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飞机准时降落在了沙市东机场。
“妈妈,这里好热啊。”刚一下飞机,顾晗煜就被午后的阳光晒得走不动道了,沙市属于南方城市,四季如春,气温从来都是在二十度左右徘徊的,顾晗煜来的时候还穿着小棉衣,当然会热,“晗晗可不可以脱衣服?”
“沙市温度很高,来,纪爸爸带你去那边的洗手间换衣服好不好?”
“好!”
纪景曜来得匆忙,西装都来不及换,眼下刚好和顾晗煜一起去换个衣服,顾潇潇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大衣,决定也去换件单薄一点的衣服。
十分钟以后,一家三口重新在机场的星巴克里汇合,看着眼前幼稚到不行的一大一小,顾潇潇差点一口咖啡喷了出来。
纪景曜竟然换了件和顾晗煜同款的恐龙T恤,醒目的绿色和夸张的图案让他看起来竟然像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休闲裤,运动鞋竟然都是和顾晗煜同款,她怎么忘了纪景曜还有这么幼稚的一面?
“怎么,被我帅到了?”纪景曜拉好外套,淡定地拿过顾潇潇手中的咖啡一饮而尽,接着舔了一圈嘴角的奶渍,称赞说,“红茶拿铁,我也喜欢这个。”
“红茶拉铁,我也喜欢这个。”顾晗煜站在纪景曜身旁,举起手有学有样地说。
“扑哧。”顾潇潇忍不住笑出了声。
看来这一大一小的中二病还会遗传呐!
来接他们的司机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大叔,他开了辆很酷的越野车,每当车子走过小土坡和小水洼的时候,大叔的啤酒肚就会一上一下地抖来抖去,看得顾晗煜直拍手叫好。也因为这样,本来漫长又枯燥的一段山路变得乐趣横生,一面和顾晗煜聊天,一面看着窗外的风景,车子很快就开到了目的地。
“绵锦村。”
车子只送他们到村口,三人于是步行走进村子。
绵锦村多年来与世隔绝,交通也不便利,因此还维持着上个世纪的模样,蓝屋顶灰砖墙的老式建筑随处可见,甚至有的家庭还住着祖上传下来的旧木屋。整个村子不过二十几户人家,多数以牛耕,采摘山货为生,自给自足,这个地方贫瘠到连手机信号都很微弱,很多户人家还没有用上自来水。
看着眼前高大又陌生的石碑,顾潇潇眼中闪过一丝迷茫,“好熟悉,却又好陌生,我为什么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纪景曜揽住顾潇潇,大方宽慰她说:“放心,你总会想起来的,我们先进去看看。”
“妈妈,爸爸,你们看那个伯伯,他好惨呐!”说话的功夫,顾晗煜忙拉着二人衣角朝不远处指去,那里有一个失去双脚的乞丐,“那个伯伯没有脚脚,好痛呀!”
乞丐听到小孩子的喊声,抬头一看,枯涸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潇潇?是潇潇回来了!”
“他,认识我?”
顾潇潇疑惑的时候,纪景曜已经领着顾晗煜向乞丐打招呼了:“王阿伯,您还记得我们吗?我是纪景曜。”
“我记得你,记得你!你不是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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