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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代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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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我爹他老人家一定会同意的!你爹要不同意我倒是可以去毫不客气地宰了他!”。

    察干铁木尔一愣,梗直了脖子抬起头,无语地冲阿古达木冷冷地翻了翻白眼。

    巴尔斯出生于一个贫苦的草原牧民家庭,生下来没见过自己的父亲。幼年时的巴尔斯体弱多病,面黄肌瘦,走路直打晃。他的母亲总是愁眉苦脸地将他抱在怀里,生怕一放下他会随时死掉或被久在空盘旋眼神不好的苍鹰误以为是一只兔子叼了去。

    为生活所迫,十四、五岁的巴尔斯便不得不跟随着大人们跑到大齐边境,学着别人的样子做起了边贸生意。那一年的时间里有小半年他一直都在不停地流鼻血,据说是做买卖亏的。血本无归的巴尔斯觉得没有脸面回去见自己的母亲,一咬牙一跺脚顺利地穿越了边境线,跑到大齐境内做了一名小小的雇佣兵。好在当时疯狂的某人还没有当某国的总统,边境没有高墙电,也没有哪个脑残出台限制少数民族入境的二百五法律制度。

    原的沃土不仅适合于植物生长,同样也适合于人类生存。这得感谢农耕时代,没有众多的污染企业,没有pm2.5。总之瘦弱的巴尔斯在阳光雨露下一天天茁壮成长起来,身体日益强壮。他不仅学会了骑马打仗,还对原的兵法、各种社会制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这一切并没能阻止队伍的老兵们经常把他这个小屁孩时常当沙袋打着玩,忍无可忍的巴尔斯终于在一天深夜砍了欺负他的两名老兵的脑袋,偷了一匹战马连夜逃出了军营。

    逃到边境的巴尔斯更名改姓,却又好了伤疤忘了疼,重新满怀热情地投入到边贸交易,想赚些银两好回家孝敬老母。再次血本无归之后,他又醉酒伤了人,被扔进大牢关了两年。

    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刑满释放后的巴尔斯打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却忽然发现边贸生意没人再做了,草原部落的同胞们正在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无限的抢劫运动,抢劫事业正风风火火,风生水起。于是,巴尔斯决定紧跟时代步伐,趁火打劫,顺手牵羊。但这一次他显然吸取了以往失败的经验教训,见好收,拿着抢来的东西独自脱离了大部队,返回了自己的家乡,终于见到了日渐苍老的母亲。

    三十出头、阅历丰富、踌躇满志的巴尔斯决定:利用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建立自己专属的抢劫大军。与其拾人牙慧,不如主动去开荒扩土!丰富的人生阅历、坚韧的性格、良好的洞察力、号召力与亲和力以及超强的学习能力最终成了他,使他若干年后成为了草原部落的一代枭雄!重新整合后草原部落的实力也强大到足以与原帝国分庭抗礼。

    京城大都,白雪皑皑。金銮殿,金碧辉煌。

    臣武将身着鲜艳朝服,分两班持笏而立。

    兵部尚书出班俯身奏道:“陛下,臣有两则喜讯,特禀报陛下。其一,收到飞虹关骠骑营马钰将军奏,关前悍匪已悉数退归草原深处。马钰将军派兵查探,发现其汗王留下的营地伏尸满地,一片狼藉。经分析,蛮夷各部落之间已开始自相残杀,我大齐边关稳如泰山。马钰将军特请示陛下,骠骑营是深入草原继续追剿,还是返回关内平灭匪患?”

    在众臣的一片欢呼与叽叽喳喳声,兵部尚书不无得意地提高了嗓门,继续说道:

    “其二,护国新军统帅严老将军奏报,新军训练已告功成。严老将军愿意亲自统兵,出马剿灭乱匪,为国建功。”

    话音一落,朝堂众人更是情绪高涨,议论纷纷。

    董太宰前一步,慷慨言道:“恭喜吾皇万万岁!我大齐兴有望了。臣下斗胆提议,骠骑营近杀奔青州方向,剿灭红巾匪患。严老将军统帅新军,灭了可恶的太平乱匪,大局定矣!”。

    一位大臣紧走两步,出班奏道:“太宰之谋甚好,臣复议。想那骠骑营是红巾匪寇的克星,若不是前任太宰掣肘,红巾匪患早已灰飞烟灭了,绝不会酿成今日之祸。而严老将军练兵未成已重挫来势汹汹的太平匪寇,令其闻风丧胆,丢盔弃甲,望风而逃。此次严老将军再次出马,定能将太平匪患彻底平息!”。

    此时,朝臣又走出一人,高声说道:“太宰之谋万万不妥,若采用必将误国!臣下有不同意见奏吾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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