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沈墨白眸光微闪,俯首在她唇上轻啄一口,道:“小傻瓜!你且记住,倘若有朝一日,你我走投无路,为夫愿意做那只雄性螳螂,被你吃掉。”
动不动就调戏她一下,嘲讽她一句的沈墨白突然说出这么煽情的话,很吓人好不好?这世上,只怕也只有他,才会拿“被你吃掉”这种话当做情话吧?
吸吸鼻子,纪青灵伸手勾住他的脖子,笑道:“好,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便做那只雌螳螂,先吃了你,繁殖下你的后代,再去寻觅下一个雄螳螂……”
“你敢!”某人的眸中登时升起一股杀气,“若是那样,便由为夫做雌螳螂好了。”
这样才像沈墨白嘛!纪青灵呵呵笑起来:“唔!那可惨了,螳螂家族要灭绝了呢!”
强大的妖孽立刻吃瘪,怔怔地望着她。
只是,纪青灵忘了什么是妖孽。
她的笑容持续了不到十秒钟,沈墨白的唇便再次吻了下来:“如此!那青儿便与为夫互吃吧,同时灰飞烟灭好了!”
夫妻互吃,同时灰飞烟灭?噢!这就是她强大的妖孽夫君的恋爱观么?好壮观好惊悚的有木有?
左手与他的右手相握,中间却隔着个草螳螂,纪青灵的右手便下意识地去寻找沈墨白的左手。
只要沈墨白吻她,总会情不自禁握住她的手,摊开,一根根手指从指缝间穿插而过,握住,掌心相对十指相扣。
所以,纪青灵渐渐便养成了习惯,但凡与他接吻,总是下意识地去寻找他的手。
出乎意料的,触到他的左手时,沈墨白的手却紧握成拳,压根没有松开的意思。
“咦?”闷哼一声,纪青灵轻轻推开他,往他的左手看去:“你手里是什么?难不成方才那只是母虫,你这只手握着的乃是它的夫君?”
似乎没料到她会这般说,沈墨白怔了怔,才将手掌摊开。
他的掌心上,躺着一样东西,纪青灵认识,不是草螳螂,而是一块腰牌。
“这不是冯天佑的腰牌么?怎么在你手里?”
才接过来,心头一惊。除了对她,沈墨白从来不做无用功。这是个懒惰的,冷漠的,却高效率的男人。除了他感兴趣的人和事,他不会在任何东西上浪费自己的时间,便是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顶着沈墨白的身份如此,以风
少的身份出现时,亦是如此。
能让他拿在手里反复研究的东西,只能证明一件事,这东西很重要,非常重要。
这才是这两天他会忘了来黏她,甚至忘了多年的习惯,竟坐在阳光下的真正原因吧?
他很爱她,但显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还不够相互了解。而且,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独处。这样的沈墨白让纪青灵心头有些微醋,却对他更加欣赏。一个专心敬业的男人,远比一个时时刻刻都围着女人转的男人更具有魅力。特别是他如此诚实,如此坦然地告诉他因为某事忘了她,让她连怨他都
做不到,只会因为他曾经那些漫长独处在黑暗中的岁月更加心疼他。
避开他盯在她脸上灼灼的视线,纪青灵对着阳光看了两眼腰牌。
不知道是不是佩戴的时间太久,腰牌看起来有些破旧,两面都有许多不规则的划痕。若在平时看起来倒没什么,可是,不知为何,这般瞧着,纪青灵便想起了云锦被莺歌划花的那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