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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萧宝儿跳舞般挥舞着手中的丝巾,不一会儿就抓了大大小小一堆蝎子。
姚溪桐接过蝎子随手扔进一个水袋,之后把发簪也插了进去。
萧宝儿侧头打量着他的行为,好奇地问:“你不用发簪也能把头发扎好?”
不问为什么把发簪插入水袋,却关心头发怎么梳的,真有些让姚溪桐意外。“别说你不会梳头?”
“很正常啊,你见过哪个公主自己梳头的?也不知苏苏是生是死,要不你帮我梳头好了。”
姚溪桐招手让萧宝儿靠近,不一会儿就跟她梳了一个小丫鬟常梳的双髻。
萧宝儿摸摸发髻,“好看吗?”
“好看。”
“行,上路!”
正午,阳光最猛烈的时候,姚溪桐把放在水袋里的蝎子拿出来控水,并用筷子把其尾部毒针夹掉。等到萧宝儿找好休息的地方,他拿了片碎瓦放在沙子上,蝎子整齐的放在碎瓦片上,再利用镜子将阳光反射到瓦片上。
不多时,蝎子被烤得十分酥脆,初入口时的感觉不是很好,待用牙齿一嚼,真是又香又酥,好吃的根本停不下来。
萧宝儿像吃豆子般一只接一只,直到瓦片上什么都不剩,她才吮着手指问:“为什么有盐味儿?”
“早上就用盐水泡到中午,你没看见?”
“你身上有盐?”萧宝儿问完才后知后觉的说,“你的发簪里有盐?”
“粗布,盐水煮过,干透了裹成发簪。”
“盐干了不该是一粒粒吗?”
“你怎么知道不是?”
姚溪桐说完就见萧宝儿把爪子伸过来要摸他的头发,急忙把头侧到一旁,警告道:“收起你的好奇心,听听就行。”萧宝儿沮丧的缩回手。他看似不经意的问了个昨日就想问的问题,“你一直喝水比较少,还是进入沙漠才如此?”
“你只要了解北辽就知道所有牧民进入未知区域都会和我一样,北辽不比中原,我们从小就得学会如何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
“我昨日浪费水的行为岂不是让你很生气?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切呢?”
“你们中原人心思多,没事尽爱瞎琢磨,我要告诉你走不出去,你能在沙漠里坚持那么长时间?”
姚溪桐听不得这种说法,什么叫瞎琢磨,这叫一切尽在掌控。萧宝儿若早说会遇到这种情况,他肯定和其一起准备生活所需,根本不会发生昨日那么狼狈的事情。
他问:“万一走不出去呢?”
萧宝儿指指天,“人算不如天算,老天爷真不想让我们出去,昨日不会下雨。”
“你那么相信老天爷,干嘛还要相信我会改命?”话题越说越复杂,萧宝儿想了好一阵才回答,“我相信老天爷,同时也相信人定胜天,两者并不矛盾。”
“怎么不矛盾?你提前告诉我在沙漠会遇见什么情况,昨日至于那样吗?”
表面上看,姚溪桐对差点儿喝下马尿一事儿耿耿于怀。往深处想,他被萧宝儿感动了,又不愿承认这种感动,竭力将两人的关系保持为相互利用。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无愧于心。
萧宝儿懒得理他,牵着马一蹦一跳的朝着克博格拉行去。
不等太阳落山,只见一片绿洲出现在离两人不远的地方。萧宝儿指着位于绿洲右侧的克博格拉雪山,疑惑地问:“我们该走右边还是左边?”
姚溪桐苦笑不已,陈地与北辽接壤,克博格拉雪山既然在北辽境内,眼前这片绿洲肯定在陈地境内。
本以为鬼镇遇险会拖慢行程,两人误打误撞走入沙漠却是走了条捷径,照这种情况,他们很有可能会在官道上偶遇青山君的队伍……如果这样,还真应了萧宝儿的说法——人算不如天算!
“潇潇,我要去陈地赴任,你说走右边还是左边?”
萧宝儿回头望了一眼克博格拉,毅然的牵马走向完全不同的方向。她是北辽人,但爱上了一个中原男子,北辽成了被她抛在身后的故乡。
望山跑死马,两人接近天亮才从沙漠走入树林,与几日前离开的密林不同,这林子不大,山势陡峭,道路要比前几日还难走。
“潇潇,要不要休息一下,你都走一夜了。”
“趁着武功还在,我得尽快找到正确的道路,别看这儿树少,猛兽就喜欢这种林子。”
“我想吃熊掌。”
萧宝儿剜了姚溪桐一眼,“想都别想,猫冬的熊瞎子最是凶狠,我可打不过。”
姚溪桐像是没听见一样,继续说,“冬熊最好的吃的莫过于前掌,前掌小,掌花美观。后掌是用来走路、站立,掌长而大,质地肥厚,掌花不明显。所以,熊的前掌比后掌质量好。”
“熊冬眠时经常用舌舔其前掌,把前脚掌上的老茧舔得极薄,以至掌心殷红渗血,其***胶质渗润于掌心,故前掌质嫩,营养丰富。”
“前掌之中尤以左前掌制馔最为名贵,因为熊是“左撇子”,左前掌掌心常年沾满了野果汁、蚂蚁卵及珍禽肥兽的血液。熊为解馋,还会偷吃蜂蜜,这样熊的左前掌也常常浸沾着蜂王浆和蜂蜜。天长日久,熊的左前掌便被血、蜜、果汁和熊自己的唾液渗透了。右前掌仅用来搔痒、爬树和捕捉猎物,自然不如左前掌。”
萧宝儿吃过熊掌,但不知左前掌有那么多讲究,想到熊掌的滋味和肉相差不大,忍不住问:“你知道要怎么烹饪才好吃吗?”
姚溪桐引诱道:“你给我熊掌,我给你举世无双的美味。”
“不好,冬天的熊太危险,我不能答应你。”
“哼,”姚溪桐生气的看向一边。骑马之故,他的视野比较开阔,扭过头便说,“我好像看到前方有炊烟。”
一盏茶后,两人穿过林子找到了地处山坳的一个小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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