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林夕一拳KO踩在了脚底下,还时不时的在他身上蹭两下把脚底的泥蹭干净。
这个小混混是几种人力气最大的,现在也只能像条脱水的鱼在那挣扎,他每挣扎一下,林夕就狠狠碾一下,直到他大汗淋淋,嚷嚷道:“混蛋,快来帮我,给我杀了这个丑八怪。”
林夕掏出匕首在手中把玩,眼皮懒懒一掀,笑了:“姐江湖人称鬼见愁,平时没事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杀人,小寿把姐的肉干拿来。”
秦寿递给她一包风干的牛肉,她慢慢撕下一条慢条斯理的嚼:“嗯,这人肉还是十七八的最好吃,否则太老没嚼头。”
几个小混混顿时吓懵了,林夕突然一个手起手落,一枚石子打在一个混混的膝盖上,那混混立即抱着膝盖嚎叫着倒了下来。
“想跑?没那么容易,最近人肉干不多了正好要补货,我看你们几个的肉就合适。”
林夕眼神杀气腾腾的,舌头在匕首上慢慢舔过去,加上她故意扮丑的模样本身就有几分骇人,于是几个小混混杀猪一样的叫着一哄而散,留下被他踩着的那位大哭小叫。
“喂,看到没,大难临头各自飞,这么年轻有手有脚干什么不好非要做混混。”
脚放开,那小子爬了起来,很没出息的呜呜大哭:“结拜时还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每次遇到事情都是我先出头,遇到危险了就跑的比谁都快。”
林夕掏掏耳朵,递给他一块肉干,小混混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林夕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是牛肉,刚才是唬他们的,不过接下来你要是不听话我就真的把你做成肉干。”
林夕很幸运,刚来就遇到了一帮第二次出门打劫明显经验不足的新手混混,然后打听到了不少消息,例如在他们打劫之前曾有一拨当地非常出名的混混在这专门拦截来往商人抢劫,结果一天前遇到了一帮狠人,直接把他们给揍的满地找牙,还把头领的衣服给扒了,让他绕着城门跑步。
还有晋城的势力分布,以及民风特色,城市格局,两人都做了相应的了解。
说到那帮狠人时林夕和秦寿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容墨吗?
不过这晋城的确是太复杂了,光是各自为政的江湖门派大大小小就高达一百多,其中以清风派和明月派最为强大,而晋城两大世家则日渐衰落,至于朝廷的府衙彻底成了摆设只能在门派之争中夹着尾巴坐好自己的位子。
林夕看过地图,知道晋城若是归顺于麾下将那些武林人士收服就掌握了很大一股力量,这么多年老皇帝对晋城的态度都是又爱又恨的,恨他们不好掌控,不能收为己有,又爱他们的江湖实力,所以一方面任其发展,一方面又派人监视,只是监视着监视着,那帮朝廷的人也禁不住诱惑加入了帮派中,而当地府衙受制,各种折子都是尽挑好的话说,以至于老皇帝对这里渐渐放松了警惕。
老皇帝都难以做到的收服,容墨自然也很难办到,所以林夕才更要来,她担心那帮江湖人士以为容墨是朝廷派来的到时候对他下手。
小混混叫二狗子,林夕差点笑出声,这名字跟她当初的化名一模一样。
她让二狗子带他们进城,二狗子想拜她为师学武功,林夕答应了,二狗子兴奋的跳起来,立即带他们......爬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