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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谁把平西侯世子病重的消息,传到了圣上的耳朵里。
圣上既然听到了,便不能当做没听到。
于是吩咐了太医好生照管着,别让平西侯府的独苗出什么差错。
太医们得了圣上的吩咐,不敢疏忽懈怠,便往平西侯府去看诊。
人到了府门外,平西侯府的人毕恭毕敬请进去,却不让他们见病人一面。
“本官是来看诊的,你们家世子在哪里?”
“不不,不必喝茶了,先看过病人再喝罢!”
“什么?你们家世子不要太医看?”
……
去了的几个太医,都被以这样的理由好生送了出去。
太医们也抓不到他们礼数有什么不周,只能一头雾水地离开。
这平西侯的世子,得的什么病这么金贵?
还不让人看的!
几个太医嘟囔嘟囔也就罢了,这事也没人放在心上。
却不知萧贵妃为何关心起了此事,大张旗鼓地往平西侯府送了好些太医,还叮嘱务必要把平西侯世子治好。
萧贵妃是晋王的母妃,平西侯府是宁王的势力。
她这番举动,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善意。
京中世家贵族,目光都聚焦到了平西侯府上。
这样想来,汪杰人得了重病还不让太医看诊,的确是十分奇怪。
就在平西侯府门前,一堆太医被拒之门外的时候,府中忽然传出了消息。
一个身披着缟素的管事,踉踉跄跄地里头跑出去。
“各位太医!”
那管事哀嚎一声,顿时泪流满面,把太医们吓个够呛。
这是眼睛还是山泉,怎么说哭就能哭出一大把的?
“天不怜见啊,我们世子爷,没了啊!”
那管事哭得捶胸顿足,恨不得把脑袋朝柱子上撞,幸而被一旁的人抱了下来。
众太医面面相觑。
知道的是平西侯的儿子没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管事的儿子没了。
“前几日才说病重,贵妃娘娘让我们这些太医,亲自来为世子看诊。怎么好端端的,说没就没了?”
这没得也太仓促了些,让这些太医难以交代。
那管事的撞柱被人拦下,总算平静了些,面上还是涕泗横流。
“诸位太医大人啊,你们有所不知!我们世子得的是会痨病!”
“痨病?!”
一众太医对这个词,都不陌生。
想到这管事刚从汪杰人那里过来,齐刷刷掩住口鼻,退后了一步。
一个太医狐疑地打量他,“痨病可不是小恙,为何平西侯推三阻四,不让我等太医院同僚看诊?”
管事掀起麻衣一角,顾不上粗糙,在面上擦拭泪水。
“我们侯爷心中,没有小家,只有国家和朝廷!侯爷说了,圣上的龙体要紧,要是太医们沾染上痨病,使得圣上或者贵妃有恙,那该如何是好?”
他说得冠冕堂皇,竟叫这些太医找不到错处。
待要亲自查看汪杰人的尸首,又恐真的是痨病,过到自己身上怎么办?
一时进退两难,僵持了一会儿,只能无功而返。
看着太医们离去的身影,那个穿缟素麻衣的管事,把掩着脸的手放了下来。
那面上伤心的神情早就无影无踪,眼泪更是半点都找不到。
他冷冷地一挥手,朝底下人示意。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进去,把孝衣换上!”
众人连忙跟着他进了府,甚至没有人多嘴问一句,汪杰人是不是真的死了?
真的又如何,假的又如何?
只要平西侯说他死了,那他就是真的死了……
平西侯府的大门缓缓掩上,朱漆的门面华丽鲜艳,看起来庄严又富贵。
这是一品大员才能享有的特权,平西侯很是珍惜自己的这种特权,时常命人补漆。
以至于在汪杰人的死讯传出时,这扇朱漆的大门,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太过鲜艳,也太过喜气。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穿着缟素衣裳,将一批新制的白色挽联挂了出来。
新染的雪白,和朱漆大门的红,映在一处气氛诡异。
路过的行人三三两两,指指点点。
又怕被平西侯府的人看见,只能快步离开,边走边说话。
“平西侯府又挂白啦?这回会是谁?”
“谁知道呢?不是说去岁失踪了一个小姐么?会不会是为她挂的?”
“你孤陋寡闻了吧?那个小姐失踪了那么久,平西侯府早就当她死了,挂过白了!”
“那必定是老侯爷了罢?年纪那么大了。平西侯府挂了两次白,都是为小辈,这回总不会还是了吧?”
两人慢慢走远,隐约听见其中一人,小声嘀咕着。
“那也说不准……”
平西侯府挂了白,这下京中的高门都坐不住了,纷纷派人送帖子上门慰问。
慰问是一方面,打听八卦才是正题。
而平西侯府的下人训练有素,对外口径一致,叫人挖不出半点隐秘。
痨病死的,会传染!
所以遗体早早封棺了,不让看!
前头人声鼎沸,熙熙攘攘之时,汪杰人的小院一片寂静。
四面门和窗子上的钉的木条,已经全部拆除了,屋里的人也已经不在了。
他细心地让底下人,把木钉钉过的痕迹抹灭,唯恐人看出破绽。
站在院中,他留神看四周的一草一木。
这里的一切,都是他曾经为汪杰人设计的。
当然,是他的长子汪杰人。
“儿啊,别怪为父。你得了这个病,迟早是要死的。与其像你大哥一样死后颜面无存,倒不如早一些死,还能体面些……”
萧贵妃特意派那么多太医来,显然是怀疑到了什么。
如果汪杰人不死,那些太医势必要为他看诊,一看便能知道病情。
而平西侯府两任世子,都死于花柳病的丑闻,就再也遮盖不住了……
就在府门外下人与太医僵持的时候,他就命人打开房门,将汪杰人活生生装进了棺材里。
那是一块极好的金丝楠木棺,是在他得知汪杰人的病情之后,就命人备好的——
原是给老侯爷过身用的。
汪杰人在棺材里头扑腾,无力的敲击声,透过厚重的金丝楠木传出来。
只剩下了轻轻的闷响,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呼唤。
他在呼唤。
“父亲,救救儿子啊,儿子还不想死!”
很快,那声音就渐渐停止了下来。
“侯爷。”
一旁看着的下人,拱手上前请示,示意他汪杰人已经死了。
平西侯高高仰起头来,看着天空强忍着眼泪。
这是他,最后的一个儿子。
可他不得不这么做。
“送到灵堂去,摆上吧。”
他的声音难以自制,沙哑而哽咽。
天空中一排雁飞过,大大小小,团聚在一起。
它们从温暖的南方飞回来,一路跋涉。
正是一个雁北归的春。
三月底的时候,楼兰的使臣总算进了京,住进了宁王准备好的驿馆院子里。
使臣个个高鼻深目,说话的口音奇特,头上戴着白色的小方帽。
那白帽有多小呢?
小到叫人总要时时担心,会不会从头上滑落下来。
使臣队伍里有些女眷,看起来像是丫鬟模样,簇拥着当中一顶白色的马车。
那些女子也是同样的高鼻深目,头上戴着大一些的白色圆帽,两边垂下无数的流苏来。
流苏里头夹杂着银铃,走一步便丁零当啷响一声。
那马车里头的,显然就是这次使臣入京的主角——楼兰公主了。
可惜马车关得严严实实,直接驾进了驿馆里头,根本没叫人瞧到楼兰公主的一麟半爪。
围观的看客们不禁有些失望。
有人好奇道:“楼兰人的马车也是白的,帽子也是白的。这是知道我们大周国丧,所以身着素白吗?”
许多人都像他这样想,纷纷附和。
“并非如此,楼兰人崇尚白色,以白色为尊。不像我们大周人,觉得白色不吉利,只有服丧时穿得多……”
这是个知晓胡人风土人情的。
众人朝他看过去,原来是一个长年走北疆贩卖丝绸的商人。
人家是去过北疆的,对北疆边境那些胡人小国,自然是清楚。
有人问道:“那你可知道,楼兰公主生的什么模样吗?是丑还是俊?怎么遮的严严实实的,看也不让看呢……”
自然是不让看。
因为此刻的兰公主,正在宁王府的后花园里,吃着大周的果子。
她高高地坐在假山上,身下只垫着一块手帕,翘起一条腿来摇晃着。
那双十指红艳的手,正抓着一颗梨子大嚼。
这姿态在大周的女子中,算得上十分狂放和不堪入目了。
偏生兰公主生得美貌妖娆,看起来只觉得泼辣大胆,别有一番异域风情。
她吃了一半,梨子尾部肥美的地方都啃光了,头部则太过酸涩。
当下也不犹豫,朝着身后飞快一丢。
那半个只剩头部的梨子,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朝着山后走来的某人而去。
“殿下,小心!”
元魁抱剑站在身后,见那梨子要砸中宁王了,忙飞起一脚踢开。
惹得假山上的美人娇斥。
“就你多事!”
听这话声,倒像是有意要砸宁王的。
宁王抬起头来,看她高高坐在假山上,翘着二郎腿的粗鲁模样。
“本王府里的三等粗使丫鬟,也比你的仪态好看些。”
兰公主不满地扭过头。
“本公主身边的洗脚婢,都比你的话要多一些。我在你这府里住了这么些日子了,你怎么还是对我不冷不热的?”
她好歹是送了宁王一份大礼,现在汪杰人的棺材板都钉好了,宁王连声谢都不道?
逼得她只能守在宁王回屋的必经之路,用梨子砸他,才砸出他的一句话来。
宁王无奈地顿了顿,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下来。
兰公主得意一笑,站起来屁股一拍,从假山上走下来。
“本王天性如此,对人一贯这般态度。何况宁王府也不是公主住的地方,楼兰使臣已经进京了,你该回去了。”
兰公主被他下逐客令,也不恼,只是伸出手来搭在他肩上。
那红艳的指甲,从他的肩上慢慢流转,划到背上。
映衬着他淡蓝色的衣裳,显得格外妖艳。
同时,一股淡淡的幽香,顺着她的指尖,慢慢熏染他的衣裳。
她一脸玩味。
“表哥,你这府里连个侍妾都没有,我在这里,给你养眼还不好吗?”
楼兰的姑娘热情奔放,这一番动作和话语下来,她面不改色。
倒是元魁听得脸红了。
“要是被人发现你在我府里,父皇大约会提前请你进宫,去给他养养眼。”
宁王波澜不惊,侧身躲了躲她的手。
兰公主把手收回,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
“行,今夜便回驿馆去。顺便看看,表哥为我准备的屋子如何。要是不够华丽高贵,配不得本公主的身份,那本公主还是会回来的。”
宁王:“……”
“慢走不送。”
说着径自往前走去。
兰公主打量了一眼,还停留在原地的元魁,冲他抛了个媚眼。
元魁瞬间脸色爆红,连忙大步跟上宁王。
“大周的男子好是好,就是太过保守了。宁王府连个侍妾都没有,表哥该不会,还是个处……”
她自言自语,终于没把那两个字说出来。
像在楼兰,时常会有篝火夜宴,男男女女聚在一处手拉手跳舞。
若是看对了眼的,便可拉着对方的手,躲到沙堆后头去独处。
有人在沙堆后头聊天,也也有人在亲吻,更有人在宽衣解带……
不过,这跟她好像没什么关系。
男女之情是个什么滋味,她一直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似她这般看中宁王的优秀,让他愿意跟自己成婚,与男女之间所谓的爱情,大概也差不多了吧?
元魁紧跟在宁王身后,呼吸有些仓促。
“殿下,您觉不觉得,兰公主身上有股香气,会让人……”
他没有再说下去,觉得自己的猜测放在一个女子身上,有些肮脏。
“会让人意乱情迷?”
宁王接过他的话,像是早就知道了似的。
“楼兰女子喜好佩戴一种香料,在房事之中,能让男子更加亢奋和迷醉。与咱们的催情药之流,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在知道自己身体之中,有一半楼兰血脉的时候,就忍不住想多了解这个国家。
关于这种香料,他在犬戎商人的货物中,就曾经见过。
那个犬戎商人告诉他,这是楼兰特产,楼兰的女子几乎人人都有。
房事中用的东西,兰公主贵为公主,竟然随身携带?
元魁想到此,不禁皱了皱眉头,“看来兰公主是真的很喜欢殿下,希望殿下娶她。”
喜欢?
大概也只有元魁这种,自小在宫中侍卫所长大,鲜少碰过女子的人,才会这样想。
“一个女子讨你欢喜,想嫁给你,甚至不惜引诱你。跟她是否喜欢你,不一定有直接关系。”
他难得有兴致,教一教元魁这等事。
“比如已故的小郡主,她追求了晋王那么久,满京城都知道。可若非她为了救晋王而死,谁能相信,她是真的对晋王用情至深?”
“追求,讨好,这些都有可能是出于利益的需求。尤其是兰公主这么聪明的女子,尽管她是本王的表妹,本王也丝毫不敢放松。”
元魁听得似懂非懂。
“殿下的意思是,兰公主只是为了楼兰的利益,所以想嫁给殿下,而不是真心喜欢殿下?”
宁王摇了摇头。
“不是为了楼兰,是为了她自己。”
“她不仅想做楼兰公主,更想做大周的皇后。这一点上,她很坦诚,并无丝毫隐瞒。只是她心中追求的利益太大,大到容不下什么真情了……”
她是一个无情的坦诚人。
元魁总算听懂了。
“她要是不坦诚,殿下一眼就能看穿她的虚伪,一定不会愿意娶她。可她这么坦诚吧,反而把自己的无情都暴露了,那殿下还会喜欢她吗?”
宁王一怔,低头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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