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徐浩东又说:“《党内监督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党内监督条例》第七章,第四十条,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
背书背到这里,徐浩东看着孔正豪和杨凌问:“两位,我有权监督三位副市长吗?”
孔正豪郑重地点着头,“当然。”
杨凌也点着头,“当然,当然。”
徐浩东说:“既然如此,既然三位副市长可能有问题或可能没问题,那我就有权力搞清他们有问题或没问题,杨凌同志,我现在授权于你搞清他们有问题或没问题。”
杨凌点着头问:“我执行你的命令,但可否给点提示,我该从何处入手?”
徐浩东说:“我给你一个最好的切入点,吴佩林,那个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大胖子。他是暂时不能开口说话了,但是,他的工作和生活的轨迹和记录还在,比方说电话记录、手机通讯录、他在某个时段的活动记录,等等。以吴佩林为调查切入点,理所当然,没人敢说三道四,我相信,只要你把技侦手段全用上去,我就不信没有收获。”
杨凌听懂了,“明白,他们三个都说,为了那个采购项目,分别只跟吴佩林打过一次招呼,而且是在博洋电子有限公司中标以前。这招好,这招妙,只要证明他们说了谎,咱们就有理由对其他漏洞展开调查了。”
徐浩东摆了摆手,“老杨,你需要几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