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手言志词啊,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呵呵,这个孽子,自比仙人神龙,说得好听一点,其志高远,说的诛心一点,那就是野心大过天啊。”
郑存剑在心里想了想,这倒也符合他了解的那个李牧的形象,狂得很,大魔王,说野心大,也不为过。
李刚笑着,似有所感,再次提笔,在这首词的下面,加了一行小楷备注,却是只有短短两句——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写完,掷笔于地,笑着离开了。
郑存剑紧随其后,面色如常,但心中却是巨震。
这是在说李牧吗?
原来知府大人,对于他这个弃子的评价,竟然是如此之高,一遇风云便化龙,这样的期待,似乎还在大公子李雄之上吧?那当年为何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误会了什么。
那么,李牧的风云,在哪里呢?
这一次与天剑上人的约战?
应该算是吧。
郑存剑的心中,闪过无数个念头。
“陋室铭?”
公主秦臻看完这首词,脸上终于是出现了极为意外的震惊之色。
她之所以震惊,是因为,在她的了解里,品德败坏的李牧,是不可能写出这样自成格局的好词的。
道理很简单。
所谓字如其人,文如其人,很多时候,诗词文字这种东西,是骗不了人的,一个人的精神是什么样的,那他写出来的诗词,就会是什么样的,古往今来,有很多奸佞枭雄之辈,也写出来过流传千百年的好词,但却绝对写不出来‘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样气质自成的句子,这句子里面,饱含了一个人的精神风骨。
“难道是代笔?”
她有所怀疑。
但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因为这首词,的确是太契合李牧的身世经历了。
只有那些经历过波折、挫折、困苦、煎熬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词句,李牧三击掌的故事,早就流传开来,哪怕是她并不关心这个人,但架不住身边有一个牧粉王辰一直絮叨。
也许,我真的看错了?
秦臻在心里,这么想着。
一会儿,王辰从外面走进来,道:“殿下,已经安排好了,一个时辰之后,我们出发,去教坊司,到时候,殿下需得小心藏匿身份。”
长安城中,一处极为神秘的地方。
“呵呵,少年大宗师,陋室铭诸公,此子可用否?”一位面容英俊的年轻男子,看完誊抄版本的陋室铭,笑吟吟地问周围众人。
“少年得志,未必愿意为殿下所用。”
“诗词太过于清高。”
“可以一试。”
“哈哈,殿下礼贤下士,见才心喜,人之常情也,若是殿下有意抬举他,我愿为说客,去为殿下招揽此子过来。”
“恩,年纪轻,根底白,潜力够,可以培养一下,不过,越是惊才绝艳之辈,越是心高气傲,殿下需得做好两手准备,若是不能为殿下所用,必须早日除去。”
各种看法都有。
而且,每一个说话的人,身份地位都是极高。
那年轻人笑了笑,道:“我不怕他骄横,不怕他傲物,就怕他不识抬举,文人的风骨,嘿嘿我会折服他的,会让他知道,为我效力,是他唯一的选择,我看上的人,有几个能逃脱。”
夜幕时分。
李牧出现在了长安城教坊司的入街口。
教坊司换一个名字,就是官办妓院,其中的妓.女,大多数都是犯罪被抄家的贵族、官僚的妻妾女儿,被强制送到这里,从高高在上的官太太、官家千金大小姐成为‘一双玉臂万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青楼女子,这些犯官眷属的命运可谓是凄惨,但也是因为她们的曾经的身份地位,引得无数寻欢作乐的男子趋之若鹜。
所以教坊司可以说是长安城中生意最好的青楼了。
李牧百日里修行观想法门,不得其门而入,心中烦躁,于是以生死符招来郑存剑,陪同着到长安城中逛夜景解闷散心,以免急躁修炼走火入魔,见识一下异世界繁华之都的风采,也是极好的。
李牧一直都对此颇为向往和好奇。
但是在郑存剑有意无意的引路之下,竟然来到了教坊司的大门口。
“公子,不如进去一观?”郑存剑道。
李牧面色如常地点点头,道:“也好。”
其实,他心中已经有点儿迫不及待了。
他不是刻板的固执君子,何况对于任何一个穿越的男子来说,逛古代青楼,那岂不是梦寐以求的事情?既来之,则安之,何乐不为呢?就算是什么都不做,喝喝酒,看一看,也是一种人生体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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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着写着,就忘记时间了,今天还有点儿卡文,总觉得这一章没写出东西,所以就写多了,到了3600多字,时间有点儿晚了,大家晚安。
感谢葛无忧、sjbmnz、狂刀盟污圣、无家的孩子、范铧荧、改名了吆几位大大的连续打赏。
今天在公众号上回答说,小刀妞是被刀子丑吐的黑粉,我记住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