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却不愿做这欺世盗名之辈!”
不得不说,这古人很多时候操守就是高尚!贾清倒没觉得这么做是欺世盗名,毕竟从现代来的,在现代,什么不可以买卖?
不过既然别人不买“所有版权”,那就换个方式算了,一定要让他接下这个对自己来说鸡肋的东西。
“沈老板误会了,小子并无让沈老板盗名之意,不若这样,我将香皂的冠名权卖给你。”
贾清不在乎关于香皂的所有东西,他只要钱!
“冠名权?何谓之冠名权?”
贾清解释道:“就是以后出售的香皂都可以打上沈家的标签,甚至,如果沈老板对香皂这个名字不满,也可以换,叫沈皂也行。”
这下子沈从成动心了,他一个纯粹的商人,历来就和名望没什么关系,如果这注定畅销天下的东西能冠上他沈家的名头,也算光宗耀祖了,而且这样做也算不得是盗名之徒。
“沈皂就算了,香皂这名挺好听的,也贴切。只在前面能加两个字,叫沈氏香皂如何?”
说完见到贾清玩味的看着他,才发现自己心急了,暴露了想法。
不过本来就是求一个虚名,索性仔细权衡利弊。贾清将这个东西也卖给他,摆明了一心只要钱,不会对香皂的生产销售指手画脚。所以,这个股份多少只是分红的多少而已,如此,他也终于决定自己的底线了。
“好,既然公子将什么都交给了沈某,那沈某就给公子四成股份又如何!只是得提前说好,这四成是干股,只能得每个季度的分红,不能对相关事物横加干涉!更不能以后提出分割作坊与商铺的要求!”
贾清简直太满意了,用一个自己不需要的虚名,就又换了大半成的干股,至于沈从成担心的事,他才没那么无聊呢。于是道:“沈老板放心,小子就是因为没时间精力弄这些才来找您,又怎么可能出尔反尔,多此一举呢?等会白纸黑字上也可以写的清清楚楚,我又是宁国府子弟,岂敢为国公府摸黑?”
大楚还是一个讲王法,讲契约的社会,所以两人才会就此事商议这么久,毕竟一旦在合约上签了字,就不能反悔了。
利益分割好后,沈从成叫他的文书帮忙草拟了一份合约,两人又在一起商议好该添减的条件,确认无误后才又重新誊写,一式两份。
贾清又仔细检查了一遍,没办法,他可是不敢小瞧古人的智慧,小心点总没错。
好在沈从成确实是诚心做这门生意,没在里面动手脚。
看见贾清认真的看合约,沈从成反而很满意的点点头,难怪才这么大点,自己在他手里居然没占到多少便宜。
是的,沈从成今天也很满意!虽然会付给贾清四成的分红,但是,他得到的更多!他已经可以预料到自己成为京城第一布商的一天,甚至有成为首富的希望。
想到首富这个词,他也知道光有钱肯定不成,还得有势,现在的聚宝楼老板就是当今太后的娘家侄儿,所以才无人敢动他。
可自己是平民出身,这些年虽结交了大量权贵,但全是看在钱的份上才有的交情,自己要想做首富,又得砸多少银子进去?想到这,哪怕他不是太看重银子的人也不经暗恨那些当权者的贪婪!
恩?眼前这个近乎妖孽的少年不就是大家族的子弟吗?只看他年纪小小就这般明白事理,还立志读书,将来前途一定不可限量!此次和自己合作倒是一个机会,自己可以提前做好投资!
不得不说,这就是成功者和普通人的差距,成功者往往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判断,从而抓住机会。
贾清终于确定好了,刷刷刷在合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按好手印。
等贾清将自己的一份合约收好,说定明日将香皂配方送来,并指导沈从成挑选的技师如何制作香皂,就准备告辞了!
这时沈从成突然开口道:“公子最近是否缺少银两使用?”
呃,还真是!贾清也不隐瞒,回道:“确实如此,为了研究此物确实花费许多”他想看看沈从成这是何意。
沈从成闻言,对身边的管家使了一个眼色,那管家就转身进了里间,不一会,拿出了一个盒子。
贾清已经意识到是什么了。
果不其然,沈从成接过盒子道:“公子年幼而高才,沈某欲结为忘年之交,还望公子莫嫌弃沈某是鄙贱之人。这儿是一千两银子,是沈某的一点心意,为公子作燃眉之用。”
说着将盒子递上。
贾清看着一脸诚恳的沈从成,不由有点不好意思。他先前还打算等贾芸将碱石收到手后,叫他卖给沈从成,好赚一笔零花钱呢。
再看看人家沈从成是怎么对他的,干股给了四成不说,还没赚到钱,倒是先给自己一千两银子,这么一对比,贾清觉得自己像个小人!
算了,以后叫贾芸将碱石全送给他好了,算是抵这一千两。
将盒子接过来,贾清躬身一礼,道:“如此,就多谢沈大哥好意了。”
“哈哈哈,好!贤弟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