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市,南山小区。
魏国强拖着自己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妻子正在厨房里炒菜,而儿子正在房间里做作业。
他早已经年过四十,却老来得子。在他三十二岁的时候,儿子才出生。现在他已经四十六岁了,儿子也十四岁了。
“饭快好了吗?”他问了问厨房里的妻子。
“快好了,你先去洗洗手,叫明明出来吃饭。”妻子对他道。
魏国强点了点头,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后,就打开了儿子的房门。
让他气愤的是,儿子居然没在做作业,而是戴着耳机在玩手机!
他一把夺过儿子手络发达了,音像店基本上都倒闭了,但他永远忘不了那段时光。
他们坐在店里推销着各种各样的专辑,其间,摇滚专辑永远是卖的最好的!
那个时候,他们热爱摇滚!所有人都热爱摇滚!
就算听一千遍一万遍,他们也永远不会腻
......
理发店,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染发,和年轻人不同,他是把白头发染黑。
“店里放的是什么歌?摇滚吗?”中年男子问发型师。
发型师愣了一下,回道:“应该是摇滚吧,叫盛夏光年。我今天看微博的时候,一个叫“耳神”的博主推荐的。蛮好听的,就在店里放一下。”
中年男子没有说话,他听不懂什么微博啊什么博主啊,他只是在静静的听歌。
一万首的mp3,一万次疯狂的爱
灭了不了一个渺小的孤单.....
不由得,中年男子却觉得自己想起来什么。
镜子里的自己,黑发里面已经夹杂着大量的白发了。是啊,岁月不饶人,我老了。
但他依旧记得年轻时候,他一有钱就会去买唱片,那个时候,他最爱的就是摇滚了。
在出租屋里,他和当初的朋友们一起疯狂呐喊,发了疯一样的跟着唱片一起唱。她则站在边上,笑着给他们洗几个苹果。
那个时候是那么的穷,却又是那样的快乐,仿佛只要有几张唱片,就能愉快的度过整个夏天!
那个时候是那么的穷,她生日都只能给她买个巴掌大的蛋糕。但她永远都笑的那么甜,永远都那么贴心。
摩托车上,他们高唱着摇滚歌,不顾旁人的指指点点,两人相视一眼,疯狂大笑。
他现在有钱了,他给了她最好的生活。但年轻时候那股幼稚的快乐,再也找不回来了.....
黄脸婆,多久没有和你一起听歌了?
.......
.......
一个人,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一万个人。
三首摇滚歌,无声无息间,进入了大家的生活。
没有宣传,没有广告,没有平台的推荐。
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偶然听见,这三首歌就能抓住任何人的耳朵!
摇滚死了吗?
摇滚真的在十几年前就死了吗?
他们不信!
是啊,我们会老,我们的确已经老了。
但摇滚不会死!
我们热爱的摇滚——永远不会死!
这些可怜的年轻人,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他们不懂摇滚的魅力!
这三首歌和其他歌不一样,是和那个时代一样的摇滚!一样让人疯狂的摇滚!
那是属于摇滚的时代!是属于我们这批人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