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鹿群,应该先由你来开枪。”杰夫笑着说。“林克你对此没意见吧。”
林克已经骑上了马,说:“当然没有。这里的马鹿很多。我以后有的是机会找到让我最满意的来猎杀。”
艾莉丝这时却说:“为什么你们男人对杀戮说得这么津津有味?那给人一种炫耀的感觉。”
三个男人目目相觑,林克耸了耸肩。好吧,你要原谅美国女孩,特别是一个叛逆期的女孩。她们说话通常比较直。
“艾莉丝,我以为你喜欢打猎。刚才你很高兴地和我一起合照了。”
“那狩猎有了收获,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但我不是想要炫耀。拿着枪杀死一头动物,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它只是一头鹿,不是一头狮子也不是一头熊。它甚至除了跑之外,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
莉莉靠近她,伸手拉了一下她的衣袖。
她这话让三个男人都有些尴尬。
亚伯特轻咳一声,然后翻身上马,对艾莉丝说:“艾莉丝你说的没错,只得炫耀的事。但我们并不是在炫耀。”
他笑着说:“狩猎是人类最原始的生存手段。是最初获得肉食的唯一手段。后来成为一种在和平时期彰显武力的运动。很多国家的贵族都会在秋天进行围猎,那是一种半军事活动。它可以练兵,可以娱乐,还可以选拔人才。我们如今算是在娱乐,既然是娱乐,当然要快乐。所以我们并不适在炫耀。只是在寻找愉快而已。”
艾莉丝只好说:“好吧!我承认你说的是对的。因为对于打猎的过程,我也觉得挺愉快的。”
“其实我们现在还不算狩猎吧!”林克踢了一下马肚开始继续前行。“狩猎至少得有一群猎犬。”
“猎犬也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才能成为合格的猎犬。”亚伯特跟上他,开始说起狩猎经。“我在英国参加过一次贵族组织的围猎活动。他们是将狩猎当作军事行动一样执行。而猎犬就是他们的士兵,士兵要听猎手的指挥。”
一路上都相当安静的莉莉加入了他们的话题,说:“我看过一些描述欧洲的小说,还有电影。其中确实有一些关于贵族狩猎的情节。他们似乎是将那当作一种传统运动。是那样吗安东尼先生?”
“莉莉,你叫我亚伯特就可以。”亚伯特笑着说。“你说的没错。欧洲的贵族实际上已经没落。但是一些君主立宪国家,依然保留着贵族。他们拥有贵族封号,但是相当多的贵族已经因为贫困而泯然于世,他们的名号也变得毫无意义。一个为生活奔波的贵族和平民没有任何差别。”
“相反,一些有钱人开始向往贵族生活。他们学习贵族的生活习惯,学习贵族的行事准则。他们没有封号,但是若能被贵族阶层接纳,他们就会成为贵族。当然有些人还因为突出的贡献而获得爵位。虽然是勋爵,但能得到一个国家元首的认可,其他贵族也会随之认可。”
莉莉想了一下,说:“比如二十年前的曼联足球俱乐部弗格森爵士?”
“是的。没想到在美国我会遇到一个知道弗格森的女孩。弗格森可是退休八年多了。”亚伯特大笑说。“我以为美国的年轻人都不喜欢足球。”
莉莉笑着摇头说:“事实上,我不喜欢足球。我只是在了解英国的书本上看到有那样的一个人,书上说他的脾气暴躁,但相当了不起。”
亚伯特笑着摇头说:“虽然我意大利人。但我不得不承认,那是一个了不起的老头。他引领了整整一代英国人的足球潮流。”
他说着,突然转头对林克笑着说:“有人统计,曼联英国有钱人球迷是最多的。原因就是它的主教练是个贵族。他们也许并热爱足球,但不妨碍他们在球场上一边喝着香槟一边欣赏球赛。”
在美国,喜欢英式足球的并不多,林克如同普通的美国年轻人一样,也并不关注欧洲的足球。弗格森这个人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他对亚伯特的说法感觉好笑。他笑着说:“你是在说,那个弗格森就是时尚?”
“是的。弗格森虽然只是一个教练,但执教曼联的时间越长,他就越成为曼联的标志。失去了他之后,曼联甚至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低潮,而这个低潮在他退休之前早已经被人预见。所以不管他性情如何,他都曾是那个时代一种无可厚非的足球时尚。”
林克若有所思,点头说:“我听说过欧洲足球迷非常狂热。”
“那也是一种时尚。或者说是一种从众心理。”
杰夫同意他的说法:“亚伯特你说的没错。事实上,我不喜欢篮球,但我年轻时候,朋友们都喜欢篮球,如果我不看篮球和他们就没有共同语言。看多了,却就慢慢喜欢上。虽然不算狂热,但我还是喜欢篮球的。现在想来,我是被时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