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久,门外的莱斯低沉着嗓音回了我一声,“好,那你早点休息,有事随时叫我。”
我在房间里待了三个日夜,这三个日夜我把这辈子过过的日子又过了一遍,我忽然发现,有些事情一旦想通了,根本就没有复杂与纠结。
在第四个清晨来临的时候,我早早起了床,换了柜子里莱斯帮我准备的干净衣服,进洗漱间里忙活了两个小时,终于在莱斯叫我吃饭时,我开了门。
他看见我,愣在了门口,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要说特别的,今天画了个淡妆。
“是想让我继续回屋里待着是吗?”他回过神连连摇头,“不!不!不!我没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让你出来吃饭,你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吃饭了,原本打算你今天再不出来吃饭我就直接派人破门而入把你拖也要拖出来。”
他边说边比划动作,看着他声情并茂的表演,我“扑哧”笑出了声,“我劝你还是趁早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你今天破门而入了,我想我会情人帮我装上防盗网,再安一层铁门,谁也不要进来,我也不会出去。”
“那你是要饿死?或者是要当仙女,天天喝露水吃荷叶?”
我没想到他还懂中国年轻人的时尚,小仙女三个字从他嘴里说出口的时候,脑海里不是满满的仙气而是扫把星骑着扫把满天飞的样子。
“走吧,快去吃饭,傻笑什么。”莱斯皱皱眉头,一副看不懂我的样子,直接捞了我一把,拽起我的胳膊就往楼下走去,边走还边铮铮有词,“明明就是个吃货,可你却要硬阻挡一个吃货的美食,看来你的耐力是真的好。”说着,莱斯还高高的竖起大拇指,夸奖我。
我在房间里待三天三夜的时间其实觉得挺严肃的,却不知为何现在从莱斯的嘴里说出来,竟然便的这么搞笑,而且好像我是一个闹情绪闹绝食的小孩子一样,
当天中午,那是我第一次吃完饭后想坐在客厅看会电视,在某娱乐报的头条新闻上看到了常遇爵,他依旧是灰衬衣,黑西装,诺大的场地竟然感觉瞬间都在围着他转,台下的粉丝已经举着各式各样的牌子,有点明星的那种出厂架势,当然常遇爵不会唱歌更不会跳舞。
突然翻过来点的我想起来,常遇爵这是在美国出的事情,在美国轰动的吗?回想起那天晚上他突然出现在顶域的柜子里,而且还被人寻找,想来他这次来美国也是做什么事情的吧,只不过这件事情他并不想让别人知道。
“看什么呢?”莱斯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我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把手里的报纸往身子底下藏,虽然知道他和常遇爵有合作,但是我并不想让他知道我还在关注着常遇爵,只是为了不想让他再担心。
“没,没什么。”我摇头来掩饰自己的恐慌,直到他站在我面前时,我不敢抬起眼睛看他。
他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目光并没有落在我身上,我松了口气。
“阿妍,你想去见他吗?”莱斯把目光投向了我,似乎在等我的答案。
我清清楚楚的知道莱斯空中的他指的是常遇爵,看来莱斯已经知道常遇爵在美国了,我默不作声。
他见我不说话,又不死心的问了一遍,“阿妍,常遇爵在美国,你想去见他吗?”
我顾自笑道,“还是不去了,去了我怕你领不回来我,以后你这么大的房子里只留下你,你会孤单。”
他笑了,咧开了嘴角,“还是你了解我。”
我给了他一个就是懂你的眼神,同他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或许我和他知道我们的笑声中包含着多少酸楚,又包含着多少的心有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