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的身体,保持原有姿势。
荆戈诧异的抬起头,旋即双手抱拳,语气敬重道,“末将荆戈,参见白总|将。”
“少帅说你们这十八个结拜兄弟,很多年没打过|仗了?”
白起朗声大笑,不等荆戈答复,伸起右手,遥遥指向,朝歌所在的位置,“本将现在封你为破阵先锋,率七十二白袍,以及你的燕云铁蹄。”
“火速赶赴朝歌,驰援陈庆之……”
一指落地,兵峰所向。
现场数千热血男儿,齐齐转过脑袋,看向朝歌所在的位置。
他们的瞳孔中,泛起熊熊战火。
不久前,陈庆之率领包括八千重骑在内的两万私军,协同自家少帅,一日攻破朝歌。
如此彪炳战绩,足以载入史册,而功劳最大的修罗重骑,更是再次声名大噪,成为这片万里疆域的王牌军|甲。
暂且不说,事后如何赏赐,修罗重骑的威名,已经彻底打了出去。
同在宁河图麾下的其余私军,替修罗重骑感到高兴的同时,也倍感羡慕和嫉妒。
毕竟,沙场男儿,纵马一生,挣得不是所谓的荣华富贵,而是彪炳战功。
可惜,朝歌一日城破,他们只能作壁上观,当个拍手祝贺的看客。
现在,机会了。
“另外再给你三千人。”稍许,白起高高抛出一枚虎符,荆戈眼疾手快,当场接住。
荆戈食指细细摩擦,眸子里不断闪现振奋至极的光束。
很多年,没打过仗了。
如今,终于轮到他们上场了。
这枚虎符,是用以调兵遣将的兵|符。
换言之,他现在可以调用七十二白袍在内的四千队伍,赶赴朝歌,与那白马银|枪陈庆之并驾齐驱,然后痛痛快快,在纳兰王族的属地打一场。
一番沉默,荆戈五指拳握,紧紧的将这枚虎符,攥进手心。
“火速动身,不得延误。”白起许下最后一道密令,径直离开。
荆戈仰头望着刚刚天亮的苍穹,忍不住哈哈大笑,音色如雷,滚滚不绝,“兄弟们,都去准备吧,这一仗咱燕云铁蹄怎么着也要在北方打出名气。”
燕云铁蹄,以轻便著称。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燕云铁蹄和朵炎骑卫相似度极高。
彼此都是最擅长冲锋陷阵的轻骑兵,但有别于朵炎骑卫,燕云铁蹄在管理制度和处事手段,与前者存在显著差异。
朵炎喜欢大开大合,以粗暴的方式撕碎敌军阵型,说白了,这支队伍喜欢恋战。
而燕云手段更为细腻,破阵就是破阵,一次冲锋立马回撤,不喜纠缠。
自年初赶赴北川之后。
那位年轻的骑将花荣,曾私下里和荆戈有过一场谈话,问道,这北方,我花荣的朵炎骑卫,天下无双,不知荆大哥,服不服气?
当时,荆戈笑而不语。
直至,那一场王族攻坚战的突然爆发。
燕云铁蹄用实际行动,守下了王城,也拿走了北方第一骑兵的封号。
朵炎骑卫非但输得心服口服,战后更是三万男儿齐齐卸甲,为这支最后打到只留下番号的铁蹄,擂鼓送行。
那一战,燕云铁蹄,全军覆没。
一个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