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祝融至兮百雀飞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没来由地,刘秀脑海里就冒出了一句诗文,虽然此刻手里拿的是手帕,而不是红色的笛子。
他想要说几句客气的话,却又好像失去了语言能力。吶吶半晌,才终于冒出了一句:“丑奴儿,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叔叔是太学里博士,我上次跟你说过,你忘记啦?”阴丽华眉头轻蹙,明亮的双眸中,隐隐露出了几分失落。但是很快,这种失落,就变成了害羞,低声道:“手帕,手帕是给你擦血迹的,刘家三哥,你,你怎么往怀里塞!”
“啊?哦!多谢阴小姐!”刘秀这才终于缓过了神儿,匆忙用手帕在脸上抹了抹,又讪讪地将其还了回去。不待阴丽华伸手来接,却忽然又觉得把染满了血迹的手帕还给人家不太合适。赶紧又将手臂迅速向后缩回,同时低声说道:“脏,脏了。我,我洗干净了之后再还给,不,改日我买了新的赔给你吧!”
“啊!”阴丽华毫无防备,被手帕带了个趔趄。差点一头栽进他的怀中。下一个瞬间,二人却又不约而同地松开手,仓皇后退,任手帕飘落于地,在白雪上缀起一朵殷红。
刘秀顿时窘得脸颊发烫,愣愣地收住脚步,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短短两个多月不见,阴丽华好像就长成了大姑娘。宛若一朵含苞未放的红莲,全身上下的青涩迅速褪散,代之的是一种无法掩饰的秀丽。
阴丽华明亮的眼睛里,此时此刻,也再度映满了刘秀的身影。挺拔、高挑、书卷气十足却又棱角分明,站住飘飘白雪中,嘴角带笑,双目如星。
“哼!”
“哼!”
两声低低的咳嗽,将人世间最美丽的画面,搅得支离破碎。刘秀的脸立刻红得几乎要滴血,弯腰捡起手帕,然后规规矩矩地抱拳施礼:“多谢小姐赐巾裹伤,他日刘某自当登门奉还!”
“刘兄不必客气!你我乃是新野同乡,在来长安的路上,我阴氏一家,亦承蒙您的照顾甚多!”阴丽华红着脸,大大方方地还礼。口中说出来的话,让任何人都挑不出半点儿毛病。
如此一来,倒显得冷哼者多事儿了。马三娘气得狠狠跺了一下脚,转身便走。太学博士阴方,则笑着上前,将自家侄女阴丽华挡在了侧后。随即,又轻轻向刘秀拱手:“太学博士阴方,多谢令兄弟在路上对家兄一家仗义相救。”
“不敢,不敢!”刘秀此刻的身份是学生,哪敢受老师的礼?先一个侧步退出去三尺有余,然后长揖及地,“后学晚辈刘秀,见过阴师!晚辈在乡间之时,就久闻阴师大名。今日得见,实乃三生之幸!”
“嗯!”阴方满意地哼了一声,笑着摆手,“罢了,罢了,刘公子不必多礼。你我既然是同乡,不妨日后多多走动。在太学里有什么为难的地方,也尽管来找阴某。某日常授课,就在终始堂。平素不授课时,也多在其二楼读书温书。你尽管来,上楼时跟学吏说我的名字就是!”
这已经是摆明了要拿刘秀当半个弟子相待了,但同时也杜绝了刘秀真的去阴府“纠缠”自家侄女的隐患。既报答了刘縯对阴固一家的救命之恩,又划清了彼此之间的界限,真的是“算无遗策”。
有道是,响鼓不用重锤。刘秀只是稍稍错愕,便又笑着躬身,“能向阴师当面求教,晚辈荣幸之至。”
“嗯!”阴方又轻轻颔了下首,然后,带着几分告诫意味,笑着吩咐,“像苏著那种无赖,不过是仗着父辈余荫混个文凭而已。你能不搭理他,就尽量不要跟他发生瓜葛。待卒业之后,双方各奔东西,一辈子都不会再有往来。犯不着把大好光阴全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人和事情之上!”(注1)
亲眼目睹过万谭一家的惨祸,刘秀早就明白,长安城不是个讲道理的地方。想必太学也不能例外。因此,对阴方的告诫,立刻心领神会。于是乎,又笑着躬身受教。
阴方见他如此聪明,又如此知道进退。全身上下,竟然不带丝毫同龄少年那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狂妄,心里便又多了几分惜才之意。想了想,又笑着补充道:“令师许博士的学问见识,俱是阴某三倍。你与其终日捧着书本苦读,不如多在他面前走动走动。他随便指点你几句,就足以让你终生受用不尽。太学里的某些二世祖,即便想找你麻烦,也没胆子到他面前胡闹。你是聪明人,有些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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