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一是个求知欲非常强的人,两个人除了学习敲字以外,闫浩宇还会给丁一讲一些小故事。
网上的一些笑话。
雨下了整整七天,丁一她们就在家里呆了七天,哪也没去。
雨停的时候,闫浩宇就催着搬家。
丁一觉得其实就这样,一直待在家也挺好的。
她特别容易满足,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就能满足她所有的需求。
闫浩宇觉得她开心,那些人后面几天就没有来了,可能是觉得真的没有人在家了。
最重要的是,搬家一次确实很辛苦,他们还要找房子,而且,又要把这些东西搬走,偏偏他还只能看着,不能帮忙。
这样想想,不想搬家的话,也可以。
晚上,早早地,丁一便洗漱完,然后穿着睡衣,回到了卧室。
闫浩宇现在已经摸到规律了,只要丁一睡着,他就会跟着一起睡着,然后进入丁一的梦乡。
丁一大多数的时候,做梦都是梦到花,或者车,或者……火山爆发……
他也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一开始的那些怪物了。
这天,丁一躺在床上,又甜又小声跟他说了一句话“晚安”,然后闭上了眼睛。
很快他的意识就开始下沉,下沉……
四周都是黑黑的。
那么,对于丁一来说,这个开头,大概要占整个事情的四分之三。
丁一的基础太差了。
好在,她听话,而且非常乐观,一开始她们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她念一个字,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跟着丁一,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