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机接通。
“光宗,你小子的命还真大啊,竟然找了个倒霉蛋来做你的替死鬼。”话筒里传来粗声粗气的话音。
吴尽欢看眼对面有些局促不安的程光宗,一字一顿地开口道:“我不是程光宗,我是吴尽欢。”
“吴尽欢?原来是你小子!你不是回家养伤了吗,怎么,这么快伤就好了?你小子是他妈属蟑螂的吧!”
稍顿,他又冷笑道:“吴尽欢,别说我没警告你,程光宗是老子的人,不是你想收就能收的,你要是识趣,就老老实实的把程光宗带到老子面前来,否则的话,你的那些兄弟,包括你在内,都会一个一个的给他陪葬!这次死一个,下一次,可就指不定要死几个了!”
吴尽欢面无表情地说道:“彭先生等着我。”
“怎么?你现在要把程光宗带过来?”
虽然手机在吴尽欢的手里,但近在咫尺的程光宗也能听得清楚他二人的对话。
听闻彭征的话,他脸色顿变,如果吴尽欢真把他带走彭征那里,以彭征的性格和手段,自己最后会是个什么下场,他再清楚不过。
“现在不行,明晚吧,我们新账老账一起算!”
“行!小子!老子明晚坐在公司里等着你,你要是不敢来,你他妈的就是个孬种……”
不等彭征把话说完,吴尽欢已挂断电话。他把手机还给程光宗,后者紧张地问道:“欢哥,明晚……”
“和你没关系,这件事情,我自己会去处理。”说完,他又补充一句:“别声张,只你知道就好。”
“欢哥,你……”你不会打算一个人去解决这件事吧?他话还没问出口,吴尽欢走到他近前,拍下他的肩膀,说道:“阿福是代你死的,从现在开始,你不仅要为自己活着,也要为阿福活着!”
程光宗哽咽出声,他用手背堵住鼻子,颤声说道:“欢哥,你放心,从今往后,来福的奶奶,就是我奶奶,来福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来福不能尽的孝,我会帮他尽完!”
“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如此,来福也能瞑目了。”
“欢哥,我可以发誓……”
“兄弟,我不想听你要去做什么,我只想看你正在做什么。”说完话,吴尽欢再次拍下程光宗的肩膀,走回太平间内。
当晚,吴尽欢等人在医院附近的招待所订下两个房间,安顿好来福的奶奶和妹妹,而后,商议来福的后事。
翌日,吴尽欢留下金,他一个人早早的出了门,去公园里跑步。这回吴尽欢跑步的时间比平时长了许多,断断续续的跑了一个多钟头,直至筋疲力尽,他才浑身是汗的回到住处。
洗澡、换衣后,他出了家门。
随意的找到一家小饭馆,填饱肚子后,他步行去往商场。
在商场里,他大致逛了逛,看到有阿玛尼的专门店,直接走了进去,挑中一套黑色的西装。
西装价钱不低,要几万块的人民币,吴尽欢连犹豫都未犹豫,刷卡买了下来。
买好西装之后,他又去了Y市的批发市场,在这里又买了一套超大码的白色运动装和旅游鞋。
吴尽欢现在的身高接近一米七五,而他买的这套运动装,哪怕是一米九的人穿起来都绰绰有余,把运动装套在他身上,简直像穿着面口袋似的。
在批发市场里上上下下逛了一遍,吴尽欢买了不少零散的东西,等他走出批发市场时,已经是中午了。
在Y市热闹的夜店区附近,他找到一家便捷酒店,开了一间房,把自己买的东西都放好,换上新西装,离开酒店,去到附近的酒吧。
以前吴尽欢穿的都是休闲装,给人的感觉年纪很小,现在换上笔挺又合身的西装,整个人都变得成熟起来。
他这样的穿着,和他本身成熟的气质也特别相符。
现在是下午,酒吧的人不多,吴尽欢随便点了杯啤酒和干果,坐在靠窗的位置,喝口酒,吃几颗干果,悠然自在。
等天色渐暗,到了傍晚的时候,酒吧的人慢慢多了起来,男男女女,灯红酒绿。
吴尽欢边吃着干果,边打量着四周的青年男女们。过了一会,他的目光落在坐于吧台前的一名年轻女郎身上。
他站起身形,不紧不慢地走了过去,在年轻女郎身边的空位坐了下来,转头笑问道:“一个人吗?”
年轻女郎很冷淡,已经冷着一张脸,拒绝走了好几个过来搭讪的人,听闻又有人搭讪,她微微皱着眉头,转过头来,刚要说话,但话到嘴边却没吐出来。
她首先看到的是一对漂亮的眼睛,眼形像花瓣,眸子又大又黑又亮,水汪汪的,其中似乎包含了数之不尽的情愫。她呆住一会,才开始看向吴尽欢整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