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怎么追的呀?肯定很浪漫吧?”
“也没有。”陶奚时难得愿意敞开心扉地聊天,大概是觉得林遥和李檀雅心思简单,恰好她又从没倾诉过这些,“刚认识他那会儿,对他印象挺差的。后来他帮过我不少,对我也挺好的,本来觉得他这个人特别坏,慢慢发现他的另一面,觉得挺孩子气,挺可爱的。”
一方面很厉害,一方面又很幼稚。
“怎么说呢……他出现的时机太对了,我需要有个人向我伸手时,他毫不顾忌地伸出了手。”
他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她,恰好她也不抗拒。
未来还那么长,余生有万种可能,为什么不试试呢。
……
对面两人撑着下巴听得入迷,服务员在这时开始上菜了,陶奚时说到这里就停了,“先吃饭吧。”
龙虾的香味扑鼻,林遥戴上一次性手套,“你们相处的过程一定很有意思,你男朋友家里的条件一定很好吧?”
陶奚时不置可否,盛林野家里的条件,大概不是“很好”两个字可以形容的吧……
李檀雅拿开瓶器开了两瓶酒,朝陶奚时晃了晃,“一起喝吧?龙虾配啤酒才带劲。”
陶奚时想着等会儿也没什么事,便点了点头,“行。”
林遥举起手喊,“服务员,再来一扎啤酒!”
冒着凉气的啤酒又被端上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旁铺满红辣椒冒着热气的龙虾,看得人食欲大增。
这顿饭吃了很久,一边吃着麻辣的小龙虾,一边喝酒聊得热火朝天,三人友情迅速升温。
要不是盛林野突如其来的电话,陶奚时马上就快把他给忘了,差点就要记不起答应过吃完饭要给他打电话这回事。
陶奚时是个实诚的人,又喝了点酒,所以在盛林野问她时,她很直接地说,“我差点忘了,而且……我们还没吃完。”
盛林野靠坐在酒店的床头,房门窗帘紧闭,四周黑漆漆的,只有电视屏幕里的光映出来,他看着墙壁上电视里的时间,平静地说,“三个小时四十分钟,还没吃完?”
陶奚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是啊。”
“你在哪?”
她环顾四周,“……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就学校附近。”
这才开始第一天,吃顿饭就能把他彻底忘在脑后了,盛林野觉得这样非常不好,于是他质问:“你在吃什么?”
她如实相告:“龙虾。”
盛林野认真地问:“你是觉得龙虾比我还重要吗?”
陶奚时感觉脑袋有些晕,她倒了一杯白开水,周围喧闹声太重,她没怎么听清,问他说什么,他居然还能一本正经地重复一遍。
“阿时,龙虾比我重要吗?”
玻璃杯盛满了水,她低头喝了一口,听到他重复的话,很是惊讶,“你为什么要拿自己和龙虾比?”
果然,幼稚的时候很幼稚。
“那你为什么吃顿龙虾就能把我给忘了?”
“没有忘,是差点忘了。”
“有区别吗?”
“当然有啊,差点忘,说明我还没忘,我记着的。”
盛林野顿了顿,“你是不是喝酒了?”
她这语气软糯糯的,明显和平常很不一样。
陶奚时捧着玻璃杯,点点头,夸他,“你好聪明。”
下一秒,他把电话给挂了。
猝不及防被人挂了电话,陶奚时听着电话那端传来的忙音,茫然地想,他是不是生气了……
林遥从洗手间吐完回来,坐下来灌了一杯水,深吸一口气,趴在桌上,“不行了不能喝了……”
“遥遥。”陶奚时捏着手机问她,“你以前交过男朋友吗?”
林遥抬起眼皮,点了点头,“高中有一个。”
“那……如果你在外面喝酒,你男朋友会生气吗?”
“会啊,以前他不准我和别人喝酒的,也不准我和别人一起玩,脾气大着呢。”
这下陶奚时更确定了。
果然是生气了,而且,这位的脾气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