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评论,起初因语言太过工整平淡难啃而被忽视,但在二十多分钟前,有人评论了这个评论——
【说白了不就是冒名顶替么,这明显违法违规吧?老总当总设计师这么明显的冒名,委员会不检查的?就过初审代表陵海了?】
【任何评选里,这种行为都会被除名吧?顶上去!@全国百佳建筑评审委员会。】
【我就说么,法律上肯定不会让他钻空子的,上上上。】
【告他!】
短短二十分钟,这条评论被顶到了最上面。
派大星又是佩服,又有点遗憾。
这位仁兄,提前把气球捏爆了,再憋个一天半天,效果会更好的,更关键的是,这会给永茂太多反应的时间。
“就是这个?”卷毛男看了一圈,“署名权?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但为时太早了……”派大星紧张地看了眼手表,“永茂反应快的话,可以火速公关委员会,把安可期的名字加上去。”
“会不会是安可期他们干的?”小雪问道。
“不像,看样子只是个法律专业人士碰巧看到了,随手评论。”派大星叹道,“我又掌握新技巧了,想搞一个人,实在找不到点其实也可以搞,把声势做大就够了,人民群众会自发的帮你找点,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不是说好了改行吗?”小雪大声道。
“这么多同事,给我点面子嘛。”
“哦哦……不好意思……星哥您喝茶……”小雪赶紧躬身把自己的茶水双手递上去。
“嗯。”派大星尽量有威严地说道,“因为路人的出手,计划被打乱了,我们加班加点,务必在永茂有反应之前完成事件催化。”
“好的老板,人家最喜欢加班了。”
“你们两个……”卷毛男怒目而视,“再逼我,信不信我追花姐给你看?”
花姐笑骂:“办公室局面都这么复杂了,你还搞什么三角恋。”
……
关于署名权,这本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破绽,行业内其实也是很混乱的,并不是一件多么有原则的事。
但在中国苑差到翻天的怒火下,这个破绽瞬间被无限的撕裂开来。
安可期做了这么久设计,又何尝不知道“署名权无法转让”这个事实。
只是因为俞永茂把那个建筑改的太丑了,她才根本无心去理会这件事。
现在看来,反倒是卖了个破绽,引君入瓮了。
本来,永茂集团以及俞永茂本人,对于这个署名权其实也并不是很在意,完全可以写上安可期和她的团队,可是俞永茂性格使然,身边少不了逢迎谄媚、专投他好大喜功性子的人,尤其是后来接受委托进行修改的公司,自己也嫌丑不想署名,干脆一伙人一起拍了个马屁,将这个荣誉送给了俞永茂,俞永茂想当然便笑纳了,想到自己不仅经营上优秀出众,就连建筑设计上的造诣也可以得以名垂青史,还挺高兴的。
这事本来没人计较,遗憾的是,他们碰到了究极二五仔派大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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