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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约翰打一开始就没有看上军用滑翔机这门注定长久不了的生意。就算借着二战的东风,能小赚一笔那又如何。以休斯飞机公司现在的规模和发展态势,战后的布局才是他应该关注的重点。
相比之下,直升机这种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得多的新型飞行器,才是约翰觊觎的目标。况且历史上,直升机业务本来就是休斯飞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
1955年,休斯飞机公司就正式组建了直升机分部,推出了XH-17“空中起重机”。在之后的几十年里,休斯飞机公司都是美国军用直升机的重要供货商,大名鼎鼎的AH-64(长弓阿帕奇)就是“休斯出品”。
不过现在才是1940年,直升飞机还是很前沿的“黑科技”。前沿到什么程度呢,别说威廉-李他们了,就连很多陆军航空队的人都没听说过,更别提对它的特性有多少了解了。为此,约翰费了不少口舌给威廉-李他们先上了堂科普课。
“你们小时候都玩过中国陀螺(竹蜻蜓)吧?”约翰在纸上连写带画地说道:“直升机的原理跟中国陀螺差不多。叶片连在由发动机带动的旋翼轴上,叶片前面圆钝,后面尖锐,上表面比较圆拱,下表面比较平直。当气流经过圆拱的上表面时,其流速快而压力小;当气流经过平直的下表面时,其流速慢而压力大。这样上下表面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压力差,产生了向上的升力。”
虽然不是专业人士,但是以威廉-李他们的物理学素养,还是能够明白约翰的意思的。头脑比较灵活的加文第一个反映了过来,他兴奋地一拍巴掌,说道:“也就是说这种飞行器不需要跑道,可以垂直起飞和降落是吧。”
“没错,直升机最大的优点就是摆脱地形束缚,在绝大多数地方起降,包括建筑顶部和船只甲板。”约翰在心里默默地为加文点了个赞,这个哏捧得太舒服了。
“想想看,如果我们的空降部队乘坐这种飞行器,就可以自如地出入战场,在任何需要的地方降落……”约翰在忽悠威廉-李他们的时候,有意放大了直升机的功能。
其实他自己心里很清楚,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直升机根本就不适合执行作战任务。历史上,二战期间美国和德国都曾批量列装过直升机。但无论是德国的FI-282蜂鸟还是美国的R-4、R-5、R-6都只能用于执行通讯联络、海上救援、应急撤离和空中观察等任务,不具备参与作战的能力。
真正用于作战的直升机要到朝鲜战争时期才会出现,而且技术仍然不够成熟,作战效果并不怎么样。一直到越南战场上,军用直升机才开始真正大显身手,发挥出应有的威力。
不过,这并不妨碍约翰以未来的美军101空中突击师(101空降师1945年撤编,1956年重返作战序列,被改编成了空中突击师,是美军中唯一一支主要依靠直升机进行空中机动作战的快速反应部队)为蓝本,为威廉-李他们描绘直升机在空降作战领域的广阔前景。
在他的口中,未来的美国的空降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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