们做皮蛋瘦肉粥怎么样?”
“皮蛋瘦肉粥?那是什么?”陆斯月瞪圆了眼睛,农村里的吃食一向如此,简单到简陋,也不会有太多花样。
皮蛋这东西在这个时代自然也是有的,只是于农村人而言,这东西还是有些稀罕的,也不会特意花钱去买,至于皮蛋瘦肉粥,更加不会有人去钻研。
陆斯羽也没有不耐烦,一点点给陆斯月说皮蛋瘦肉粥是什么,从做法到味道,揉碎了掰开了,像是讲故事一样讲给她听。
“大哥,你不要讲了,乐乐都流口水了。”陆斯云突然说道。
陆斯羽抬头一看,果然看到陆斯乐嘴角留着口水,不禁失笑:“乐乐,把口水擦了。”
“哦。”陆斯乐抬起袖子,直接把口水擦掉,然后看着陆斯羽嘿嘿笑。
还好因为陆斯羽知道小的比较脏,所以在他的衣服外面又套了一层薄的衣服,就是为了洗起来比较方便。
在这个没有洗衣机的古代,洗衣服也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很多时候洗了几件衣服手就冻僵了,陆斯羽初来乍到,也是不想洗衣服,只是没办法,这个家除了他之外,都是十岁以下的儿童,他也不好意思做虐待儿童的事。
为了避免洗衣服,陆斯羽就想出了办法,每个人衣服外面再套一件薄的衣服,这样外衣脏了洗最外面这件就行了,不需要洗里面的衣服。
最里面的衣服也是一样,贴身的衣服套一件薄的,然后再往上加衣服,这样一来解决了大家都没有太多厚衣服的窘迫,也不会出现贴身的衣服经常不换的情况。
一开始想出这个办法的时候陆斯羽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机智了,可是转念一想,他一个大男人,竟然也会操心起这些琐事,实在不是什么风光的事。
在现代的时候,他不想结婚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找到喜欢的人,二就是不想操心这些家庭琐事,可是现在好了,虽然还是没有找到喜欢的人,却自带三个拖油瓶,不操劳都不行。
心累啊。
下午吃完饭,陆斯羽打发了三人让他们出去玩,自己锁了门,在淘宝上买了一把大剪刀、几斤棉花和一台小型缝纫机。
这些东西倒是都不贵,加起来也就百来块钱,可是一想到他竟然做起了缝纫的工作,就觉得心情无比悲伤。
至于缝纫的工作到底是什么,其实就是拿出布照着T恤的模式剪,形状淘宝上都有,他只要对照着剪就不会出错,只是大小的问题就不一定了,毕竟他对于尺寸这种事实在是有些迷糊,所以只能照着记忆里的大少再稍稍剪大了一些,然后用小型缝纫机把所有口子都缝上。
第一次实验,里面塞得棉花太多了,失败。
第二次实验,里面塞得棉花太乱了,失败。
第三次实验,不小心缝错了,失败。
第四次实验,咦,怎么没布了?
陆斯羽看着身前的一堆布料,觉得自己果然不是做缝纫的好手,心情无比郁闷。
好在他买的布料虽然不多,但还有淘宝在,直接在淘宝上搜索了相似的布料,买了一大堆之后又开始了新的工作。
他要做的只是背心而已,可是这工作也不是那么容易,首先是棉花乱跑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在淘宝上找了许多棉衣的款式,对照着在背心中间缝了几条线,这些线的目的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隔开棉衣,让里面的棉絮不会乱跑。
好不容易做完了第一件,他看着成品还是觉得不忍直视,直接把它扔进了仓库,然后开始做第二件。
他的工作是从大到小,所以第一件做的就是他自己的,因此导致了布料用的极快,第一个残次品被他扔进仓库之后,他的第二件就顺利多了,至少样子看上去比第一件要好看。
有了前两件的经验,接下来的第三件第四件第五件也很快完成,虽然还是不太好看,但好歹也是成品。
做完了所有的衣服之后,他又用剩下的材料随便缝了几双袜子,样子还是不好看,但保暖作用还是在的。
俗话说要暖身先暖脚,这话是一点没错,只有脚热起来了,身体才会慢慢热起来,这几双袜子虽然白天不能穿,但晚上套着暖一暖还是可以的。
把这些都做完之后,他把所有的材料都扔进仓库,然后把衣服放在床边。
到了晚上,陆斯羽又烧了一锅水,帮两个小的洗完,穿上他下午做好的衣服,一穿上就激动地直叫唤,面对毫不知情的陆斯月又是一脸得意。
不过没过一会儿,陆斯羽就直接把衣服递给了陆斯月,让她洗完后穿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