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子果然爱马如痴!”顾征摸着胡子赞许,他见惯了大世面,自然不会因为一句“心肝儿”便乱了分寸。
反倒是紧随其后的顾朝曦恶寒的颤抖了一下。
李阵带来的侍卫更是见怪不怪了。
此马从幼时就颇受大公子宠爱,大公子现在还未完全驯服这马,只因舍不得,疼爱的就像是眼珠子是的。
这马娇生惯养到了极点,李阵抚摸了两下,心肝儿马便不乐意地晃着脑袋,大有一脚踹开李阵的架势。
“公子小心,已经有不少人被它踹伤了!”
这时候顾朝曦才发现,顾府门口守门侍卫少了一大半,就连李阵带来的两个侍卫都是一个搀扶着另外一个。
然那人话音刚落,心肝儿马便抬了马蹄,四处撒野,李阵被猝不及防撞到身子不稳摔倒在地。
顾府门前一派乱套,顾征面色已有几分不快,“还不拦住那马!”
顾府里涌出不少人来,李阵一看顾府的侍卫都亮了刀,顿时急的咳嗽起来,“切莫用武,切莫伤了我家心肝儿!它是所剩无几的纯血种马,极其珍贵……咳咳……豫王殿下……”
听到“豫王殿下”这四个字,顾征慌忙让下人都收了刀,只是没听到李阵后面说的什么!
没了吓人的刀光,心肝儿蹦跶了一会儿,便渐渐冷静下来,在顾府门口绕了好几个几圈。
最后似乎看到了什么,走到李阵身边骤然张大了嘴,低头在李阵衣袍上咬了一口。
末了,欢快地踢踏着蹄子,在众人诧异地目中下朝着顾朝曦走了过去,然后“噗”的一声,嘴里的玉佩连带着口水喷到了顾朝曦身上,甚至还有几滴溅到了一旁顾征的衣袍上。
再瞧心肝儿那得意的样子,仿佛在说,“呐,给你!”
顾朝曦愣怔地看着被口水打湿的衣袍前襟,再抬头看睁着黑亮亮大眼睛无辜到了极点的“心肝儿”。
顿时唇角抽了两下,她想吃马肉了,怎么办?
偏偏心肝儿还没感受到威胁,仰着马脖子喘了几口粗气,蹄子不耐烦的在原地踏了几步,似乎是不满意顾朝曦的态度。
一众人都被这匹马的举动惊呆了。
所以这马是叼了李大公子的玉佩来送人的吗?
李阵摸了把自己空空如也的腰间,顿时黑了脸翻身而起,招呼了侍卫马倌去牵马。
可无论是谁过去,心肝儿都会发狂,饲养了心肝儿三年的马倌更是被心肝儿撞飞口吐鲜血。
顾朝曦默默地扯了下唇,李大公子的眼神仿佛要将她碎尸万段。
这……她当真什么都没有做嘛!
掏出手帕抖了一下,她从地上捡起玉佩,顾朝曦迈着步子走到了李大公子身边,熟料那马此时也动了,跟在顾朝曦身后踢踢踏踏的走着。
“马既然已经找回来了,那就请李公子带它回去吧,今日之事是朝曦不对,朝曦在此向公子赔罪,诚如公子所见,此马一直跟着我不知和解,其实,小女并不喜马,公子切莫误会!”
“你算什么东西,竟敢说不喜心肝儿!”李阵勃然大怒。
心肝儿跟着她,那是她的福气。
她不过一个小官的女儿,既丑陋又有失德行,没有一点大家闺秀该有的行为,粗鲁的就像是个山村耶妇一般。
活的这般无用的女子,也配说喜与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