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就去接你回来。”
叶秋了解这冰山总裁的性格,她一旦认定的事情,哪怕明知道是错的,也会义无反顾的去做。
无奈之下,叶秋只能道:“算了吧,你就在家里吧,我开车回来。”
“嗯,好,我在家等你。”
······
挂完电话后,叶秋直接从钱包里掏出四五百张百元大钞,递到了李猛的手中,道:“你自己打车回去吧。”
李猛急忙推了回去,“老大,谢谢你,虽然我家境不是太好,但打车钱还是有的。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已经感激不尽了,怎么还能要你的钱?”
这小子,还是挺懂感恩的,他也有自尊,不想轻易的接受别人的东西,相比于不劳而获,他更喜欢靠自己的双手去挣。
叶秋眉头一皱,直接将钱塞到了他的外套口袋里,没有什么情绪的说道:“行了,别跟我磨叽了,拿着钱去买一双好一点的运动鞋。
就你这脱胶的球鞋都露出脚趾了,要是让别人知道你是我的小弟,我都觉得丢人······”
说罢,叶秋直接打开车门,开车风驰电掣的离开了。
他不是一个喜欢煽情的人,也不想听李猛那些感恩涕零的话。
为了照顾李猛的自尊,他故意说的云淡风轻的,随便扯了一个理由,说是不想让李猛丢自己的人。
但,叶秋真的会在乎被别人嘲笑吗?他会在意李猛丢他的脸吗?
要知道,才回天海的时候,他就是一身很随意的装扮,穿着开胶的布鞋,站在广场上卖羊肉串。
对于他来说,嘴长在别人的脸上,要怎么嘲笑是他们的事情,何必去在乎那么多呢?
李猛虽然是大老粗,有点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但也不是傻子。
望着叶秋疾驰而去的宝马,他突然就愣在了原地。
对,他是在庆幸,庆幸跟了一个好老大。
叶秋的出现,完全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之前跟韦世豪鬼混的时候,他有一个很霸气的称呼,混世魔王。
每天就像个马仔一样,跟在韦世豪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完全没有任何的人格可言。
而叶秋呢,虽然教训了他两次,但是这两次,都是自己这边主动挑衅在先。
这老大与韦世豪这种纨绔公子哥不同的是,他虽然也嚣张,也飞扬跋扈,但是从不做愧对良心的事情,他光明磊落,堂堂正正!
是的,长这么大,李猛第一次有了偶像,是那种肃然起敬的偶像。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尽管没了张馨渝这个爱慕虚荣,嫌贫爱富的女朋友,但是却遇到了一个能够让他重回正轨,教他做人的老大,这绝对是赚了。
李猛在心底暗暗发誓,以后就要像叶秋这样,凡事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做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好人······
作者老兵不死说:最近看到有朋友说章节略显平淡,其实老兵完全可以加快节奏,之所以这样,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有很多的秘密和阴谋就在里面,细心的朋友其实是可以发现的。另外老兵想要把叶秋这个人物塑造的更贴切生活,毕竟任何都市都是源于生活,大家不要着急,后期会有更多的精彩情节的,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老兵,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