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此刻倾城还不察觉出什么,就太对不起百里家的名号。南墨璃拎着几只野鸡回来,肩上还扛着一捆干枯的树枝。南墨璃虽然风尘仆仆,脸上却不见丝毫的疲惫之色,不自藻饰,风姿出众。洁白的月光锦缎衣袍光洁干净,没有半分灰尘,长身玉立,颇似闲散的隐士。
“城儿,为夫打了些野鸡,捡了些柴火,咱们野炊吧。”南墨璃很有兴致的将野鸡拎到溪边拔毛洗净,熟练的钻木取火: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是撸着袖子在我眼前钻木取火。我就觉得,这个姑娘不一般。”
“怎么不一般?”倾城饶有兴趣的问道,手中用树叶卷成杯子,盛了些溪水,掌心托住杯子,开始烧水。
“这丫头长得不错,脑子却不好。”南墨璃将野鸡架在火堆上:“怎么用根木棍子在叶子里戳。”
倾城哼了一声:“瞧你那孤陋寡闻的样子!都不知道钻木取火这一高科技手段!”
南墨璃柔和笑笑,声音低沉温柔,宠溺好像是从胸膛中溢出来:“为夫确实是孤陋寡闻,都不知道泔水桶还是个很有效的出宫方式。”
“切!”倾城将加热好的水递给南墨璃:“管我怎么出去的,喝水吧,看你嘴都干成什么样了!”
南墨璃笑吟吟接过水,一口喝光,迅速凑到倾城身边,紧紧的搂住她:“还是城儿好,为夫的嘴巴干,喝点水半点用都不管,还是亲亲比较管用!”
倾城吓得差点将水泼到火堆上,手糊在南墨璃的唇瓣上:“停停停,荒郊野岭的你想做什么,野、战嘛?”
南墨璃也不恼,伸手从火堆上取下一只油光泛亮的金灿灿的鸡腿,递给倾城:“吃吧。这么久没有吃东西,该饿坏了。”
其实,现在距离倾城的上一顿,也不过三个时辰。倾城随身都带着零食,就算在一个荒岛呆上三天三夜,也饿不死。
倾城毫不客气的拿过鸡腿,吃的满脸鸡油,脸颊鼓鼓的:“好吃,墨璃你哪里来的调料?”
南墨璃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几个小瓶子,秀宝似的跟倾城炫耀:“自从认识了某个吃货,调料为夫可是随身带着。”
“你说谁吃货呢,本姑娘多矜持!”倾城不服气的回嘴,却还是利落的从剩下的鸡身上扯下另一个鸡腿:“小璃子,本姑娘要喝水!”
“小心!”南墨璃忽然紧张的将倾城抱在怀里,用身子挡住山上滚下来的巨石,用右手护着倾城的头,毫不犹豫的将倾城护了个严实。
倾城在南墨璃的身下,鼻子里都是南墨璃身上的梨花香,听着他结实有力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让倾城的心头暖得发烫。
倾城不但喜欢每日自己换香味,还喜欢给南墨璃换个心情,这梨花香,还是昨天倾城偷偷给南墨璃换上的,差点儿被他弄的下不了榻。
“怎么回事?”倾城被南墨璃从地上扶起来,看着眼前的巨石,心里有些后怕,若是这巨石再滚上几滚,他们二人就成了热腾腾的肉饼。
“初夏雷雨频发,狂风暴雨见,地壳不稳,山石滚落也是常事。”南墨璃鹰眸中闪过幽深:“城儿莫要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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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