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呵呵。”
魏三娘继续着手中的动作,头也不抬:“我自幼跟鳏夫爹一起,什么话没听过,什么事没见过。我爹死的时候,他们用了一卷破凉席裹了他的尸首,扔在山里。我怕爹的尸首被野狗吃掉,白天挖坑,晚上便守着,在山里足足蹲了两天两夜。”
那段过去的岁月始终是扎在她心头的一根刺,为了保护爹的尸首,年幼的她独自在大山里,手里握着一根木棒,目光警惕的提防着随时会从黑暗中扑来的野兽。
好在老天没留她,也好在,她终于熬过来了。
“那场面,比你这个,可吓人多了。”
李泾之心里顿时不是滋味:“缘何从前从未听你提起过?”
“你没问,我为何要说?再说了,你一年回来几次?回来便是......”
想起两人孤男寡女的,提那事总是有些别扭,便换了说法:“回来便是为了儿子,等儿子生够了,就去保家卫国了。我跟你说这些,岂不是自讨没趣?”
跟她泼辣的语气相反,手上的动作很是轻柔,轻柔到,让李泾之忘记自己还有这痛楚。
“明玉。”
前些日子为她生的气瞬间烟消云散,李泾之忍不住抬起手,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发髻,目光温柔:“过去是我不好,往后......嗯!“
腹部传来的疼痛差点让他没叫出来,幸好忍住了。饶是如此,后背也沁出了一层汗珠。
“抱歉,手重了。”
魏三娘神色轻松,丝毫没有歉疚的意思:“我说,你都受伤了,就不能安生点。”
李泾之强忍着支撑自己坐起来,面如白纸:“继续。”
案几上一个瓷白的瓶子,魏三娘拿起来,有些疑惑:“就涂这个?”
“此乃上等金疮药,止血很快。”
魏三娘不疑有他,直接打开瓶盖,均匀的洒在他的伤口上。
药粉一沾染了血迹,立马发出滋滋啦啦的声音,还冒着小气泡,好像燃烧一样。
这可把魏三娘吓了一跳,忙不迭就要来擦掉,却被李泾之伸手阻止。
“这药粉,便是要烧掉腐肉,不然的话,被羽箭勾破的伤口会腐烂,到时候,照样活不成了。”
他虚弱的声音伴随着滋啦的微弱声,让魏三娘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不是很牛嘛,不是很厉害吗?
明明在人前是威武的大将军,为何还要受这份罪?活活的被开肠破肚,还不如在吕梁做个教书先生呢。
至少那个时候,他面冠如玉,书院外面,永远都有姑娘围成一片,只为能偷偷看他一眼。
哪像现在,挣扎在生死边缘。
气泡逐渐消灭,李泾之浑身如同雨下,挣扎着去拿纱布。
“都成这样了,还逞能。”
魏三娘将新的纱布拿来,仔细的替他包扎伤口。
在包扎的过程之中,她也看清楚了这具曾经熟悉的身体。
过去光洁的背部和胸前,到处都是疤痕,有长如巴掌的,也有短如指头粗细的,密密麻麻,至少有一二十个。
“嘶~”
她连忙回神,放缓了手中的动作。
“那个。”
魏三娘心中五味杂陈,斟酌半天,才开口:“离家之后,你都去了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