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觉如梦醒。再回头,林清岩已经三十二岁,秦姝华五十四岁。
香港的天是很蓝的,每天早上醒来,林清岩会穿着黑色睡袍,站在观景阳台上,看着日出寂静无声。而这个时候,秦姝华或是依靠在他怀里,或是从背后望着他高大修长的身躯,微笑不语。
这些年,从外人看,林清岩活得非常好。连他自己,都一度这么认为。
秦氏集团董事长的义子,从管理一家小投资公司,到掌管秦氏的半壁江山。旁人都恭维:“林总简直就像秦总的亲生儿子,连做生意都同样精明有气魄。”像,当然像。他是秦姝华手把手教出来的,无论做人、做生意还是做~爱。
他也有了很多钱。秦姝华给的零花、身为高管的年薪、自己投资赚回的钱……虽然与秦姝华的资产相比,不过九牛一毛,但也足够他花几辈子了。他还给曾经的女班主任打过去一笔钱,她惊喜之余坚决不要,林清岩硬是给了。
他每天健身、参加酒会、舞会、高尔夫协会,活得像个真正的上流人士。
甚至连秦姝华也许都是真心喜欢他的她一直没有其他男人,很多时候,两人像真正的情侣呆在一起。
只是每当午夜梦回,看着身旁秦姝华头发中新生的银丝;看着她每年花费巨资维持的、光滑白皙得就像假人的脸;还有华丽衣衫之下,松弛的、零星散落老人斑的皮肤……满室令人窒息的腐朽感迎面而来,而他沉没其中,再好的未来,都会死去。
有一次回国,他从金矿弄了很多氰化钾。据说这是种令人完全没有痛苦的毒药。他想终有一天,不是秦姝华死,就是他死。无论是谁,都应该死得平静而快乐。
然而他第一次杀的,却是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
那段时间秦姝华去了马来西亚修养,他留在香港坐镇江山。加班到深夜,回到别墅只见一室清冷,秦姝华的睡衣还丢在床上,满屋都是她淡淡的香水味,垃圾桶里还有他们昨天用过的避孕套。林清岩突然觉得不能忍受,开着车离开别墅,一个人驶入夜色里。
他是在兰桂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Linda。那是个非常干净漂亮的女孩,二十出头的年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脸蛋上还会有两个梨涡,吸引了全场男人的注意。
也许林清岩天生就有犯罪的潜质。这个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要杀Linda,但他却下意识的先离开了酒吧,在无人的小巷一直等,一直等到Linda出来取车。
之后发生的一切顺理成章。开着豪车、英俊又忧郁的男人,对于任何女孩都有吸引力。Linda上了他的车,两人一路热烈拥吻,车刚开到半山,就忍不住来了一次。
他带她去了自己的别墅秦姝华不在香港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呆着。那晚他和Linda做的非常自由,非常激烈,非常快乐。年轻女孩的身体如此清新干净,白嫩的皮肤就像要滴下水来。林清岩沿着她的身体一寸一寸的舔,连私~处和脚趾都不放过,Linda笑骂:“真变~态。”
变~态吗?也许吧。林清岩只知道,他就像濒死太久的鱼,终于得到水里的氧气,怎么要她都不够。到最后,Linda也受不了了,吃吃笑笑,伸手推他:“你太猛了,够了不来了。我要回家,开车送我吧。”
林清岩眼神沉黑如兽,斯文白皙的兽,一把将她按回床上。
好不容易得到的救赎,他怎么舍得放过?再剩下他一个,他会死,他真的会死。
之后十多天,他用锁链将Linda绑在床上,白天给她喂安眠药,等她睡熟了,他才去上班。晚上回来,一有时间就做。他还给她喂了日本性素,那是一种女用催~情药,秦姝华有时候也会用一点,而他加倍剂量,用在小宠物身上。那些夜晚简直美妙得令人销魂,小宝贝趴在他的胸膛,臣服在他身下,只为得到他的伐挞和恩宠。
事情终止于秦姝华返港前夕。
这个时候,Linda已经如行尸走肉,浑浑噩噩,意识清醒的时候,只反复哭着求林清岩别杀她。
可他不能不杀啊,他又不是傻子,知道犯下了重罪。
而且他现在不想死了,他觉得自己重新又活了过来。LInda那鲜活干净的生命力,仿佛注入了他的身体。
他好快乐。
Linda死的时候很安详,氰化钾令她的脸蛋泛起淡淡的红晕。林清岩把她放在别墅里冷藏了三天,最后依依不舍开车到荒郊,藏在山林深处。
秦姝华第一个察觉到林清岩的变化。
过去的林清岩,虽然与她亲密如夫妻,却始终有一份说不出的执拗和落寞,令她又爱又恨;最近,他却变得越来越温柔主动,亲吻比以前热烈,看她的眼神也充满爱慕。举手投足间都是成熟男人性感蛊惑的气质;
他在事业上也愈发游刃有余,秦氏在他的掌管下快速扩张,人人都说林清岩带领秦氏,进入第二次高速成长期……
他就像蒙尘许久的珠玉,终于洗净尘埃,开始绽放光彩。
“为什么?”某一次,被林清岩压在身下热烈索求时,秦姝华气喘吁吁的问。
林清岩低头深吻住她,过了许久,才盯着她说:“因为我爱你。其实我一直知道,你也知道对不对?过去我只是不肯正视自己的心。”
这是秦姝华一辈子听过最动听的情话。哪怕是精明强悍的商界女强人,也无法不沉醉其中。
检查出癌症后,秦姝华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林清岩,没有丝毫犹豫。她本就无夫无子,林清岩跟了她这么多年,不给他给谁呢?
林清岩对此没有太大反应,只微笑对她说:“你怎么高兴怎么办。”
秦姝华颇有些感慨,又有些欣慰。她知道林清岩为什么无所谓现在的他,凭自己也能打下无边江山。他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人,如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继续留在她身边,多半是为了那份情意。
晚期的时候,两人已经很少亲昵了。秦姝华住在远离市区的私家疗养院,林清岩就放下所有工作,鞍前马后的伺候。有医生护士不知其中端倪,笑着说:“林少对秦总,比亲生儿子还孝顺。”甚至连秦姝华也昏了头,有时候会摸着他的头,叹息:“如果我的亲生儿子还活着,也有二十二岁了。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儿子,多好?”
每当听到她这样的混账话,林清岩脸上的笑容可以用璀璨形容:“我们这样,也没有分别。你当我情人也好,儿子也好。我始终把你当成,我最重要的女人。”
尽管大多数时间都耗在疗养院,林清岩还是需要经常返回公司,处理事务。
冯烨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
有的人天生就优秀,无论站在什么位置,都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譬如冯烨。
合作公司年轻的项目经理,才华横溢得令人惊叹,加之英俊的相貌、稳重又幽默的性格,明明毫无背景,却迅速在商场成名。
林清岩很快与冯烨成为好友。同样聪明练达,同样锐意进取,还有同样的品味、同样的野心……林清岩喜欢跟这个小伙子呆在一起,甚至不遗余力的提携他。
他让他看到当年的自己。
如果没有后来的差错,他也许不会平步青云。但他会活得像冯烨,这样年轻而绚丽。
那是他想要的人生,可是人生永远无法回头。他是林清岩,不是冯烨,即使他即将拥有整个商业帝国,即使他已经杀了五个人,也不能真的救了自己。
冯烨的身世秘密,在三个月后被他洞悉。
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个阴沉的雨天,他开车离开疗养院,因为中途胃痛,把车停下,在附近的咖啡馆休息。就在这时,他看到秦姝华的助理,冒雨开车前往山顶。
时光过得这么快,昔日老成如狐狸的助理,如今也是鬓发微白的中年人。只是自林清岩掌管秦氏,就找了借口将他打发得远远的,让他做个富贵闲人。
今天秦姝华将他找来,是为了什么?
林清岩立刻开车,回了自己在半山的别墅。到了书房,打开设备,清晰的对话声传来。
秦姝华如今一切在他掌控,疗养院安排是他的人,房间自然也装有窃听器。
“已经验过DNA了。”助理的声音有些感慨,“秦总,冯烨的确是您的儿子。”
秦姝华沉默了很久。这是林清岩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哽咽:“我知道了。让我考虑一下,再带他来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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