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的穿书者了,绝对没有。
更惨的是,性别从女变成男也就算了,不管是男是女,他都注定成不了主角。
沈隽的金手指是谁也没可能抢走的,就算知道剧情也没法下手的那一种——主角最大的金手指,是她手腕处的一个“胎记”,当然,这并不是真的胎记。
再加上身为主角,哪怕她并不是男人,一样拥有主角该有的头脑,并不像那些反派一样智商为负。这本书之所以在现实世界热度挺高,就是因为不是一本主角智商5,配角智商负100的弱智都市文,还是有点儿意思的,再加上主角的后宫团真的称得上品种繁多各类美女应有尽有,非但不脸谱化,还个个性格鲜明那方面的情节也写得很是香艳。
想到这里陈玉瞥了一眼身旁一脸冷淡的沈隽,觉得自己有点腿软。
他一点也不想搞百合,真的!哦不,这辈子他是个男人……不对,可他的内心还是个女人啊。
哪怕已经穿来十年了,陈玉还是很想哭。
不过从穿来的第二天开始他就想通了,既然到了这本书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紧主角大腿不动摇,毕竟一本书直到最后主角是不会有事的,如果他没记错,他弟弟说过主角的后宫团也都平安无恙。哪怕将来要牺牲色相,也没有好好抱大腿来得重要,毕竟书中世界和现实世界不一样,说是都市文,不如当成都市玄幻文比较恰当一点,危险那是大把大把的好吗?
自从沈隽知道了这是一本书的秘密之后,她就有点不大对劲了,一天比一天更冷,哪怕沈家顺应剧情败落了,她也没有多少情绪波动,至少在原著里主角还是会伤心一下的啊,而且在知道婶婶是刻意养废他之后,愤怒也是有的。
但是现在的沈隽,怎么看都是平静得很,反正从她十岁之后,陈玉就看不出她的情绪了。
“大小姐,你不会真的喜欢顾清歌吧?”陈玉怀疑地问。
沈隽的口吻平静,“怎么会,我八岁那年就知道他会退婚。”这事是陈玉告诉她的,既然知道,傻子才会喜欢他。
哪怕这么多年顾清歌真的算得上温柔体贴对她很不错。
陈玉对剧情的了解其实很有限,只是对沈隽的后宫还有些了解,譬如未婚夫(未婚妻)退婚后被打脸这种事,男频的书里简直数不胜数,是属于必备打脸剧情之一。
听到沈隽不介意,陈玉松了口气,加快脚步跟上她,安慰说,“放心吧,以后你会狠狠地打顾家和顾清歌的脸的。”
沈隽淡淡说:“哦。”
一点都不像是被安慰到的样子,反而似乎沈隽半点都没将这事儿放在心上。
“现在我们去哪儿?”
沈家败了,将家产都变卖还了债之后,婶婶非常顺理成章地将沈隽扫地出门,卷起最后一点余财火速飞出国投奔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去了。
沈隽的祖父已经过世,母族那边离得远,于是在这座城市里,就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外加一个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的陈玉而已。
想到这里,沈隽到底放缓了一些脚步,“你呢,要不要回家去。”
陈玉从小在沈家长大,因为他妈妈已经在沈家做帮佣做了二十几年,早前沈隽出生,沈家想给她找个玩伴的时候,陈玉的妈妈迫不及待地将才刚六岁的陈玉送进了沈家。
“回去做什么?我家里连我睡的床都没有。”说起这个,陈玉的声音也淡下来。
他又不是真正的十几岁少年,或许真正的陈玉还渴望惦念着亲情,他却很记得当年他被送进沈家的时候,其实是比他大三岁的哥哥更适合,毕竟六岁的他还是小了一些,足足比沈隽小上两岁,本来还是懵懂的年纪呢。
说是送进沈家“享福”,但跟班下仆哪里是这么好做的,他被沈家的管家叔叔打手心的时候,他哥哥正腻在父母的怀里撒娇。沈家对下还是很不错的,陈玉家里过得比一般小康家庭还宽裕些,足以让他哥哥无忧无虑长大,不说锦衣玉食,却也过的是富养的日子,而自从陈玉踏进沈家的门,他就从没被当成孩子看待。
也幸好他不是一个真的孩子。
陈玉心想,也怪不得书里的小女佣对男主角那么死心塌地,从小到大,那个对于她来说冰冷严酷的沈家,就只有一个人对她好。
他也是这样。
只有沈隽,只有她会把他当成一个独立的人,陪伴着他保护他,然后一天天的,他们都长大了。
即便沈隽不是主角,他也早就决定要跟着她了。
“我不回家去,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
陈玉说,笑得阳光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