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男子汉该是能屈能伸,这才是真男人、大丈夫。
“小文子乖。”沈晴听到满意的答案,当即一口啵在我脸上。
“咳咳,媳妇儿,能不能去掉那个小字?”不知咋的,我一听文子前面加个小就觉得别扭。
“不能。”沈晴特别笃定。
“为什么?”
“因为你就是我的小文子。”
“……”我有点搞不懂她的逻辑了。
我们两个在小区的馆子里吃了晚饭,然后回屋玩“寻指头”的游戏,就是固定一个手指,用另一只手裹着让对方找。
在手指这点上我比较吃亏,男生的手指普遍要粗些,也容易区分,沈晴是一抓一个准,而我找她的是一抓一个错。
输掉的惩罚就是往脸上画口红,一次一个小圆点,但不出一个小时我脸上就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红点,样子属实有点囧,沈晴笑的小腹发痛,仰趟在床上起不来,而她的脸上仅有三个红点。
“我让你笑。”
我直接翻身骑上去夹住沈晴的小腰,抄起口红叮叮地往她脸上点,不出一分钟她脸上也布满了红点。
“你耍无赖你!”
沈晴两个小腿蹬得飞快,不停地往我身上捣。
“我不是耍无赖,我就是无赖,这点从咱们刚认识你就知道。”我避开沈晴发飙的双腿,从侧面靠近她,“再说,你不也喜欢这样的我吗?”
“你滚昂,一个耍赖皮让你说的这么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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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晴做出一副欲咬人状,不过她没有我反应快,刚张开嘴我就急不可耐亲上去。我就觉得,如果情侣之间少了亲亲和肢体摩擦这些,那和不处对象没什么区别,而且一定的亲热有助于联络感情。
猝不及防被吻,沈晴慌乱地蹬了蹬腿,但很快的就全身舒展开来,尽情沉浸在这久长的一吻中。
我也不清楚男人接吻时为什么会情不自禁“觊觎”女生的胸脯,因为那更像是一种本能,当然,应该是受成人杂志影响之后的本能。沈晴的应该是在B到C之间,总之我挺喜欢的。
沈晴抓住我作乱的手,却没有停止亲吻,紧闭的双眼上睫毛轻颤着,更让我小腹一阵燥热,随之双目炽热地探向她的腰带。
“别。”
就在这时沈晴突然睁开眼睛,带着祈求之色推搡开我的手,从这点就可以看出她在尝试着接受我,换做以往,我要是敢这么来,她早就使唤电击棍了,哪还会废这些话。
我喘着粗气拿开手,坐起来将她揽入怀里,不打算强迫她做任何不愿意做的事。
出租屋的卧室比较小,坐在床上就可以够到窗户,沈晴拉开窗帘,依偎在我怀里欣赏夜空,不时又拿出我的手机注册了一个QQ号,并添加她为好友,做完这一切,她拍拍我的胸脯说:“以后姐姐在的时候,我们可以用这个聊天。”
“为什么要叫小晴子?”男生很少用这种网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