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她照例是在时光餐厅打工,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原本经理不想给她安排晚上的班,但最近因为这个杀人犯的关系,不少女孩子都不愿意上晚班,推脱来推脱去,不就轮到她这个新人头上了么。
好在晚上来的客人多,出手也大方,杨绵绵并不介意。
夏天多暴雨,她从包厢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外头又下起雨来,看这雷鸣闪电的,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有个服务生看见她,和她半是玩笑半是试探地问:“今天又收到不少名片吧?”
在时光吃饭的不乏有钱人,有时候看上这里的女服务生了,就把名片塞给她,如果有意思的话,那大家都懂的,如果没意思,也不伤面子。
这几乎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了,王露就是和她“男朋友”那么好上的,还和众人炫耀过,不过自从杨绵绵来了以后她就退了一射之地。
其他人嫉妒之余也难免好奇,杨绵绵会选谁呢,是那个公司的老总,还是那个富二代?
她当做没听见,进了厨房问有没有宵夜吃。
“咸菜肉丝面,吃不吃?”问话的厨师已经舀了一碗面给她。
她还没伸手去端碗呢,另一个就喊:“来绵绵,我这里有甜粥,女孩子还是喜欢吃甜甜的。”
杨绵绵:“……”
都是这张脸惹得祸,这厨房里的都是男人,从二十出头的小学徒到四五十岁的大厨都有,她那么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难免有时候被开开玩笑,顺便成为他们暗自较劲的借口。
厨房里的派系也很复杂,她只准备赚点学费,没打算搭进去,懒得费那个劲儿,干脆说:“我吃干饭就好了,顶饿。”
她盛了半碗米饭,讨了一碗酱汁就一口气吃了下去,吃完也不久留,洗了碗就走。
刚走出厨房大门,就听见有人不屑地说:“人家那长相眼看就是要攀高枝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
这些话虽然说不至于气到杨绵绵,听在心里也不大舒坦,所以她下班的时候就拉长了一张脸,连荆楚的车和她打招呼都没听见。
“绵绵~”那辆奥迪车热情极了,“你看看我,看看我嘛。”
杨绵绵瞅了它一眼,眼看着这小雨又有变大的趋势,她干脆就在车停的那家饭店门口躲雨。
奥迪车更开心了:“绵绵,好巧啊,我们荆楚在这里吃饭呢。”
这句话让杨绵绵顿时起了心思,她从随身背的帆布包里掏出水晶发夹,捋了捋头发别了上去,水晶发夹本来还在睡觉,被她吵醒了不大开心:“我不想被你戴!我只要涵涵!”
杨绵绵闻言,翻了好大一个白眼,说得好像她想戴似的,亮得人眼睛都要花了,才不是她的审美呢。
不过她也在奇怪,这都快半夜了,怎么荆楚这会儿不在办案居然在吃饭?
她没有想到的是,今天情况特殊,因为刑警大队里来了一位新成员,乃是犯罪心理学的专家,是荆楚曾经的同学,名叫常雁。
常雁也是个利索人,一到局里就开始忙案子,结果这一忙就忘了吃饭,这都□□点了才想起来,荆楚一想,干脆拉着一帮人来吃个晚饭,就当做给常雁接风洗尘了。
大家饭桌上讨论的自然是本起案子,常雁仔细分析过后,很慎重地下了结论:“恐怕只是一位连环杀手,他不为财不为仇不为色,手法干净利落,不由我不多想。”
没有人说话。
饭桌上的菜基本上被吃了个干净,但要说味道恐怕是谁也没有尝出来,所有人心里都压着块石头,喘不过气来。
大概是看气氛太凝重了,荆楚就说:“今天也晚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他作为队长,压力更在所有人之上,只是这种时候应该鼓舞士气,而不是给他们更大的压力。
常雁说:“我住的有点远,你送我一程吧。”
“行。”
荆楚去开车,没想到恰好遇到了杨绵绵,她只穿着短裤和无袖衫,被夜雨浇了个湿透,一边打喷嚏一边躲雨。
“你怎么在这里?”荆楚走过去,一问就知道自己问了句废话,不等杨绵绵翻个白眼,他就看见了她头上的发夹。
荆楚对李涵失落的那个发夹自然记忆犹新,她所有的东西都在,唯独遗落了这个,可他从没有想过会在杨绵绵那里看到。
这个水晶发夹很贵,打完折也要三千多块钱,杨绵绵当然是买不起的。
他二话没说,就把她的发夹摘了下来,翻过来一看,里侧果然有很拙劣的刻字:涵。
这是李涵的发夹,他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飞快捉住了她的手腕:“这个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杨绵绵皱眉:“路上捡的。”
“哪里捡的?”
她说了地方。
荆楚把发夹收走:“这个我拿走了。”走了两步意识到自己这样做太过分,回头解释了一句,“这和一个案子有关系。”
打开车门,他看见杨绵绵瘦瘦小小地站在那里,顿了一秒钟,对常雁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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