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就不能穿的张狂一些吗?”
“哦原来你是这样的风格啊,好,我让管家给你定做一身。”
行走在异国他乡的街道上,满眼是陌生的建筑,比之国内伦敦的建筑风格看起来略带一丝古朴的味道在其中,作为快速发展的城市,余晖城的各方风格都在朝着现代感靠拢,而伦敦则不同,“老”是伦敦的一种美。
想着刚才的对话,我有些迷惑了,或许,正是因为人类的发展太过于迅速,以至于才耗尽了天道的性命。人类,终究是这个星球的寄生虫,我们都是吝啬的吸血鬼而已。
耳机中传来彩佩什的声音:“最新消息,幸运杰克在距离你两条街的酒吧中,你要在下个路口左转。”
“遵命彩佩什小姐。”
“有一句话我想说很久了,我想有必要郑重的提醒你,不要叫我彩佩什小姐,我有可能会暴走。”
“那叫弗拉德三世?还是叫您德古拉大公?”
“近一百年我用的名字叫做奥利维亚凡彩佩什,你可以叫我奥利维亚,叫姓显得太生疏。”
我的吐槽之魂立刻觉醒:“呦,还近一百年,听起来您好像也蛮前卫的嘛。”
“那当然,我经常去参加各种电子产品发布会,这样才能赶上潮流,你知道今天流行什么电子产品吗?是智能家居和电子机器人。”
我顿时一个头两个大,深深地觉得自己被一个老怪物比了下去,这两个东西我一个也不知道。我说:“您喜欢就好,喜欢的话您可以买一套。”
她立刻叹气:“哎,可不是想买来着么,后来听说是红外感应的,我买来也不好使,就只能作罢,吸血鬼也有吸血鬼的难处”
我没有搭话,我发现这位大公有话痨的潜质,我决定少找她聊天!我说一句她能说十句,太可怕了,果然不愧是女人,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个女人顶四百只鸭子,说的对极了!
luck jack当然不是那个男人的真名,而是绰号,他是一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盗贼,专门偷有钱人的东西,因为这个人效力于黑手党,所以一直没有人敢动他,不过这次他栽了,居然敢偷穿刺公的东西,希望他买了人身意外险
穿过两条街,我来到街边的酒吧,我虽然英文不好,但酒吧很好认,门口站着皮衣丝袜的辣妹,我刚一走进,便又两个女人上来搭讪,左边的媚眼红唇,右边的纤腰细腿。我是真想从了她们,可是一我不会外语,二我特么新换的一身衣服,兜里没钱。
你们说,我要是掏枪,叫她们跟我嘿嘿,我就是想想,我是个骗子,但不是人渣。
我这正比划着手势示意两位美女我没兴趣,耳中通讯器里忽然传来陆子衿阴冷的声音:“邱水你最好老实点,我都看着呢!你要是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我立刻就给小汐打电话,你看着办!”
我立刻一缩脖子,绕过两个外国女人走进酒吧。
黑手党来的酒吧果然不一样,站在舞台上跳脱衣舞的居然是四个男人!这是英国的特色吗?太辣眼睛了吧,哦,不过身材真好。
本书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