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围羡慕的目光中,顾青山收拾东西去了中军帐。他难以压抑心中的欢喜,嘴角都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然而,这种兴奋在三天后就消失殆尽了。
在探子营的确能学到一些刺探军情的技巧,不过对于他想学的真功夫,却还是可望而不可即。每天卯时点兵操练,也还是那几个动作。于是,他注意到了旁边把亮银枪耍得密不透风的费强。但是他并不指导士兵,只和另一个叫马辉的人专门指导谭副尉练武。
这谭副尉也挺有特色,别的将领都是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只有他面白如玉、温文尔雅,怎么看也不像带兵打仗的。
顾青山遵守诺言,每天帮费强洗衣服,美得费强每天都笑嘻嘻的。跟他住同一个军帐的马辉,总是拿眼瞥着,一脸气愤。顾青山就主动提出来帮他一起洗了,马辉摆摆手道:“算了吧,我不想欠人家人情,也不像某些人似的,明明办不到,还乱承诺。”
费强不服气地跳了起来,揽住顾青山肩膀道:“谁乱承诺了?走着瞧,你会看到我兄弟青山有出息的一天。”
顾青山与费强对视一眼,欢喜笑道:“就算没有机会跟你学本事,你这样的高手肯称我为兄弟,我也很高兴了。”
颇为稳重的马辉也被逗乐了,挑眉道:“好,我等着。”
顾青山依旧任劳任怨地干活儿,把营帐周围的地都扫的很干净,军帐中也收拾的井井有条,与其他军帐乱糟糟的样子完全不同。
费强欠了人家一个月的人情之后,也没教他半点功夫。只是纠正了他蹲马步的姿势,让他每天早晨比别的士兵早起半个时辰蹲马步。同帐的士兵每天早上起来之后,都会看到他像个雕塑一般在那扎着马步,当然,看到这一幕的还有谭士礼这个领兵的副尉以及其他将领,只是人们只是匆匆扫一眼,有人嘲笑、有人冷笑、有人苦笑。
无论他们怎么笑,顾青山雷打不动的早起蹲马步。
十月十五这天晚上,天上飘起了小雪花,月亮在云边忽隐忽现。外出例行侦查的顾青山回到大营外,忽然发现白桦树底下荒草地上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竟是副尉谭士礼。他右手上拿着一样什么东西,一会儿低头看看,一会儿抬头看月亮,左手上拿了一壶酒,不时喝上几口。
“谭大人,您没事吧?怎么一个人在这喝酒?”顾青山走上前去,关切问道。
谭士礼淡淡地扫了他一眼,轻声道:“坐吧,陪我喝点。”
顾青山毫不犹豫地坐下,接住他递过来的酒壶,豪爽的朝自己嘴里倒了一大口。
谭士礼笑笑,温和道:“你叫顾青山是吧,每天早上都比别人早起练习扎马步。有的人说你爱表现,削尖了脑袋往上钻。也有人说,你是个好样的,能吃苦,敢拼敢闯,谁不想光宗耀祖,就该像你这样。你究竟怎么想的,跟我说说吧。”
顾青山一垂头,看到了他手上拿着的竟然是一个粉色的手帕,上面绣着如云的红樱花。他心中一动,忽然明白了,难怪这个白面书生也会来从军,看来和自己一样,也是因为一个姑娘。
遇上了知音,顾青山不怕了,腼腆地一笑,说道:“为了一件宝贝。”说着,从怀里把宁馨给他做的鞋掏了出来。
谭士礼好奇地探头一瞧,发现只是一双普通的家做布鞋,笑道:“这就是你的宝贝?”
顾青山认真地点点头:“嗯,我们村有一个姑娘叫宁馨,她又温柔又好看,对我也特别好。可是我家穷,我娶不了她。现在入了行伍,我就想着学点本事,如果能活着回去,就进山里打猎换钱,盖新房子,娶她做媳妇。这是她亲手给我做的鞋,是我的宝贝。不管说什么难听的话,我只想学真本事,回去娶宁馨当媳妇,疼她一辈子。”
谭士礼怔了怔,呆呆地瞧了瞧他,目光近了又远,远了又近,半晌才问道:“她多大了?会等你到回去吗?”
顾青山越发肯定了心中的猜测,老实答道:“她今年十三,我们村的姑娘一般十五岁定亲,十六岁成亲。如果两年之内能回去,我就有机会。要是过了三年……她……恐怕就嫁人了。”
谭士礼的目光和他一起黯淡了下去,喃喃自语道:“她不会等你是吗?”
顾青山苦笑:“她并不知道我喜欢她,我不敢说。这双鞋也不是什么信物,只是他觉得我家太穷,看我没鞋穿,才帮我做的。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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