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严森刚到家门口, 就听到托马斯杀猪似的尖叫声传来, 他以为出啥大事了,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进去。
看见他来, 托马斯像猴子似的又蹦又跳地窜了过来, 一把拽住严森, 打死不肯放,那表情就像亲眼见证了外星人袭击地球。
严森被他抓疼了,一根根扳开他的手指,喝道,“你干嘛”
托马斯一手捂着嘴,一手指着秦黎, 上下抖动, 道,“她, 她,她……”
严森见他语不成句, 干脆撇下他, 自己走过去去看个究竟。
秦黎站在厨房边,不知道在炸什么,味道还挺香。薛定谔就趴在旁边, 时不时地用爪子去挠秦黎, 要到了吃的就舔舔她, 要不到就喵喵乱叫。
这一人一猫的背影, 柔和了下午的阳光, 很是温馨。
听到脚步声,秦黎转头一看,原来是严森,就主动打了个招呼,“回来啦。”
严森上下打量了一遍,没有缺胳膊少腿,这好好的,托马斯又哪根神经搭错了乱咋呼?
他问,“杂草都拔完了吗?”
现在是下午3点,算算时间就算没拔完,也该差不多了。谁知,秦黎摇了摇头,“没有。我下午没干活。”
严森疑惑地看了她一眼。
秦黎随意地指了指盘子,道,“给你们做了一盘小吃。快去洗手,过来尝尝。”
严森洗完手,还没走出厕所,就已经听到托马斯的声音传来。
“别试,千万别试,不然后悔一辈子。”
听他这么说,严森就更好奇了,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他吃了后悔一辈子?
秦黎瞪了托马斯一眼,道,“滚一边去。再鬼哭狼嚎,以后就就别蹭我的饭吃。”
这一招果然有效,托马斯被她这么一喝,顿时蒙了,咬着手绢去一边站着。
秦黎将新一轮炸好的食物从油里捞出来,放在盘子里,对严森道,“吃吧!”
严森低头看了一眼,只见这玩意被炸得金黄色,看上去很脆,闻上去超级香,因为外面裹了一层调料,一时半会也看不出是什么。
秦黎推了一下他的手,道,“吃啊,又没有毒。”
说着,她不管他吃不吃,自己就先往嘴里扔了一个。咯嘣咯嘣,脆得诱人。
严森有些迟疑,但还是捏了一个扔进嘴里,咔嚓一口,果真是外焦里嫩,又脆又香,比薯片可要好吃一百倍。于是,他又往嘴里扔了一个进去。
秦黎微微扬起笑容,这才是真男人!
托马斯觉得不可思议,问,“难道你不觉得恶心吗?”
严森,“恶心什么?”
托马斯不答反问,“你知道这是什么?”
严森,“是蛐蛐,还是蝉?”
他一脸淡定的样子反倒让秦黎惊讶了,回答道,“是蛐蛐。”
托马斯夸张地指着他大叫,“你知道还吃!多恶心,恶心死啦啦啦!”
说完,他嫌弃地看着秦黎道,“你们中国人还有什么是不吃的吗?”
秦黎道,“没有。没准哪天就把你给吃了。不知道是炖,还是炸着好吃。”
秦黎这一句话成功将托马斯给吓到了,他立即捂着嘴,不敢再瞎bb。
严森压了压嘴巴,看着秦黎慢条斯理地道,“你们中国人是天才,我这辈子看到无数只蟋蟀,从没想到还能吃。”
也不知他这句话是真心称赞,还是反讽,总之,秦黎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不由解释道,“我爸妈那年代遇上自然灾害,肉和菜都不够吃,所以只能抓点昆虫打打牙祭。小时候,没什么娱乐,就去田野里抓蛐蛐玩。”
托马斯内心还沉醉在无比的震撼中,听她这么说,便问,“这么多昆虫,那你们为什么只吃蟋蟀?”
秦黎半是开玩笑得道,“因为蟋蟀长得最帅!”
果然托马斯不干了,嗷嗷地反驳,“难看死了。我看它一眼,就连食欲也没有。”
秦黎道,“好吧,长得丑,吃着香。你倒是试试看再做评价啊!”
托马斯捂着嘴,把头摇成拨浪鼓,“不要。”
秦黎道,“你还是不是男人,不就是吃个虫子,这么墨迹做什么。”
托马斯补充,“是只恶心的虫子。”
秦黎有心逗他,就道,“今天你要不尝尝味道,晚上就不给你吃饭。晚饭可是有你最爱吃的走油蹄髈哦!”
托马斯一听,立马急了,叫道,“你太坏了!居然威胁我。”
秦黎抖着脚,插着腰,一脸我就是这样,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欠揍表情。
想想那香喷喷的走油蹄髈,托马斯口水也流出来了,可是为了吃到它,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无比的。
唉,人生的幸福总是建立在痛苦上之上,先要磨其心智,才能享受灿烂将来。
他伸手拎起一只蟋蟀,哭丧着脸道,“你看他的头和脚,还有翅膀都在,就这么被你下油锅了,真是太残忍了。你还说我们做的是黑暗料理,我看你做的事恐怖料理才对,要吃这一口,我一定做十年噩梦。”
秦黎被他说得哭笑不得,拿锅铲的柄用力敲了敲他的头,道,“少废话,吃!”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托马斯含着泪,视死如归地将蟋蟀扔进了嘴里。
秦黎见他要囫囵吞枣,又拍了一下他的头顶,命令道,“嚼三下再吞,不然再罚吃三只。”
托马斯觉得自己快被这女人玩死了,可想到晚上的美食,又只好忍痛。他皱着脸,用力咀嚼了几下,香脆可口的味道充斥一嘴巴。
好像,好像也没那么不堪。
他突然觉得这东西虽然诡异,但味道还行,甚至带着一点期待,期待再吃上一口。于是,他鬼使神差地又捏了一只,往嘴里扔。
只要不去想那一口下去,脑浆迸裂的惨状,还勉强能算好吃。
秦黎问,“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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