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就大多是文官,就是来混军功的。”李清凰嗤笑了一声,不屑道,“幸亏是死在战场上,不然可真丢人。”
方轻骑用那双带着笑意的眸子注视着她,觉得她那副不屑一顾的模样既骄傲又有那么点勾人,他沉声道:“你看不起文官,那就是比较喜欢武官喽?”
“我没有看不起文官,”李清凰纠正道,“就是觉得文官麻烦。”
“那我不麻烦,又还是武将,”方轻骑调笑道,“你觉得我怎么样?”
方轻骑是那种见一个长得不错的雌性就要去调戏一下的人,现在军营里除了伙头兵里还有一个可以当他姨的女人之外,就只有李清凰了。他找着机会就要去调戏她。李清凰刚开始还会有激烈的反应,到现在已经渐渐变成无动于衷,她翻了翻炭火下埋着的地瓜,漫不经心地唔了一声,显然她的心思都在那些热气腾腾的地瓜上,而没仔细去听他的话。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伤怀道:“难道我就还不如一个地瓜吗?”
李清凰终于把埋在最底下的那只地瓜翻了出来,剥去表面焦黑的外皮,露出里面金灿灿的内里。她挑起眼角,斜斜地睨了他一眼:“地瓜还能填饱肚子,你能干什么?”
“我也能吃啊。”方轻骑道,“还很好吃。你不尝尝怎么知道是不是合胃口?说不定尝过以后还想尝。”
可是李清凰只顾吃着她这一顿迟到的晚饭,根本懒得理他。他们赶路赶了一整天,中途只停下来休息过一会儿,吃了块干粮喝了几口水又继续赶路,等到天色暗淡到走不了路了,才停下来休息。
骑马虽然比坐马车要快上许多倍,可是长时间骑马,对人体的负担还是很重。大腿内侧的皮肤不知道被磨伤过多少次,直到结出一层厚皮,方才不会再磨坏了。
晚上寒风凛冽,越是往北,到了夜间就越是寒冷。
李清凰守上半夜,方轻骑坐在她的身边,听着附近那些士兵们此起彼伏的鼾声,忽然问:“你为什么要参军?”只是当个美丽跋扈的尊贵公主不好吗?非要来吃这样的苦,行军打仗十几天,甚至连洗个澡的机会都没有。他从不质疑她从军的决心,若是她不像他那样怀抱着决心上战场,又如何能坚持到今日。
李清凰反问:“那你为什么要从军?”
不知道为何,她对于方轻骑这样的人,始终有点忌惮,他很强势又大胆,并非是那种空有武力而没有头脑的人,这样的人再是适合将军的位置不过了。
可能是她本能地对于跟自己势均力敌的人有种敌意。
方轻骑为何要考武举然后从军,其实答案无非就那么几种,一为功成名就,二为荣华富贵,三为自己的满腔热血和抱负。
可是他却答道:“这是我母亲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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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轻骑:大家好,我终于被放出来了,大家有没有想念我?
李清凰:……你有多不受欢迎你自己心里没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