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烙,蒸饺,简直足够十几人吃个饱足了。
丁薇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又在两味小菜上撒了些白芝麻,末了招呼云影帮忙摆桌子。
两人分了三四次才算把早饭桌儿摆好,公治明拄着双拐,身后跟了一个宝蓝衣衫,金冠束发的男子,两人一前一后从内室出来,眼圈隐隐都透着些红色,显见兄弟生死重逢,都是掉了男儿泪。
丁薇更觉尴尬,赶紧又挪了挪饭菜,这才恭敬候在一旁。
公治明扫了一眼差点儿被压垮的桌子,扫向丁薇的眼里笑意更浓。
那公子却打趣道,“亏我还以为你在这穷山僻壤吃了多少辛苦,疯跑了三日三夜赶来,没想到你这日子比皇宫里那位都奢侈。这到底谁在逃难啊?我一个相府公子都没吃过这样丰盛的早膳!”
说罢,他也没客套,坐在客位就动手吃起来。
许是当真饿得狠了,公治明不过喝了一碗红薯粥的功夫,方大少已是吃了七八个大肉包子,三碗粥,小菜也划拉了一半。
丁薇趁着这个空闲仔细打量这西京知名的好友兄弟。简单说,公治明和方大少,一冷一热,一冰一火。
公治明脸型刀削一般,棱角分明,颧骨高,眼窝深,浓眉大眼,高鼻厚唇,俊朗非凡,不怒自威。
方大少却是圆脸,天堂饱满,墨眉桃花眼,高鼻梁薄唇,眉宇间含了三分书卷气,但凡说话就带了笑,更显倜傥,自有风流公子的气韵。
不过比较而言,丁薇还是更喜爱公治明这样的硬汉。即便神色冷了些,但心底却是再善良温暖不过。别的不说,她这样未婚先孕,差点儿被送去庙里当尼姑的女人,他从未有过鄙夷之色,甚至多加照料,就足见男儿包容博大的胸怀了。
若不是他落难在此,她一个农家女子怕是与他根本没有交集的机会。更别说如今这般天长日久,两厢吸引,感情滋生…
她要不要抓住这个机会,为自己争取一个可以并肩而立的臂膀,为安哥儿找一个可以教导他长大的爹爹,为父母家家人引一条富贵通天路…
这般想着,丁薇不由得盯着公治明出了神。
公治明察觉,黝黑双眸扫过时,不自觉就带了三分笑意。这个女子就如同春日里的溪水一般透彻,不必费心琢磨,只一眼就能看出她心底的美好。
方大少吃饱喝足,一抬头就见好友神色带笑,惊得差点儿撒了刚端起的茶水,末了扭头去问同样笑眯眯的云伯,“云伯,是我眼睛花了吗?天宝居然在笑!”
天宝?
“噗嗤!”丁薇本来刚刚回过神来,结果一听方大少这话顿时笑出了声。
她昨晚听说方大少的字之后,还好奇公治明的字是什么,没想到居然是“天宝”这样极具乡土气息的两个字。
“咳咳!”云伯扫过自家少爷的脸色,赶紧干咳两声解释道,“物华天宝,这是当日老太爷还在世的时候亲自取下的。”
物华天宝?
丁薇尴尬的咧了嘴,末了赶紧低头装鹌鹑。
没文化不是错,跳出来丢人现眼就太过了。
公治明眼见丁薇几乎要把脸埋进了翠绿的衫子里,隐隐露出一截粉白的脖颈,头上两只朱钗悬着的流苏游荡在脸庞,分外精灵古怪。
他抬手端起茶碗,藏去了嘴角的一抹笑意。
方大少没有察觉好友神色有异,反倒对脸红尴尬的丁薇极感兴趣。一双桃花眼打量了丁薇两圈儿就道,“这是家里新进的人手吗?”
云伯生怕他生了什么不该有的心思,赶紧解释道,“这位是丁姑娘,这大半年来一直替少爷治伤。少爷今日能下地行走,都是丁姑娘的功劳。”
不想听得这话,方大少却是起身对着丁薇一礼到地,“姑娘救治了天宝,就如同救治了在下一般无二。日后姑娘但凡有所差遣,尽管开口,在下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丁薇没想到方大少如此重情义,又想起昨晚把他迷倒之事就更愧疚了,赶紧回了一礼,末了道,“方少爷折煞奴婢了,说起来,奴婢还要请方少爷恕罪。昨晚一时心惊,误把少爷当恶人,害您受了苦…”
“什么?”方大少猛然抬起头,恼得又把丁薇打量了个彻底,末了嚷道,“你就是那个迷倒我的农家女!”
丁薇脸红,硬着头皮笑道,“正是。”
“我说你这姑娘,我不过是问个路,讨碗水喝,你怎么平白无故就把我放到了。这好在是误会一场,否则我如今岂不是成了案上肉,锅里的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