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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初级体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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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埋葬好王越,风云回到了木屋,打量着略为破败的屋顶。

    短时间内是回不去了,这几间木屋就是他的容身之所了,自然要好好修缮打扫一番。

    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今天是顾不上了,先烧水做饭是正经。

    身上黏糊糊的很是难受,他现在需要的是淡水。王越留下的地图上标注着,就在山谷东面脚下,就有一个山泉出水口。

    回到木屋里,用扁担挑着两个木桶,风云沉默的朝地图上标注的水源走去。

    山谷中花期正好,种种鲜花吐露芬芳,微风拂过,片片梨花瓣飘落在风云发间桶中。

    越过两颗盛开着洁白花瓣的梨树,一片荒草丛生的水田突兀出现。不远处一汪潺潺清泉咕噜噜的吐着甘冽的清水,汇聚在一方小水潭中,再经由一条水渠流入水田中。

    常年不息的泉水清澈无比,甚至可以看到潭底的石子。水至清则无鱼,潭水中干净透明,并无任何鱼虾游弋。风云趴下身去,先咕嘟嘟灌了个水饱,才跑到水渠旁撩水洗起身上的泥污来。

    水潭中的水流动并不急,排污能力不强,要是弄脏了晚上可就没水吃了。

    在水渠中把木桶清洗干净,从水潭里打满两桶水挑回木屋,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了。

    用一桶水把灶台和锅盖清洗干净,烧了锅开水,风云把青铜菜刀取了过来,丢到锅中煮了个通透。王越不知道用什么油保存的青铜器具,即便放了几十年,用开水一烫煮,香气四溢,让人食指大动。

    不过风云依旧没敢多闻,生怕藏了这么久的油变质产生什么有毒物质。

    青铜是后世的说法,是因为青铜氧化后铜锈的颜色是青绿色,但在刚炼制出来的时候都是金黄色的。因此,王越留下的这些器具也可以称作金器或者铜器。

    用长树枝把青铜菜刀勾出来,刀身上的油渍已经化到了水里,通体已经恢复了金黄色,刀把上有简单的花纹,更显得古朴精美。

    将锅中的废水倒掉,重新刷锅烧水,风云从山魈那里抢来一条鹿腿,准备煮点肉汤喝。

    小罐子里的盐巴虽然看起来没有变质,但风云还是决定用自己带来的盐。

    鹿仔肉很嫩,铜菜刀也很锋利,切起鹿肉来丝毫没有滞涩感,轻轻一拉就变成了肉片。

    把王越留下的稻米种拿了过来,风云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捏起一撮,放入锅中。虽然稻种珍贵,只有这么一包,但他好久没有尝过大米的味道了,吃一点点尝尝味道也不打紧。

    把鹿肉切成小丁,扔进锅中,又切了两片生姜丢进去,没一会儿,肉汤就煮好了。

    以前风云挺喜欢吃烧烤来着,但是现在看到烧烤就烦,反而格外偏爱鱼汤肉粥这些个汤汤水水的,或许是人的眼中只看得到他们没有的东西吧!

    煮了半锅肉汤,风云用自己的陶碗盛了一大碗,剩下的都倒进陶缸里,端给山魈去了。

    鹿肉丁很嫩,甚至感觉不到稍粗点的肉质纤维,用家里小区门口的买买提大叔的话来说就是没结婚的鹿娃子肉就是好吃。

    山魈仿佛激活了吃货本能一般,把陶缸里的肉汤喝了个干净,还没吃饱,跟在他身后哼唧叫唤,风云没办法,只能把剩下的鹿肉也片成小片,放在陶锅里给它煎了个半熟,总算把它打发走了。

    愁眉苦脸的托着腮帮子看着狼吞虎咽的山魈,风云已经能看到他吃成一只肥狒狒连兔子都逮不住的样子了。

    原本以为一只鹿仔起码能吃两天,谁知道自己只捞到半条后腿,还搭进去半只兔子。

    “养不起啊!”风云叹了口气说道,山魈吃完了肉,敲着陶缸叫唤,还想要,风云黑着脸怒骂道:“没了!想吃再去打猎去!”

    山魈不信的伸头看了眼灶台上被剃得干干净净的骨架,才咂着嘴跑回草棚底下睡觉去了。

    风云只是色厉内荏而已,鹿仔本来就是山魈打回来的,他才是蹭肉吃的那个,见它回去睡觉,风云这才松了口气。

    就当收个加工费了,风云这样告诉自己,小心翼翼的关上门,风云把鹿仔骨丢入锅中,添水烧了起来。骨头是熬汤的好材料,眼巴前生活艰难,什么都不能浪费啊!

    灶台添的柴火是从库房屋外墙角下找到的一堆干柴里拿的,添了两根大家伙进去,让它们慢慢燃烧,盖上锅盖,风云拍拍手,走出门来。

    屋里那张床上睡过死人,风云心中多少还是有些膈应,明天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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