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莫测的境界,但是对于那些没有生命的书籍来说时间真的是十分可怕的,漫长的时间甚至会让他们化为烟尘消失在这个世界之上,就像从未出现过一般。
就譬如地底洞穴中的这些书籍,如果方信在晚上几十年或是更加长远的时间没有见到他,或许当方信再见到它们时只会见到一堆烟尘,他们的内容也会随着时间而淹没在广阔无穷的空间中,不会有人知道它们之中到底记载着什么。
时间真的是抹杀一切的最好东西,具体的书籍况且如此,更何况人的记忆,不管一个人对于一个人多么的念念不忘时间也会强行的抹杀掉这一切的记忆,或许时间只是一个辅助的东西罢了,是人不想要记得,时间才能够辅助将其抹杀,就像从未出现过一般。
对于前一世浑浑噩噩的记忆方信已经是记不得了,或许正是时间帮助他忘记了以前所发生过的一切,他所做过的一切,他所遇到的一切,人也好事也罢,都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一世的时间有多长?谁都无法给它一个定义,但谁都知道这是一段非常长的时间,漫长到人根本无法估计,一世的时间都已经过去了,方信又怎么能记住从前那个浑浑噩噩的自己,现在的他便是鸟妈妈的儿子,是一个妖,是一个立志笑傲九天的大妖!
而此时方信这个大妖也终于是进入到了石室中,见到了那勾起了他浓浓好奇心的书籍,也见到了已经变为了白骨的神秘水兔,而且是两截的,这是被方信劈斩开的。
对于神秘水兔这个失败者,方信没有任何的兴趣,只是随意的扫了一眼便是看向了那两个不算是多庞大的书架,这两个不算是大的书架上摆放着满满的书籍,看那些书籍有些泛黄的书页就知道这些书籍一定是摆放了很长的时间。
方信看着这些摆放在自己眼前的书籍心绪万千,一步化作两步的便是走到了距离他比较近的书架面前,随意的拿出了一本书便是开始了起来。
这一可不要紧,方信一目十行很快的便是读完了第一本,读完书的方信像是从书中看到了什么让他感兴趣的东西,第一本书看完方信没有任何停歇的便是又意犹未尽的拿起了第二本书开始翻读了起来,此刻方信的眼中全部都是对于知识的渴望。
方信在炎黄大世界如果有像现在这样一般的认真程度恐怕方信就不会拥有上一世让他觉得浑浑噩噩的人生了,可是过去了毕竟都过去了,方信对于从前的生活也是没有多余的怀念,相对于前世中规中矩的生活方信还是喜欢现在这般激情的生活。
虽然现在不同于前世,需要时时刻刻的小心翼翼,不然一不小心就会丢掉自己的生命,但是这个世界却是那么的丰富多彩,又刺激非常,这个世界和方信所知道的九重天已经不能够以炎黄大世界上的科学可以能够证明的了。
但是恰恰是这种生活才让得方信对于这样的生活这般喜欢,甚至于说享受,可以说方信的骨子里就是一个喜欢冒险的精神,喜欢那些奇幻的东西,前世浑浑噩噩的生活不过是因为他不适应那种生活节奏和所过的生活。
当然,这也是方信给自己的失败所找的借口,但是虽是借口,也是方信的心声,相比于以往的那种生活,方信对于这种以前只在神话故事中听到过的生活才会更加感兴趣。
而通过地底洞穴石室中的这些书籍方信也是看到了很多他所不知道的事情,这种感觉就像是又发现了一个新世界一般,这种新奇愉悦的感觉是任何词语都无法形容的。
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第五本
一本接着一本,方信开始不停歇的,就像是入魔了一般,根本停不下来,而方信书籍时的表情却更像是入魔了一般。
时而沉思,时而疑惑,时而惊叹,时而欢喜,时而悲伤 .
着书籍的方信仿佛融入到了书中,成为一个多种情绪的混杂体,方信从未像此刻这般表情丰富过,在书籍这半天的时间中方信似乎已经表露了自己这一辈子都表达不出的情绪。
不知道这地底洞穴石室中的书籍中到底是书写了什么,才让得心性还算是沉稳的方信有了这么多化的情绪,恐怕如果现在妖风虎王和猿罡看到方信此时的表情变化还以为方信是脑子出了问题,已经发疯了呢。
..
一天一夜,遍地的书籍。
这些就是方信在这一天一夜中做的事情,未曾合过双眼,未曾喝过滴水进过点食,不眠不休了一天一宿的方信终于是读完了地底洞穴石室的两个不算是庞大的书籍中的全部书籍。
虽然这两个书架不算是太巨大,但是满满两书架的书籍也算得上是很多了。
可是,这些却生生被方信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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