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话未说完,那位叫玛丽的工作人员已经进了来,很不客气地道:“请你离开,否则我要叫保安了。”
威尔逊头也没有抬,招呼玛丽道:“到警署去了解一下这个案子的情况,嗯,叫高轩。”
刚刚威尔逊接到的正是安然打来的电话。威尔逊这一生未尝败绩,完全是律师界的神话,也把他推到了一个高不可攀的位置,但是威尔逊却是知道,他并不是没有败过,只是因为安然放过了他一次。
那还是一次安氏集团在伦敦的分公司的一场官司,那个时候威尔逊出道后赢了不少官司,正是春风得意不可一世的时候,根本没有把安氏集团这个案子放在眼里。
可是威尔逊完全忽略了一个事实,安氏集团的底蕴非常强大,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有很多因素可以决定一个案子的胜和败,所以那一次威尔逊的辩诉非常吃力,处于非常不利的状态。
只是在最后阶段,柳暗花明,安氏集团忽然放弃了辩诉,威尔逊不战而胜,这让威尔逊喜出望外。
他所在乎的并不是一个案子的胜利,虽然这关系到他在律师界的名誉,他在乎的是他的家人。在接这个案子之前,委托方便严重警告他,这个案子只能胜不能败,否则不仅他无法在律师界容身,他的家人也将会因此而丧命。威尔逊其实也是被逼无奈才接了这个案子。
后来他才知道,决定放弃辩诉的正是安氏集团的董事长安然,而让安然作出这个决定的居然就是因为他受到了生命的威胁。在经过几次接触之后,威尔逊被安然的气度所折服,安然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作出这个决定基于对他的调查,威尔逊的正义感还是很强的,打的官司几乎都是在替弱势群体当律师,如果威尔逊有一点点的劣迹的话,恐怕也就没有现在的威尔逊了。
当然,安然是商人,在商言商,与对手公司的私下角逐才是关键,放弃并不意味着失败,而是因为她取得了当地政府的支持,而布了另一个局,在最后的博弈中获得了更大的利润,这是威尔逊所不知道的。
安然在电话里告诉他,这个案子里的打人者叫高轩,无论如何也要确保他没事,威尔逊当即答应了下来,至于与张森奎的那些微薄情谊,在安然面前自然就算不得什么了。
一个多小时后,玛丽回来汇报所了解到的情况。事情关系到两个人,都是东方人。打人的叫高轩,是一名高中生,被打的叫张小山,当时高轩和一个叫做罗拉的女孩参加了一个聚会,中途张小山等人开始吸毒,并强迫高轩和罗拉也吸毒,被两人严辞拒绝,后来发生了冲突,张小山和几名伦敦的学生被高轩打了,伤势各有不同,较重的张小山和另一名英籍学生还在医院,伤势轻一些的因为吸毒被抓进了警署。
这个案子从案情来说并不复杂,但是由于涉及到两个国籍的人,便有些棘手了。
“备车,我去一趟警署。”威尔逊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