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她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听错了,第二反应是他是不是整日对着她这张脸,已经意识不到这个身体里的人已经从林容娘变成她了,她试探地问,“什么意思?”
林缜抬起那双很清淡的凤目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回答:“字面上的意思。”
李清凰从前就觉得文官说话拐弯抹角,可是没想到,还能拐弯抹角到这种登峰造极的地步:“那就是喜欢我的意思喽?”
林缜被呛着了。
他当下筷子,拿起一边的帕子捂住唇咳嗽了几下,他耳根发热,心跳加快,却还是很冷静地摇了摇头。李清凰见他摇头,陡然松了一口气,她的本性并不想被束缚在一座小小的宅院里,可是她现在却必须跟林缜死死地绑在一起,那么将来呢?难道她真的要代替他的妻子,就这么过下去?
她从前当公主的时候就和安分守己无缘,后来驻守边关,早就习惯了那种肃杀冷酷、见惯鲜血杀戮的生活。她还能过回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吗?
“喜欢或者不喜欢,都太轻浮了。”林缜道,“所以,不是喜欢。”隔日,李清凰还没等到天亮,就悄悄从牵着红烧肉,从后门溜出了林家。
因为还太早,府上的家仆都还没全部起来做事,再加上红烧肉也很听话,乖乖地配合着她,一声不吭地溜出了门。她穿着胡服,戴上斗笠,还在喉咙里含了一颗麻核桃。她在城门口等了一会儿,等到城门开放,进来的人都需要检查过所文牒,可是出去却是直接放行,她出了城门,便翻身上马。红烧肉欢快地扬起前蹄,猛地往前一冲,险些把背上的李清凰甩了出去。
她也不恼,只抱紧了它的脖子,笑道:“知道你这几天被关得无聊,可也悠着点劲儿啊。”
红烧肉狂奔了一路,才渐渐放慢了步子,一路小跑。随宁镇离平远城不远,只有十里的路程,红烧肉这样疯狂奔驰一阵,就一口气跑掉了大半,镇子已经近在眼前。她还在还没到镇子的地方就下了马,摸了摸它的背毛:“你在这里等我,我办完事就回来。”
红烧肉立刻踱着步子走开了,一边走还一边供着地上的野花。
她步行进了镇子。因为离得平远城的主城很近,所以外来的人流都很少在这里歇脚,宁愿再赶一赶到城里去。她按着林缜给的地址找到了一间平房,看外观,就有些萧条,门楣上还堆积着蜘蛛网,看来是没有人住了。她想了想,又逛了出来,在街口的一家早点摊子坐下,点了一碗馄饨,又点了一碟生煎包,便坐下来吃早饭。
正因为随宁镇上的外来人流很少,她不方便直接去问人。镇上就住着那么些人,大家都差不多相识,突然出现了一个外来人在哪里问东问西,肯定会引起别人警觉和怀疑。
她索性慢慢吃了早饭,听身边的几个跑商的人聊了几句八卦,等早饭摊生意少了下来,她又加了一碟生煎包。
老板给她送包子的时候,见她带着斗笠,便好心地招呼了一句:“外地人?”
“是啊,”李清凰含着麻核桃,吐字变得含糊低哑,乍一听还真的像一个男人在说话,“我是经商的,想去平远城看看商机。这儿可以什么特产?”
老板见生意少了,也没什么需要忙碌的,就干脆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平远城可没什么商机,就是茶叶和砚台好一些,不过这种东西,实在不适合我们小老百姓用的,勉勉强强养家糊口,连白米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去品什么茶叶。砚台倒是好一点,只是要看你的眼光和机缘,若是挑到了好的,运到长安一转手就能卖个高价,不过这本身的价格就很棘手了。”
李清凰道:“我就听说砚台能赚钱,想看看能不能做上砚台生意。从前我也在平远城的近思书院念过书,平远城还有好些当年的同窗呢。”
老板一听近思书院的名头,立刻一拍大腿,更是热情:“原来你还是读书人啊,失敬失敬,近思书院自从出了林相这样的人物,附近远远近近那些人家都拼了命要把孩子往书院里送,说不定啊,也能再出一个状元郎一个当朝丞相呢!”
林缜其实只在近思书院读了四年还不到,就被林思淼一封举荐信推荐去了越麓书院。可是越麓书院哪有这么容易进,相比之下,普通人家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孩子送去近思书院了。
“我不是读书的料,当年也没读出什么名堂来,这不,就是跑个商。”李清凰叹气,装得一副惋惜后悔的模样,“可就是跑商也不是这么容易的,前段时间各地都流行丝锦,丝锦涨价涨得厉害,等我进了货,大家又觉得丝锦不如素锦好了,结果那些丝锦就砸在手里了。”
“是啊,做生意可不是这么容易的。你别看我这摊子的生意似乎还不错,其实来来去去就这么些客人。大多数人也就点一碗最便宜的葱油拌面,小本生意,一天下来也赚不到几个钱。”
李清凰见这摊子的老板对她防备大减,立刻把话题引到褚秦身上:“这回除了来看看砚台,也想和过去的同窗聚一聚,我记得也有几位是这个镇上的人。”
“哦,是谁?说不好我就认识。”
李清凰笑道:“姓褚,单名一个秦字。”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