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极开始,吸取了明代社会赌博风气蔓延带来巨大危害的教训,对赌博采取了严刑峻法,坚决打击的态度。比如官员赌博规定要“革职、枷责,不准折赎,革职后不再录用”。百姓赌博则不论军民“俱枷号两月”。开场窝赌及抽头之人“各枷号三月并杖一百”。到后来,甚至连生产和贩卖赌具都要问责于地方。雍正六年,因为安徽有人公开卖赌具,朝廷将赌具生产地的知县革职,知府革职留任,督抚司道等官,各降一级留任。惩处力度之大和刑法之严酷可以说历朝历代都无出其右。
现在已是乾隆年间,赌博的法令犹在,朝廷禁例未开,只不过随着政权的巩固,社会的稳定,朝廷渐渐松懈了对前朝之鉴的警惕心理,监管慢慢放松,很多达官贵人私下里甚至带头参与赌博。上行下效,于是赌博之风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迅速蔓延开来。只不过赌博依然是台面底下的行业,不能见光,所以才要靠春娘在店中坐镇,凭借着她在黑白两道的面子,开暗局的才得以在她茶馆中隔三差五组织着沔口镇上数得着的大场子,当然给春娘的抽头也是丰厚得很。
后院中的库房本是存储茶叶、菜蔬、粮油的地方,因为背临码头,周围又是隔着马路的三不靠,加上高大的院墙和茶馆前厅的阻拦而闹中取静,院子外边便于布下暗桩,万一有事,又能从后门水路遁逃,所以便被选作了开暗局的宝地。此时此刻屋子里吼叫声震天响,赌的正昏天黑地。
数十人人挤着人,头挨着头,一个个生相不一,但无一例外都是高捋着袖子,赤红着眼睛,密密麻麻的围着一张本来是吃门板饭用的临时长条桌,桌上铺着下注和配注用的赌摊布,铜钱、碎银角子、元宝都有,散落了一台,一群人正在赌着摇摊。
摇摊本来兴起于江浙,因为特别适合多人聚赌,而且赌法简单,很快便通行于全国,看来这世上赌博和瘟疫一样,即使关山万里、民情迥异、身份各异,甚至完全不受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的制约,都能蔓延得又快又远。
摇摊的工具就是骰子三粒,摇缸一枚,摇出来之后将三粒骰子的数字相加之和再除以四,至于结果只有四种,要么是被除尽得出结果为四,要么就是不能除尽则余数为一、二、三任意一个,总而言之只有这四种情况。这四种结果分属于赌桌的四条边,参赌者在庄家摇定离手后在桌子四边下注,如果押中了的,由庄家赔,没有押中的三边则被庄家通吃。因为这个摇摊只有四种结果,赌徒们都觉得简单且赢面大,加上设局者总结出来的所谓“摊路”来进行诱导,于是乎很多人殚精极虑去研究这些并不存在的规律,比较有名的就如清代大诗人龚自珍,甚至在自己的床帐顶上绘制推演图,梦里都在琢磨着子虚乌有的摊路,结果是逢赌必输,被传为笑柄。其实后世懂一点概率学的人都知道,下一次每一边的可能性永远是四分之一,除非是作弊,否则哪有什么摊路可言。
摇摊和其他赌法的由赌场老板坐庄不一样,庄家由赌客轮流做,只是一定要配一个助手,行话称为开配,专门负责根据输赢和下注情况分配赌资。但十赌九诈,一旦要做手脚,这个开配往往比庄家还重要,不仅要心算快,还要控制节奏,冷眼旁观形势,甚至帮助庄家迎宝和送宝(赌场的行话,特指中途更换灌了铅或者水银的骰子来作弊)。
至于开设摇摊这种赌局的人,则依靠吃每局的红利和放贷盈利,那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当然拿了钱就要办事,开赌局的不仅要寻找和召集赌客,还要提供场地,保证安全,万一赌场出了事,得认赔和捞人,如果设局者自己不做庄,还必须确保公平,惩戒作弊者,维持秩序。所以凡是赌场兴旺的开局者,无不是信誉、实力、势力都有保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