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通话键。
那边的声音很快响起,是很机械的女音,提醒着她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她紧紧捏着手机,用力到指尖泛白,耐心地听完。
直到嘀地一声切断,她才无力地垂下拿着手机的那只手,力气流失得很快,快要握不住手机。
眼前是一段暗沉的路,好像是路灯坏了两盏,那一片漆黑似要将人吞噬。
陶奚时还没来得及走近,原本遥遥传来的引擎声越来越响,仿佛近在咫尺,车灯倏地将那一片黑暗的路段打亮,一辆白色跑车以极快的速度唰地从她眼前驶过,后面紧跟着几辆颜色不同的轿跑,引擎声轰隆隆,撕破黑夜的寂静。
看这情形,大概是一群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在凌晨玩飙车。
几辆车很快消失在她视线里,她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时,消失的引擎声又突然出现了,强烈的白色光线直直朝着她这个方向打来。
是车灯。
灯光刺眼,陶奚时下意识眯起眼,这辆去而复返的是刚才遥遥领先的那辆白色跑车。
有点眼熟。
似乎……是那辆熟悉的兰博基尼。
往回开的速度也丝毫不减,最后在陶奚时身边才急刹,一道刺耳的刹车过后,跑车稳稳当当地停在她身侧。
一瞬间,陶奚时几乎猜到了是谁,但是她猜不到,他去而复返的原因。
驾驶座的车窗降下,他精致的眉眼在车厢的暗色里仍旧好看得不行,松开方向盘侧过头,视线便落在陶奚时纤瘦的身段上。
刚才匆匆的一瞥,当空荡街道上这抹孤寂的身影与记忆里大桥上身着白裙的那抹身影重叠时,他已经驶离了这条街。
车后几辆车紧逼,他从后视镜里看一眼,街上什么都没有,于是握着方向盘的手一转,将它打到底,原地转了一个弯,又如同离弦之箭般飞快地往回开。
……
盛林野一只手搭上车窗,抬眸看向站在人行道上的陶奚时,勾唇笑的极浅,“一个人散步?”
他讲话的语气时常这样,意味不明,让人揣摩不出其中的意思。
陶奚时正想反驳一句,随即又将那不怎么好听的话咽了回去,因为想到了他那晚算是好心的收留和顺便的陪伴,对他的形象虽然没什么很大的改变,但现在也不至于坏到无药可救。
她想了想,说:“刚吃完夜宵,准备回去。”
盛林野在这时开门下车,走两步直接站在她面前,两人之间距离很近,他高大的身躯挡住了一大半路灯投射下来的光线。
陶奚时的周身暗了暗,她不太习惯这么近的距离,正欲后退保持距离,他却突然俯身,凑近她的脸,幽深的眼眸在她的眼睛停一秒,“吃什么夜宵,能吃到哭?”
说话的同时,他抬起手,指腹很轻地在她眼睛滑过,“红成这样。”
眼角一闪而过冰凉的触感,猝不及防,她垂下的睫毛颤了颤,再抬起时已恢复以往的清冷,嗓音也冷,“跟你有关系吗?”
盛林野笑了一声。
行啊,浑身的刺又乱扎人了。
得治治啊。
“陶奚时。”他的声线磁性又低哑,倒是没什么情绪,“你求我一句,我帮你个大忙。”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话里的意思隐晦不明。
陶奚时看他的眼神里带着审视和防备,他一定是知道了什么,但是她不确定,他到底知道多少,又或者,全都知道。
她警惕地问:“你什么意思?”
他侧开了身子,那些被遮住的光线冷不防地又回到她周身,刹那亮了一个度,将她此刻的表情照得清清楚楚,他看得也清清楚楚。
就是她现在的表情,让他突然改变主意了。
他勾了勾唇,大概是想到更有趣的玩法。
“今天周五,我下周六回香港。”讲到这里,盛林野像是刻意地顿了顿,“你陪我一周,我帮你找出那个人。”
他这个“陪”字用的太过巧妙。
有歧义。
陶奚时没讲话,他补充一句,“单纯的陪玩,别多想,对你……我暂时提不起什么兴趣。”
安静的街道上,空气里弥漫着清淡的花香,是一旁绿化带里散出来的。
很熟悉的花香,很像以前那个女孩身上的味道,时刻黏在她身边的味道,令人异常的怀念。
良久,她开口,“什么时候?”
“明天我来接你。”
盛林野只留这一句,不问她的联系方式,也不问她的家庭住址,转了转手心的车钥匙,拿手机拨出一个号码,一边回车里一边跟那边交代什么。
陶奚时继续向前走。
漫长的路上,漫长的黑夜,她一个人在走。
如果盛林野能提早预见,他的突然兴起会让他在陶奚时身上栽跟头,他大概不会觉得有趣。
他自己也无法想象,短短一周,能把自己给玩进去。
以至于后来的宋沉常常嘲笑他,出来混,总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