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睨她,冷笑,“呵……糟糠又是在哪里学的?”
简惜惜处之泰然,“这还用学?我还吃过糠呢,你吃过没?”
林彦绅一噎,懒得跟她较真。
通过几次试探,他发现了简惜惜一些不对劲的地方,但他是无神论者,思来想去都无法解释这些问题。看来,只能以后慢慢问了。
这边正学的起劲,院子里忽的吵了起来。
“死丫头,你不就是林家请的佣人?凭什么不洗我的衣服?”
顾小莲一觉睡醒,看见院子角落里晾着林家人和简惜惜的衣裳,偏生只有她的衣裳还在盆子里放着,连水都没泡,气的她端着盆子就砸在了阿香脚下。
阿香跟顾小莲差不多年纪,她虽然在林家帮工,做做家务活,但林家人从不曾拿她当佣人看待,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不曾亏待过她。再说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说帮工就低人一等了?
昨儿个顾小莲来了以后,阿香就看她不顺眼,今儿个当然不帮她洗衣服。
阿香甩给她一记白眼,“你谁啊?我凭什么帮你洗?”
简惜惜没搭理他,在书桌上翻翻找找,找到了一个本子,又找到了一支英雄钢笔,不过她没拿,转而在书桌抽屉里翻找起来。
不出所料,抽屉里放着一支崭新的派克钢笔,黑色的笔身由金属钛制成,极其轻巧,镀金的笔尖奢华又大气,笔芯是已经注满墨水的替换芯,看着就让人喜欢。
简惜惜之前只是猜测,这个年代的人用钢笔居多,像林彦绅这样的知识分子肯定会有一支好钢笔,果然如此。
只是,这钢笔是人送的,还是他自己买的,那就不一定了。
看到简惜惜翻他的抽屉,林彦绅脸色立刻变了,又见她拿了个丝绒盒子出来,还将盒子里的钢笔拿出,拔掉笔套,一副准备写字的架势,林彦绅脸色煞白,急的满头大汗。
“停!不准拿我的钢笔!你给我放下!”
简惜惜皱眉,“至于吗?不就是一支笔?我用用怎么了?”
“放下!立刻放下!你想用笔,桌子上就有,随便你怎么用。”
“可我就想用这支,那支不好看。”
林彦绅额侧青筋直跳,只恨自己没力气,爬不起来,不然他肯定飞奔过去,把钢笔夺下来。
“简惜惜,你立刻把我的笔放下,不然我现在就叫我妈撵你出去!”
简惜惜眨动着亮晶晶的眼睛,对他的怒气无动于衷,笑嘻嘻问道:“真的?你确定你会立刻叫你妈妈撵我走?”
一边说,她还将本子翻开,用钢笔随意的在上面画了几画。
被用了!
她送他的钢笔,他自己碰都舍不得碰,可现在居然被一个傻丫头给用了!
怎么办?
林彦绅突然觉得万念俱灰,最后一丝希望、最后一丝挣扎也在简惜惜的鬼画符中烟消云散。
“一个大男人这么小气干吗?钢笔买来就是用的,难不成留着当传家宝啊?再者说了,就算你想留着当个传家宝,那也得你有后代才行。”
瞅着林彦绅那恨不得死过去的模样,简惜惜撇撇嘴,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手中的钢笔写写画画,假装正在临摹书上的字。
她算是服了这林家大少爷,一看就是个没怎么吃过苦头的人,失个恋就寻死觅活,跟个娘儿们似的,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想到此,简惜惜又有些庆幸,还好她只是冲喜,并没有跟他扯证,不然的话,要她跟个这样的男人过下半辈子,她还不如做个寡妇呢。
在她的设想中,她的意中人肯定是个荷尔蒙爆棚的人,坚实、果敢,面对风雨时会毫不犹豫的挡在她的面前。
做戏做全套,一开始写字,简惜惜假装不会拿笔,随性的在纸上画着鬼画符,渐渐的,拿笔像个样子了,字虽然写的还是歪歪扭扭,但至少看得出来是什么字了。
她又写了半个多小时,慢吞吞的将刚才学会的六首诗词都抄写了一遍。
正琢磨着要不要再接再厉时,门外传来了顾小莲的声音。
“姐,姐,你在吗?”
顾小莲边说边往林彦绅的房间走去。
薛芝玉可是记得圆心道姑说的话,在林彦绅病好之前,除了简惜惜,任何人都不得进林彦绅的房间。当然,这话其实是简惜惜为了方便行动,假借圆心道姑的名义跟薛芝玉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