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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河村附近,因为食肉动物少,所以野猪特别多,足迹几乎随处可见,地狱犬没多久就追上了一头重大2百斤的野猪,还没等李逍遥动手,地狱犬就扑上去和野猪战斗。
野猪很大,但地狱犬更大,地狱犬体长1.8米,体重360斤,比野猪还重160斤,他直接粗暴地把野猪扑倒在地,然后一口咬在野猪的脖子上,野猪折腾了一会后,就没了声息。
“地狱犬你先把野猪弄回去。”李逍遥对地狱犬说道,他想弄点蜜糖,烧烤的时候抹在野猪的外皮上,就会有酥脆感。
找蜜蜂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有能力一直跟着一个蜜蜂,就能准确地找到蜜蜂窝,不过李逍遥没那个时间慢慢跟着蜜蜂。他记录到蜜蜂飞行时的声音频率,然后更改脑电波的频率接收类似蜜蜂飞行时产生的频率,因为声源的振动产生声音,然后靠空气等介质的传播,人的鼓膜就会振动,这种振动经过听小骨及其他组织传给听觉神经,听觉神经把信号传给大脑,这样人就听到了声音,只是李逍遥用的是脑电波接收频率,而不是耳朵接收外来的声音,所以李逍遥这个方法完全可行。
蜜蜂采蜜的距离一般在三千米以内,只让李逍遥很快就找出了一窝野蜜蜂,而且还不小,他取了一半蜂巢,留下一半让蜜蜂继续繁衍,以后想吃再来取。
回到小溪,贾霞手拿李逍遥的唐刀,看着野猪却无从下手,不知道怎么去毛。
“我回来了。”李逍遥捧着用树叶装着的蜂巢,递给韩婉儿。
“逍遥,还是你来吧!我都不知道怎么弄。”贾霞把唐刀递给李逍遥,尴尬地道。
李逍遥把唐刀插在地上,然后右手成刀状,火焰刀,火焰刀是一种能将内力凝聚掌,并快速旋转产生热能,再以运内力送出,以虚无缥缈的虚劲伤人。这样强大的武功,李逍遥却用来刮猪毛,这不得不说他大材小用,他右刀手在猪皮上一刮,猪毛全断,猪皮烧焦变黄色,散发出一股肉香。
贾霞她们对李逍遥的厉害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不过却总是感觉怪怪的,那么厉害的武功,却总是用来做一些小事,感觉暴遣天物。
“逍遥,你学那么多武功——不会就是为了生活方便吧!”贾霞好奇地问道。
“当然不是,我是为了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男人才去学的武功,可当我学会后,却发现现代没有一个人能接我一招,于是我就把武功融入到生活里,好让我的武功不至于荒废。”李逍遥道。
“唐爷,你可以去当武打演员呀!以你的武功,肯定能成为世界级的超级明星。”薛美美提议道。
“像我这种有身份的人,是不可能去当演员的。”李逍遥道。
“老板生错了时代,如果老板生在乱世,肯定会像李元霸一样,成为名垂千古的第一勇士,说不定还能当皇帝。”包书兰道。
“是呀!身为一个强者却无用武之地,这是强者的悲哀。”李逍遥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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