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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辰淡淡笑道:“其实我很意外,阿芙萝狄忒说,除了宙斯和雅典娜,应该是波塞冬的实力最为强悍,但就我所见,你的实力,应该在波塞冬之上,而且不是强了一点半点。就凭你刚才那一手让我如梦的能力,应该是极为细腻的空间法则控制,如果全力施为,就能给我造成很大的麻烦。
我也没绝对的把握能战胜你,但我确信,你如果要逃跑,我肯定抓不着你。像你这样把自己隐藏得如此之深的家伙,还是一个血族,你说的话,我怎么会相信呢。”
赫尔墨斯一愣,不屑道:“原来是这个原因。”
“看来你有充分的理由?”
“当然”赫尔墨斯侃侃道:“那群老家伙,总是把自己捧得高高在上,真以为自己是神了?开玩笑!那只是人类的眼里我们是神罢了!我只相信,物竞天择。
血族的身体,原本就比人类要强得多,他们虽然是我们神族的变异后裔,但却比我们神族的本体都要强许多,因为他们不会衰老,几乎不会死亡,只需要人类血液就可以延续肌体。
我早在数千年前就已经进入到这个身体内,这数千年来,因为我的身体不需要更换,也就不曾进行轮回。
的确,万年前,我实力不如波塞冬,甚至还不如阿波罗那小子,但是,他们轮回的时候,我依然活着,他们觉醒,我也依然觉醒。
等于说,我比他们拥有更漫长的岁月可以感悟更加高深的空间法则,自然,我也就很轻松地赶超了波塞冬那老家伙。”
杨辰微微怔了下,没想到竟是这个原因。
这么看来,诸神轮回进入血族的体内,确实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
只不过,对于其他主神来说,血族作为黑暗生物,又是吸食人血为生的活死人,又是他们神族小小一员,该隐的后裔,他们当然是觉得不屑成为一个血族的。
再加上,诸神并没什么要对付的敌人,也就变得无所谓修炼空间法则的时间。
只有赫尔墨斯这个打破思想局限,本身狡猾善变的家伙,不拘一格地选择了成为血族,免去百年就得轮回的过程。
杨辰寻思了下,道:“如果你在数千年前就已经进入这具血族的身体,那你在血族的地位,应该已经是至高的级别,不是么,为什么我没听说过,有主神是血族?”
赫尔墨斯嘿嘿笑道:“你肯定听说过……我现在的名字,是拉斐尔……”
杨辰心头一颤“拉斐尔?你是茨密希族的族长!?”
“不错,就是我。但我可没让血族知道我的身份,毕竟我也不需要展露这些能力”赫尔墨斯咧嘴笑道:“你杀死没几天的那个孩子,德罗巴,就是我在一千多年前诞生下来的一个纯血血族,我的一个孩子。”
虽然主神的本体在这个世间的生育率低得可怜,但轮回后所占据的身体,并不影响其生育。
所以,当初才会碰见阿芙萝狄忒的几辈子前的后代,蓝色风暴的茱蒂。而此刻,赫尔墨斯有血族的儿子,倒更为稀罕点。
杨辰早就听lili丝说过,茨密希家族的族长拉斐尔极难对付,萨格拉斯亲王深深忌惮,现在总算明白那意思了……这家伙压根就是主神!自然是立于不败之地!
于是皱眉道:“我杀了你儿子,你不想为他报仇?”
赫尔墨斯摊摊手道:“死都死了,我报仇也不能让他活起来。那孩子一直梦想着我哪天把撒霸特领袖的位子给他,还梦想着成为黑暗世界的霸主,很烦人,死了就死了吧。
你要知道,我的后裔已经算很少了,其他那些家伙,每次轮回难免有一群后代,真要是各个都去管着,那满大街都可能是自己的第几百代后人,不是么?”
杨辰微微苦笑,这家伙倒是想得开。
“其实呢……”赫尔墨斯怪笑道:“我是觉得,就算跟你打,就像你所说的,我也奈何不了你,但你也估计杀不死我,这么打也是白打,还不如和和气气地见个面,然后你把我的耳机还给我,算友好的开始,怎么样。”
“耳机我收下了,另外,不要再干涉我的事”杨辰不容拒绝地说。
赫尔墨斯头疼地一摸额头“这可是我的珍藏品!”
“我走了”杨辰好像没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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