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全了。
只是后面的许多士卒,还没有到达安全位置,所以程远志可没有时间,在这个时候耽搁什么,随即,他就高声大喝了起来。
“将士们,狭路相逢勇者胜!为了能够躲过箭矢,我们必须要直取城门,给我杀呀!”
到了这个时候,可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也不是心慈手软的时候,更不是手下留情的时候,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大家都不想死,那么只能是你死了,我才能安然无恙的活着,程远志想都没想,带着手下的亲兵,直接就杀入离开敌军之中。
程远志的动作很标准,只见他双腿夹紧马腹,这个时代要是有了作弊器,只要有了马镫之后,那么双手就可以握刀。
大刀在他手中左右翻飞,变着花样的让人陶醉,只是这种陶醉让人着迷,同样还是一把嗜血的大刀,只要是轻轻的挥舞一下。
准会带走一颗颗敌人的人头,那鲜血喷洒的场面,那一幅幅死不瞑目的双眼,还是带给了大家不少的震撼,这是张毅重生后。
第一次见到冲锋杀敌的一幕,其实详细的数起来,自己杀掉的人还真不少,只是这种宏大的场面,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亲身体验的除外,那都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或许,对于很多和平年代的人来说,杀人是件很恐怖的事情,需要极大的勇气和狠劲。
心里的压力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噩梦不断让人奔溃,那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眼前一个个倒下,还是让人有些心理难受。
但是杀人对于程远志而言,却是早已习惯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军人其实就是踩着无数尸骸,一路走过来的,要么就是被踩的尸骸。
也许正如大家所说,物竞天择,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是让很多人都同类相残,无论是乱世还是和平年代。
没有真正见过血、杀过人的军人,终究难以成事,就算是功成名就,成就也是极其有限,这就是一条有规律的说法,不被任何人的意志所转移。
前世之中,张毅可以说是普普通通,打工队伍中的一个,要说作出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那纯粹都是在胡扯。
连家都养不起的家伙,就算是有所成就,其实也是微不足道的,有谁会感觉到了,可以说根本就没有谁会关注。
这也是打工者的悲哀,对于杀人见血,估计是从来都没有见识过,亲手干掉看不顺眼的家伙,张毅根本就没有这种机会。
就算是机会放到眼前,恐怕也只能是想一想了,要自己动手决计是不敢的,不过到了这个时代之后,什么约束力。
什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统统都见鬼去吧,如此大规模的短兵相接,硬碰硬的冷兵器厮杀,张毅却是第一次遇到。
在面对羌族部落,那都是莫折无敌、张林和黄汉生几人,带领本部人马攻陷的,至于在攻打鲜卑族、乌恒等少数民族部落。
同样没有费什么周章,所以这还真算是第一次,这并不是说他第一次手持兵器战斗,而是首次参加这种大规模的冲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