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凰立刻把笔抽了回来:“这是我自己用的,至于你的礼物——”她摸出那张叠成小块的银票,放到他的手上:“这个才是你的,你自己拿去买酒——买书好了。”
林缜失笑,把那张银票展开一看,竟是一张十两银子的,若是普通人家,这十两银子可以足足吃上一整年的白米饭了:“看来你当真把那些字画卖出去了。”
“这是定金,等到有人把字画买去了,还会有进账。”李清凰喜滋滋地回答,“说明我的字画肯定是涨价了,不过也正常,所谓物以稀为贵,现成的都成了绝版,自然价格也要往上涨了。”
就算她曾经写过的字,画过的画,因为她战死成了绝版而身价倍增,这件事本身也并不算什么好事吧?怎么感觉从她嘴里说出来还像捡到了大便宜似的。
林缜把那张银票还给她:“你自己赚来的钱,就自己收着吧,不用给我。”
李清凰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不推辞直接收下了:“行吧,等将来我们回长安了,总有许多用钱的地方。”
林缜又笑了,低头屈起手指顶了一下额头,他是知道她肯定会去长安的,可是现在“我们”这两个字取悦了他,也就是说,对于将来的计划,她其实是把他包含在内的,不是吗?
隔了五日,又有昔日同窗约林缜参加翌日的诗会。这回地点是定在城东的溪园,这溪园还是前朝时候的行馆,建得独具匠心,在战乱之后还被保存下来,在西唐初年被一位富豪买了下来,重新修整过,算是当地独树一帜的景观,是不少仕子吟诗作画的好地方。
李清凰自然不肯放过这次名正言顺出门的机会,只缠着他,让他一道带了她去。
诗会上的确是有人带女眷的,而西唐风俗开放,到时还会有一些懂诗文的闺秀女子到场,场面必然十分热闹。
只是林缜根本不知道她去了是想干嘛,当年安定公主是极为不耐烦参加什么花会诗会,便问道:“你真的要跟我去,而不是拿我当挡箭牌?”
李清凰面不改色地撒谎:“当然!”
他笑了一下:“你怎么保证?”
“……最多也就离开一小会儿,”李清凰侧过头,看了看他平静的侧颜,“我得去那家书画铺子看看,我寄卖的东西是不是都卖出了。”
按照她惹是生非的能力,大概只要他看不到一盏茶功夫,就有可能出点什么事吧。
虽然她就算惹了事,最后也是能处理好的。
他叹了口气:“你说,我怎么就有点不放心呢?”
李清凰现在也有点摸清楚他的性情了,他肯说这句话,在态度上其实已经是松动了的,只是多少还是有些担心。她可以拍着胸脯保证,虽然她这具身体在力量、体力和爆发力上,跟原来都相差太远,但是自保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她笑嘻嘻地举证:“不要担心啊,我悄悄告诉你,我现在已经稍微练出一点肌肉来了,你看今天予书要给我做衣裳,量了我的尺寸,腰围都变小了,肚子上那些软趴趴的肉都已经没有了,你要不要看看?”
林缜垂着眼,整理出明日要穿的常服,闻言看了她一眼:“……别闹。”他把选好的衣服挂在屏风上,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竟是连耳朵都变红了。李清凰正站在他的侧面,看他的耳根发红,便踮起脚轻轻地朝他耳尖上吹了口气:“快点答应我啊,阿缜——”
林缜扶住她的肩,把她挪开了一点位置,正好两个人的距离重新拉成两步之遥。
这回他不但是耳朵红,就连脸上都开始变红了,原本清淡的凤目也变得水光潋滟。
李清凰简直都要被他逗笑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他的脸皮还是一样这么薄:“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把你所有的干净的衣服都穿一遍,看你明天还怎么出门。”她是知道他很爱洁的,也不喜欢和人有肢体接触,当初看到他扶着喝醉的顾长宁,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有多嫌弃,要是她把他所有的衣服都往身上套一遍,估计及他明天也没什么心情去诗会了。这种自伤八百伤敌一千的招数对别人没用,可是对林缜却很有用。
果然,林缜不得不点头答应。
李清凰从前跟他打交道,吃瘪的次数多,大获全胜的机会几乎没有,现在她竟是把文官都给说服了,恨不得到外面跑两圈抒发一下内心的喜悦之情,结果一转身就跟林缜撞在了一起。
他们本来就挤在屏风和床前那块不算宽敞的地方,刚好还往面对面的方向去,就直接撞了个正着。李清凰的额头正好磕在他的下巴上,两个人都痛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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