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七看着巴塔,一脸高深莫测的笑容:“突厥老可汗寿命不久,终究是要立下储君的,等待老可汗归天,储君便要继位,这就如同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定是要发生的,无可避免的。”
夜格点点头:“这是无可改变的。”
燕七又道:“储君人选,只有夜格和莫斯,别人没有任何机会。”
“我站在大华的立场上来看,莫斯这厮残暴不仁,畜生一个,让他当可汗,对我大华极为不利。所以,当我站在大华的高端立场上,一定是希望夜格能做突厥大汗。”
巴塔闻言,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没想到燕大人想的如此深远,这点我倒是没想到。”
燕七道:“莫斯就是个畜生,灭绝人性,他要是做了大汗,大华与突厥之间,岂不是永无宁日?”
“夜格虽然也残暴,好歹还算个人,嘿嘿嘿。”
巴塔满腹疑惑:“我又糊涂了,燕大人既然希望夜格继承可汗之位,那为何要杀了夜格王爷?”
燕七耸耸肩:“我没杀夜格啊。”
巴塔道:“前几天你还将夜格王爷抓进铁笼,放置于城头之上,并且扬言,要在十天之后,杀了夜格。”
“哈哈哈哈哈哈……”
燕七放声大笑:“那不过是用计而已,我故意用夜格做诱饵,为的就是围点打援,消灭夜格的军事力量。实际上,我根本不会杀夜格的。他死了,谁做大汗啊。”
“啊?”
巴塔脑子翁的一下炸了:“燕大人,那我率军救援夜格王爷,您怎么不放人?”
燕七道:“我说过了,围点打援啊,不消灭突厥的军事力量,我怎么会放人?拜托,巴塔先生,你那时候还是突厥高官,咱们乃是仇敌,我岂能给你放水?你想得美哦。”
巴塔无比郁闷:“那夜玫瑰来了,你就放了夜格王爷?”
燕七一摊手:“大华有句俗语说得好: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已经放话了,十天一过,必须杀了夜格。所以,如果在十天之内,夜格没被救走,只能杀掉。”
“可是,我希望夜格能做大汗,又不会真的杀了他!所以,我只能假装不敌,趁机放
走夜格。”
“刚巧,第十天,是夜玫瑰在进攻,我就借坡下驴,将夜格给放了。”
“什么?”
巴塔听了,简直惊掉了下巴:“夜格王爷根本不是夜玫瑰救出来的,而是燕大人蓄意放走的?”
燕七耸耸肩:“当然啊,不然巴塔先生率军攻打松城,攻了那么多天,舍生忘死,死伤惨重,甚至于全军覆灭,也没有救下夜格,那夜玫瑰年纪轻轻,一介女流,凭什么救下夜格?真当我吃她夜玫瑰的美人计呢?”
“所以啊,巴塔先生,我只能和你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巴塔听完,呆如木鸡。
他没想到,事情的真相竟然是这样的荒谬。
他舍生忘死,近乎全军覆灭,也救不出夜格。
而夜玫瑰却来得巧,轻而易举的救走了夜格。
他成了败军之将。
夜玫瑰却成了英雄。
上哪里说理去?
这是什么世道?
巴塔抽着鼻子,很想哭。
燕七道:“巴塔先生,你怎么眼圈通红,很想哭?想哭你就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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